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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5〕375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18〕191号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涉及机构改革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19〕180号)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20〕88号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22〕147号)规定,保留
各区(含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财政局、物价局(经发局)、建设局,市自来水公司:

经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5〕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征收对象和征收主体

凡在金华市区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已经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市建设局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使用自备水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其征收办法由市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征收细则予以征收。

鉴于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正在研究完善中,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污水、废水排入区(含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下同)属污水处理厂的暂由各区建设局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待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体制调整到位后再统一由市建设局执收。

二、 征收标准

金华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范围内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暂按《关于金华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的通知》(金价价管〔2014〕48号)执行,婺城区、金东区定价权限范围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暂按两区现行标准执行。

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体制调整到位后,由市物价、财政、建设部门根据定价程序制定征收标准。

三、 缴费开票

委托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由代征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污水处理费,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金额。市、区建设局在收取污水处理费时,向代征企业开具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委托其他单位代征的,受托单位向委托的建设局领取并使用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收取污水费时,向缴费单位开具票据。

污水处理费实行按月征收,年终汇算清缴。市建设局需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并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对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应缴污水处理费的汇算清缴。暂由各区建设局执收的污水处理费参照执行,收入缴入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四、 资金管理

在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未确定期间,市与区污水处理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后专项用于各自职责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支出。市与区两级财政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费支出(包括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和财政补贴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在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确定后,按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再行确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从2016年1月1日起,污水处理费的使用由建设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单位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征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由市、区建设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合理补偿代征成本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非税收入代征规定,以代征污水处理费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中明确。

五、 相关要求

(一)2015年8月20日至本通知执行之日期间的污水处理费,由市、区建设局予以补征。

(二)本通知下发后,市、区建设局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编制好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收入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追加预算。

(三)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征收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通力协作,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时限要求征收或者代征污水处理费,确保将污水处理费征缴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本通知精神,自行改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者缓征污水处理费。

(四)以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 年 12 月 2 日   

来源:金华市财政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