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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渔农家乐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渔农家乐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舟政办发〔2018〕126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渔农民就业创业增收,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31号)精神,结合我市休闲渔业、休闲农业和渔农家民宿等渔农家乐各类业态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渔农家乐转型升级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生态优先、市场导向、渔农民主体、渔农旅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全面提升渔农家乐规范发展,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渔农家乐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卫生状况、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全市新增省级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和特色乡镇6个、省级农家乐集聚村(点)22个、乡村旅游精品线路60条,提升建设海岛特色民宿集聚区10个、A级景区村庄94个,培育农旅(果蔬)采摘基地70家、精品渔农家民宿1000家、四星级以上经营户(点)89家,白金宿、金宿和银宿66家,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3家(其中全国精品基地2家),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0家(其中省级精品基地5家),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5家。

三、任务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确保有序发展。

依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渔农家乐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美化区域环境,打造景观景致,丰富业态类型,促进配套产业发展。按照留得下、住得牢、可参与的要求,以渔农家乐集聚村、特色乡镇、精品示范区为平台,发展多种经营业态,扩大经营服务范围和内容,丰富参与体验活动,形成不同经营业态、不同经营主体共享客源的格局。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条件和市场需求,确定重点发展区域及内容,优化项目布局。休闲渔业重点发展区域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休闲渔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8〕3号)确定。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区域在岑港街道、马岙街道、小沙街道、展茅街道和岱东镇、岱西镇等农业规模相对较大的乡镇(街道)或其他乡镇(街道)农业规模相对较大的村落。渔农家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在定海区双桥紫微、干石览 新建、盐仓黄沙、金塘山潭、马岙街道马岙区域等,普陀区白沙、东极、展茅干施岙、桃花塔湾、虾峙河泥槽等,岱山县岱东沙洋、东沙小岙、秀山乡、衢山凉峙-东岙区域等,嵊泗县泗礁、嵊山-枸杞、花鸟等,普陀山-朱家尖东荷嘉园、乌石塘、樟州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布点。

(二)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一是依法用地建房。完善村镇规划,注重区域整体色彩、建筑风格的研究与控制,规范房屋改造建设,加强区域景观设计,开展生态化有机更新和梳理式改造提升,防止大拆大建和乱搭乱建。建立渔农家乐建设负面清单,依法制定民宿附属设施和景观廊架搭建管理办法,渔农家乐占地面积、建筑物高度、建筑风格、建筑结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破坏土地耕作层,禁止建造钢筋混凝土结构等永久性建筑。严防违法占用耕地发展渔农家乐,严禁以渔农家乐名义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所、“低散乱”类工业作坊和小产权房。对违法用地和乱搭乱建等违章问题,根据形成的具体背景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处置。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民宿治安消防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食品安全管理、危房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渔农家乐海上休闲活动、经营用房质量与消防、饮食安全、自然灾害等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

三是补齐环保短板。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充分考虑生态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环保管理,加快实施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油烟处理、厕所革命、卫生设施改进、园林绿化、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区域人居环境。

四是严格证照管理。对无证从事渔农家乐业务的经营者,督促其及时申领证照;对不符合申领要求的经营者,责令其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后仍然达不到申领要求的,该转行的转行,该取缔的取缔,逐步消除无证经营现象。

(三)加强品质培育,确保优质发展。

一是重视集群发展。将吃、住、行、游、购、娱等传统旅游要素以及科普、养生等新型旅游要素,与渔农业、渔农村、渔农民等有机结合,形成产业链,促进渔农家乐联动发展。鼓励多个渔农家乐集聚村、特色点,按照区域整体设计、设施共建共享、产业融合互补等要求,加快串点、连线、扩片步伐,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优先支持渔农家乐集聚村、示范区加大交通道路、停车场所建设,完善路标路牌设置,修建绿道、古道、礼堂、广场等休闲养生体验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完善无线网络等通信设施。

二是重视培育特色。积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餐饮住宿、娱乐休闲、运动健身、认知教育、养生养老及渔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生产、创意产品开发等产业,丰富业态和产品,打造渔农家乐特色品牌。充分挖掘乡土文化、海洋文化、渔业文化、农耕文化等传统文化,深度融入建筑、菜肴、休闲项目中,丰富渔农家乐文化内涵。加强古村落、古道保护和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农业“两区”和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积极构建生态景观、农事景观和田园风光,培育多元化发展的休闲农业示范区。

三是重视营销推广。发挥旅行社在渔农家乐营销推广中的传统主渠道作用,引导社会力量介入渔农家乐互联网营销渠道建设。建立渔农家乐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编印宣传册,制作宣传片,绘制旅游图,策划精品旅游线路,组织参加各种展示展销会,大力培育“东海人家”市域渔农家乐公共品牌。建立统一的渔农家乐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和客房管理系统。加强农家乐商户与营销商、游客、电商的对接,建立各方共享的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纠纷调处平台和机制。开展渔农家乐精品、星级评定和最佳、最美渔农家乐评选,对获得相应称号的渔农家乐,优先给予宣传促销,并给予一定奖励或提供考察学习机会。

四是重视协会建设。支持渔农家乐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强化宣传促销、市场营销、参与制订渔农家乐相关标准体系和信用评估制度等作用。发挥渔农家乐协会管理和组织功能,承担政府扶持项目和政府采购定点单位推荐、服务质量等级初评、行业发展相关调查、营销平台建设等工作。

(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渔农家乐业主和从业人员参与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在做好食品安全、逃生急救、防汛防台防火、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经营管理等和分岗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开展讲解导览、电子商务、运动休闲、教育科普、养生养老、创意产品开发等知识培训。支持大学生直接经营渔农家乐或为渔农民经营农家乐提供相关服务。支持村集体、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渔农家乐及相关服务项目。在坚持渔农民主体的同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渔农家乐经营。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市、县(区)两级每年安排一定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扶持省市级渔农家乐集聚村、高星级渔农家乐经营户(点)、白金级金级渔农家民宿、规范化休闲渔船、渔农家乐精品项目、渔农家乐特色乡镇、渔农家乐精品示范区、渔农家乐精品线路等。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31号)和《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金融保障。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层次渔农家乐发展的需求,精准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渔农家乐集聚村、特色乡镇、精品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发渔农家乐专项信贷产品,优惠贷款利率;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探索开发无抵押、便捷型信用贷款产品。加快普及渔农家乐经营户(点)销售终端(POS机)、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无现金支付方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四是加强用地保障。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精神,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安排符合渔农家乐自身特点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用地空间,有效统筹存量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用于渔农家乐发展,妥善解决渔农家乐合法合理用地需求问题。积极解决依托农业产业基地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设施用地问题。

五是激活闲置农房。鼓励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及闲置农房盘活工作,通过明晰、细化宅基地产权权能,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等资源资产,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新业态,全面激发渔农村活力。积极鼓励渔农民利用依法批准、合法取得的住宅和存量房屋发展渔农家乐,支持村集体使用村集体闲置房产和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闲置农房发展渔农家乐。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渔农家转型升级发展工作作为促进渔农民持续增收、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发展旅游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做好规划编制、任务分解、政策协调、督促指导、队伍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支持农家乐提升发展。建立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办法,根据渔农家乐转型升级目标,制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详见附件),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清单,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市渔农家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 舟山市渔农家乐转型升级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2. 2018年各县(区)、功能区渔农家乐转型升级任

务清单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