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77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19〕11号)精神,结合金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在2018年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补齐短板,持续创新,实现更高层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进一步精简整合审批事项(包括备案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公用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间,全面升级和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审批全过程的数字化和标准化,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规范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实现审批事项100%网上办理。到2020年6月底,按照国家要求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办理建筑许可效率位居全省前列。
二、进一步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结合机构改革,再次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消必要性不强或者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除有权机关依法设定的事项外,不增加任何审批事项。调整完善市与区事权划分,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基础的原则下放有关审批事权。以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为基础,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要求,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并办理。实现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矿产资源压覆核查、地质灾害核查、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核查同步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多合一”办理。
(五)优化审批流程和阶段。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能调整的,审批流程进行相应调整。发改、自然资源、建设等牵头部门,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控制每个阶段的审批时间,实行超时默认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审批时序,明确可以跨阶段办理的并行审批事项,在最早可办时点和每个审批阶段起始时点进行提示,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尽早完成事项办理。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推行区域评估,并探索多评合一、联合评估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落实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100%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健全承诺制实施范围、负面清单、操作流程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六)深化技术审查改革。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严格控制施工图审查内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依据的,一律不得作为审查内容。探索逐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推行施工图审查“自审备案制”,适用“自审备案制”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凭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和自审合格承诺办理施工许可证。通过普查、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加强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管,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及时依法处理并作为不良信息计入勘察、设计单位信用档案。
(七)大力推进限时联合验收。明确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范围,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方式实施。按照国家要求缩小行政机关实施消防验收的范围,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与消防一体化验收改革,强化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主体责任。取消档案预验收,城建档案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将档案验收纳入联合验收范围或者实施告知承诺。进一步规范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事项验收程序和范围,提高服务效率。继续推进“测验合一”改革,培育具备综合能力的测绘、检测机构,引导测绘、检测机构开展规范有序竞争。
(八)优化公用服务事项办理。进一步优化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报装等公用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有效压减报装环节、时间和材料。建立公用企业提前介入机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即可向公用企业推送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用企业对接需求抓紧建设配套公共管网,为提供报装服务做好准备。2019年9月底前用水、用气报装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网络报装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电力高压、低压报装平均时间分别压缩至40个工作日、17个工作日以内。公用企业因提供报装服务需要新建、改建公共管网,涉及道路、绿地、交通、规划等方面的审批作为“一件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鼓励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进一步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九)全面应用审批管理系统。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全流程审批的指导和监督,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必须在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流程审批,不得在系统之外实施审批事项和线下审批、线上录入“两张皮”,确保“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杜绝“体外循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监督机制,明确系统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职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加强系统安全监测,及时修补系统漏洞,健全数据容灾备份机制,加强对应用数据特别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的安全保护。
(十)推进系统融合升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一套系统、两块牌子),并对接市信用平台、中介超市平台等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数据汇集交换、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系统功能,进一步建设中介成果、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系统功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建筑使用安全管理等领域的延伸应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推广应用“浙政钉”“浙里办”,加快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
四、进一步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十一)深化“一张蓝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统筹各类规划,完善金华市全域空间“一张蓝图”内容。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对接市重大项目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公用企业参与项目策划生成,实现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指标的有机衔接,细化建设用地的建设条件和各项要求,确保出让前公用设施配套到位。
(十二)提升“一个窗口”。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受理人员、审批人员和代办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熟练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建设单位办事的指导帮助和代办服务。
(十三)优化“一张表单”。每个审批阶段实行全省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申请人一次填表、一次申报。最大限度地精简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统一规范表单中相近要素和申报材料中相同性质材料的名称。推行申请材料、审批结果(文书、证照)、中介成果的标准化,尽量采用结构化数据,减少纸质件、扫描件材料。
(十四)完善“一套机制”。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审批行为,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审批全过程监测分析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问题。建立全面公开制度,公开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全过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统一监管方式
(十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基层应用,推动执法监管向数字监管和立体化、多维度监管转变。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履行承诺的建设单位,依法撤销审批决定、追究相应责任并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十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对接省、市信用平台,依托“531X”信用体系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广度,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记录和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对失信单位和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采取有关惩戒措施。
(十七)深化中介服务改革。优化网上中介超市管理系统,实行一表入驻、简便快捷,一份合同、全程留痕,一张名片、集成展示,一套模板、提速增效,一网运行、省时降本,一规管理、全程监督。健全中介服务竞价机制,实现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下降”。优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积极探索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引导中介市场良性竞争有序发展。培育具有综合资质或者有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
六、进一步完善改革推进机制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统筹协调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原市政府工作专班成员、分工和工作机制继续保持不变。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改革力度不减。
(十九)严格督促落实。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对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改革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改革进展情况每月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十)积极宣传引导。加强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工作进展和经验成效的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深化改革工作的认知度。积极响应媒体和公众对深化改革的监督和评判,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深度挖掘深化改革工作的创新点、闪光点,总结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金华经验”。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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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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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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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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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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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机构改革,再次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消必要性不强或者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除有权机关依法设定的事项外,不增加任何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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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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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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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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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完善市与区事权划分,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基础的原则下放有关审批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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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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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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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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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要求,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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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第一阶段)、市自然资源局(第二阶段)、市建设局(第三、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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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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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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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现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矿产资源压覆核查、地质灾害核查、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核查同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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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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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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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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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多合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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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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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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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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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能调整的,审批流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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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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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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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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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改、自然资源、建设等牵头部门,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控制每个阶段的审批时间,实行超时默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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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第一阶段)、市自然资源局(第二阶段)、市建设局(第三、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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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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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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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国家要求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审批时序,明确可以跨阶段办理的并行审批事项,在最早可办时点和每个审批阶段起始时点进行提示,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尽早完成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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