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7〕3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4.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季报表
附件2
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表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牵头部门 |
一、强化综合治理的理念,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规划、制度、标准和政策制(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部署和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 |
2017年底 |
市安全监管局 |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23号)要求,依法依规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2017年底 |
市编委办、市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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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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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责分工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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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评审,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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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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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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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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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公示、曝光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 |
2017年底 |
市安全监管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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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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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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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摸清和排查我市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 |
2017年6月 |
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建立完善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码头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区域分布图和档案数据库。 |
2017年底 |
按职责分工 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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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控责任体系。 |
2017年10月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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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高危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 |
2017年底 |
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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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管理措施,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切实落实重大危险源属地监管责任。 |
持续推进 |
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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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罐区达到相关规范设计的要求。 |
2017年底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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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集中区)区域定量风险防控评估工作。 |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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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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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园区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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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区内产业和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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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信息共享系统,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
2017年底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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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和运输装卸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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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厉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标识与实际货物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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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禁止利用危险货物车辆罐体直接分装易燃介质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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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 |
持续推进 |
按职责分工 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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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及时向供货商索取“一书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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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 |
2018年3月 |
市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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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加大智慧安监平台与企业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
2017年底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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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
2018年3月 |
市公安局 市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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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 |
2017年底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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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全面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任务。 |
2017年6月 |
市发改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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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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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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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集中区)规划布局,全面梳理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加强对重大风险的管控能力。 |
2018年3月 |
市安全监管局 |
加快淘汰、关闭低小散等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环保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一步实施化工园区(集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搬迁入园;推进中心城区油漆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集中储存区建设,彻底消除居民区及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安全隐患。督促各地合理设置政府扣押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实现专库存放,消除安全隐患。 |
2018年3月 |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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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关停并转、搬迁入园综合性支持政策,建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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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规划布局,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 |
持续推进 |
市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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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及时修编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
持续推进 |
市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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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实施发改、经信、公安、国土资源、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 |
持续推进 |
市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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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禁止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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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凡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建构筑物一律予以拆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顶格处罚。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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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 |
持续推进 |
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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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
持续推进 |
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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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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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推进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实施易燃液体、粉(固)料人工投料向自动(密闭)投料系统的改造升级,使其符合现有标准规范的要求。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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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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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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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
持续推进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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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建设,实现安全软硬件建设和现场管理安全达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创建三级标准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二级安全标准化,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抓好企业标准化和诚信机制融合,强化成果运用,通过两者融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持续推进 |
按职责分工 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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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
2017年底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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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好组合拳,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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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
2017年底 |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切实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和专家的作用,建立企业、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安全责任模式,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
持续推进 |
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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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专家治理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实施分类管理,对口使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
2017年6月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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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提出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 |
持续推进 |
按职责分工 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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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危化品重点区域依托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优化力量布局,明晰队伍和装备配备标准,强化实战训练,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加快建立信息共享的应急救援决策支撑系统,提升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探索建立应急救援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无偿储备、有偿使用,政府补贴、企业负责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奖励和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 |
2017年底 |
市安全监管局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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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完善提升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确保各级、各部门以及企业与政府预案的衔接畅通。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的预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开展事故初期处置的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进一步提高事故初始阶段的应急处置水平。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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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正面主动引导,以推行钟管危险化学品实训基地开放日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各阶层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
持续推进 |
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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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吸引、招收、培训化工高层次人才,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
持续推进 |
市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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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化工企业岗位作业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开办化工安全网络教育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到2018年底,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具有高危重点化工装置的企业一线员工全面轮训一遍。 |
2018年10月 |
市教育局 市安全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