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时间: 2018年10月29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废止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1 |
2013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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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4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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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5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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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5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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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 |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2016年5月13日 |
6 |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屋出租税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潭地税发〔2015〕15号 |
2015年4月10日 |
7 |
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的通告 |
湘潭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1号 |
2014年3月28日 |
8 |
2016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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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6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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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8年7月5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重点清理了机构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采取集中清理的形式,对原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原湘潭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工作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在文件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有利于公众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