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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日常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日常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发〔2001〕13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1-06-13

税谱®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堵塞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漏洞,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日常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