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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自府办发〔2018〕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 ( 川办发〔2017〕97号)精神,促进我市现代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思路,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补短板、优供给、增效益、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突出绿色发展、结构调整、机制创新,加快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年出栏生猪达到并稳定在230万头左右,优质特色肉猪出栏量占全市生猪出栏总量的70%以上;牛、羊、家禽和兔出栏量分别达到4.5万头、124万只、3200万羽和5700万只;全市畜牧业产值、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增加值比重分别提高3%,非猪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比重提高5%,农民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农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提高2%以上;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三)优化完善规划布局。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现代种植业发展规划,结合禁养区划定和各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种植业发展需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突出主导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适应性畜牧业。调整完善县域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明确养殖总量和具体区域位置并向社会公开。

(四)调整优化畜禽结构。结合优质生猪全产链体系建设,以建设国家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为契机,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创建等,以荣县、富顺县、沿滩区等区县为重点,以100万头生猪产业化建设等项目为抓手,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生猪产业,稳步提升优质肉猪生产能力和加工能力。以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和创建省级牛羊标准化生产基地县等为依托,利用好天然草山草坡资源,实施秸秆青(微)贮换肉(奶)工程。着力推进“粮经饲”三元种植,推行“50%秸秆+30%种草+20%野杂草”养畜模式,大力发展肉羊、肉牛、肉兔、肉鹅等节粮型草食畜禽产业,加快推进黄羽肉鸡养殖和四川麻鸭“稻鸭共育”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养殖结构,提高全市非猪牧业的生产水平和能力。

(五)推进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根据产业规划布局,以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采取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组织、养殖户合作等方式,引导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共建联建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持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引导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全环控、低耗能、环保型的高标准圈舍,配套建设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的高效生产设施,推广产业化龙头企业成熟高效适用的生产防疫、饲养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支持规模养殖场配置完善的粪污收集、处理、储存、利用设施,不断提高符合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条件的畜禽标准化养殖比重。围绕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机制、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形态的构建目标,按照“3头猪(单位)1亩地”的标准,优化种养业区域布局,推进“粮经饲”统筹、种养平衡,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第三方集中处理等模式,加强沼气池、沼液配送、滴灌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在畜产品优势产区配套发展沼气集中供气、沼气发电、有机肥加工等新兴产业,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推进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培育一批整体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行业排位靠前的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建设全产业链发展,提升我市畜牧业集约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种畜禽场、养殖大户、营销大户牵头组织适度规模养殖户,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中小养殖农户融入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构建统分结合经营机制,打牢产业化经营组织基础。整合畜牧兽医队伍科技力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防疫技术等教育培训,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农民工创业培训公益性服务试点,推动养殖农户向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转型。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创新推广利益联结机制和合作生产模式,构建由龙头企业统一提供种源、饲料兽药、生产标准、技术指导、屠宰加工、市场开拓、品牌打造、融资担保,养殖农户按合同规定和企业标准建设圈舍、育肥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专业合作社协调监督,多方资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合作机制,促进农户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值,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发展动物保健、饲料兽药产品直供、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肉食品冷链物流和冷鲜肉直销点、养殖废弃物专业化处理利用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与现代畜牧业相关的咨询、管理、融资、一体化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模式。

(七)推进畜产品品牌化创建。开展川南黑山羊、四川麻鸭等特色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制定科学统一具体的生产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和经营管理办法,打造品种品牌。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优势畜禽标准化可控养殖基地,健全产品标准生产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和畜产品商标注册、名牌畜产品评选,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畜产品品牌。依托自贡作为肉兔生产和消费大市的有利条件,发挥川南黑山羊、四川麻鸭原产地品种资源优势,积极申报地理标志,推进我市特色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八)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县(含高新区,下同)要高度重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建立完善农牧业、环保、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有关区县要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县、现代畜牧业重点县、数字农业建设等示范试点工作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推广一批经验成果。

(九)强化政策引导。各区县要加强政策配套,重点支持现代养殖设施设备和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支持中小养殖户(含养殖专业户)和规模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升级。要在优质饲草饲料基地建设、有机肥加工、沼液集中处理配送等方面,支持节粮型草食牲畜等特色优势畜禽养殖。各区县要对“两个带动”(带动农民发展现代畜牧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作用发挥突出,以及品牌创建成效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用地、融资、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各区县要统筹用好现有支持畜牧业发展资金渠道,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整合市级财政专项支农资金,对整合统筹支农资金工作突出的区县实施财政奖补。按照省上相关政策,对全市“一区六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给予财政奖补。支持各区县加快打造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业特色产业链条。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分险、担保、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主体投向畜牧业发展领域,支持畜牧业转变发展方式。鼓励建立融资担保平台,采取政府贴息、畜禽活物抵押、保单订单抵押等方式,解决畜牧业发展融资难题。鼓励支持区县按规定将牛羊禽兔等纳入无害化处理补贴和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性保险范围,在全省统一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猪等畜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积极推进生猪期货交易,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

(十一)强化用地保障。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各区县要将畜牧业设施用地纳入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用地选址和规模,有效保障新(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废弃物处理利用的设施用地。禁养区外的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要根据土地承载消纳能力和种植业对畜禽粪污的需求,预留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保障禁养区种植业发展需要,配置粪污储存、稀释、还田等设施用地。经环境保护、农牧业、国土资源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规模养殖场,因规划调整确需关停或拆除的,原则上要按照“拆一补一”进行异地新建,确保县域养殖用地总体平衡。各区县要按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要求,支持在田间地头建设与种植业对接的沼液贮存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以及粪污集中处理场,所需土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在坚持生态优先及不采伐林木和不硬化地面的前提下,发展适度规模的林下养殖,积极培育林牧结合生态循环产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畜牧业养殖及配套设施用地,可以使用II级及以下保护林地。各区县要鼓励和支持农村散养户移栏出村,利用村集体土地组织散养农户集中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实行畜禽生态养殖和废弃物统一处理利用。各区县在规划畜牧业用地时,应当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和实际情况,适当预留建立农村散养畜禽集中养殖小区用地,以满足农户散养畜禽的传统习惯和生态循环农业生产需要。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