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市财法〔2021〕5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绍市财法〔2019〕5号)的要求,我们对2021年9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绍兴市财政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绍兴市财政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绍兴市财政局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