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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2年1月2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公布 自2022年1月21日起施行)
经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市政府决定:

一、对《济南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二、对《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件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件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