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发〔2013〕14号)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三款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4〕115号
)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三款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三款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仅第二条、第四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三款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