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标准
附件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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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企业信用信息 |
计分标准 |
最高 得分 |
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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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资质等级 |
一级资质 |
100分 |
最高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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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资质 |
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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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
每配备1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
30分 |
最高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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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配备1名初级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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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信用管理人员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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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经营时间 |
10分/年 |
最高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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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实收资本 |
不足100万元:0分; |
最高 100分 |
上 一 年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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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
每1000万元:20分; |
最高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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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每2000万元:20分; |
最高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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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小于60%:50分 |
最高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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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经营信息 |
累计施工面积 |
每1万平方米:5分 |
最高 20分 |
近 三 年 |
子公司本项得分按持股比例计入其母公司(控股比例大于50%)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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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竣工面积 |
每1万平方米:2分 |
最高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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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开发投资额 |
每完成开发投资1亿元:20分 |
最高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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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 |
每销售1万平方米:10分 |
最高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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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纳税额 |
每纳税100万元:10分 |
最高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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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信用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 |
新技术应用 |
装配式建筑 |
采用装配式建筑并达到装配率规定的30分/项目; |
最高 50分 |
近 三 年 |
子公司本项得分按持股比例计入其母公司(控股比例大于50%)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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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能耗建筑 |
开发项目达到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20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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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材和设备 |
应用绿色建材和设备产品的20分/项目 |
最高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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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等级 |
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标识的10分/项目;
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标识的30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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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用评级 |
列入全国及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红名单的企业 |
20分 |
最高 30分 |
近 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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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良好类别的企业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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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 |
30分 |
最高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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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部级奖项的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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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 |
积极进行社会公益活动并获相关证书 |
10分/项 |
最高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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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捐赠 |
每捐赠价值10万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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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亡人事故的 |
-10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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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全国及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的企业 |
-10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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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的企业 |
-10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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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擅自 |
-6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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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 |
-6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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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将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等违反本市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况 |
-6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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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材料,谎报施工进度, |
-6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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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承诺制审批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承诺,被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
-6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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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填报等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的 |
-6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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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房地产市场调控限购 |
-4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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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
-4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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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 |
-4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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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集体上访的 |
-2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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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付商品房的 |
-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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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移交公共服务 |
-200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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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报送统计、项目手册和信用信息,或所报送的统计、项目手册和信用信息中存在虚假信息的 |
-2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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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质量缺陷信访并经查实的 |
-100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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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 |
降低资质等级 |
-1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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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1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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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通报批评 |
-5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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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用信息行为的企业,给予其股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分 |
-1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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