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金融推动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自府办发〔2018〕7号
税谱®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金融推动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自贡市金融推动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金融业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金融业在推动我市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以下简称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金融法规政策和《自贡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不断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到2021年,努力实现全市金融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超过3700亿元,存贷比力争达到60%;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200家,其中场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海外市场)3家、场外197家(新三板挂牌27家、四板挂牌170家);建立创新、融资、孵化、产业承接和转型升级五大产业投资基金10只,总规模500亿元以上;保险费收入突破6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保险密度达到2000元/人。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夯实金融基础。
1.完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优化网点布局,构建与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通过分类指导,系统推动自贡银行、自贡中成村镇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深化合作,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加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及区域现代金融强市建设,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小微企业、现代农业、创新创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扩大贷款规模,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量及保障水平。
3.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调整充实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机制,适时出台自贡市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提高金融风险处置效率。
(二)加强银政企全方位合作。
1.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确保信贷投放持续增长,促进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逐年提高。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支柱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不同特点,积极提供融资规划、财务顾问、金融租赁、综合金融方案等服务。
2.发挥信贷资金支持优势。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国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源优势,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提质增效、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签订的战略发展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通过项目贷款、公司债、私募债、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并在融资总量、授信准入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1.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融资培训宣传工作,完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做好股权托管、质押登记和企业股权变更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新三板”和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进行融资。2018年,力争新增120家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到2021年,力争实现全市直接融资金额突破150亿元,占全部融资比例超过15%,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2.加大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运用。依托“四川省重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增长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积极探索运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优质科技型、绿色型企业融资发展。广泛筛选符合直接融资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推动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发行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3.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动作用。建立支持创新、融资、孵化、产业承接和转型升级的产业投资基金,优化金融服务,充分利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融资工具,进行多种渠道融资,满足创新型产业项目建设需求。加强与四川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四川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等省级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的合作。推动设立四川省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积极筹建自贡市城市发展建设基金、华融贡达城市交通发展投资基金,利用好已设立的战略新兴高端产业基金、盐锦扶贫开发基金、时代高新产业投资基金、盈丰高端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实现对创新、融资、孵化、产业承接和转型升级各领域的支持。
(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转型升级示范区特点,积极运用知识产权融资、产业链融资、出口贸易订单融资、金融仓储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信用纳税融资和“支小再贷款+央行小贷通”等多种模式,综合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运用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资产证券化融资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参与全省“险资入川”工作,引导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大项目,促进其成为我市重要金融增量。积极探索以“债转股”方式解决转型升级示范区老工业企业发展问题。
(五)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继续拓展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统筹发展健康险、扶贫保、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推动科技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险种的发展,不断提高各类保险保障水平,推动保险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六)完善担保体系建设。
规范发展担保业务,探索通过增加资本金、资源整合等方式,提升现有地方担保公司实力和信用等级。支持富顺县和高新区设立融资担保公司,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担保。加大与省级担保公司的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担保业务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功能和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适时出台《自贡市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各类金融机构用好用活金融政策,推进金融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为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落实财政补助。
落实市级相关政策,及时兑现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贴、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增加贷款、提供固定资产贷款、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的补助等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省财政对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奖补等各类资金。
(三)完善银政企对接机制。
建立完善“产融合作”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搭建银企精准对接平台,加大企业及项目推介力度,促进产业政策、企业经营、金融产品等信息的交流共享,提高银企对接成功率。加强跟踪监测,建立定期磋商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确保银政企对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