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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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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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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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推行区域评估,并探索多评合一、联合评估等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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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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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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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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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进一步落实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100%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健全承诺制实施范围、负面清单、操作流程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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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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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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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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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严格控制施工图审查内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依据的,一律不得作为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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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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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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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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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探索逐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推行施工图审查“自审备案制”,适用“自审备案制”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凭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和自审合格承诺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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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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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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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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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通过普查、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加强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管,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及时依法处理并作为不良信息计入勘察、设计单位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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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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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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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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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明确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范围,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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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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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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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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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国家要求缩小行政机关实施消防验收的范围,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与消防一体化验收改革,强化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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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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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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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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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取消档案预验收,城建档案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将档案验收纳入联合验收范围或者实施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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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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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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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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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进一步规范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事项验收程序和范围,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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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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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集团、市电业局、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铁塔金华分公司、华数金华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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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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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继续推进“测验合一”改革,培育具备综合能力的测绘、检测机构,引导测绘、检测机构开展规范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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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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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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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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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公用企业提前介入机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即可向公用企业推送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用企业对接需求抓紧建设配套公共管网,为提供报装服务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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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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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集团、市电业局、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铁塔金华分公司、华数金华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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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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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9年9月底前用水、用气报装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网络报装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电力高压、低压报装平均时间分别压缩至40个工作日、17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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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用水、用气)、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铁塔金华分公司、华数金华公司(网络报装)、市电业局(电力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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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集团、市电业局、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铁塔金华分公司、华数金华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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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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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公用企业因提供报装服务需要新建、改建公共管网,涉及道路、绿地、交通、规划等方面的审批作为“一件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鼓励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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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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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集团、市电业局、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铁塔金华分公司、华数金华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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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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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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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全流程审批的指导和监督,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必须在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流程审批,不得在系统之外实施审批事项和线下审批、线上录入“两张皮”,确保“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杜绝“体外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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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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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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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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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监督机制,明确系统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职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加强系统安全监测,及时修补系统漏洞,健全数据容灾备份机制,加强对应用数据特别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的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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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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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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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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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一套系统、两块牌子),并对接市信用平台、中介超市平台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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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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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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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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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进一步完善系统数据汇集交换、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系统功能,进一步建设中介成果、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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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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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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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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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建筑使用安全管理等领域的延伸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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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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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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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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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推广应用“浙政钉”“浙里办”,加快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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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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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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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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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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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统筹各类规划,完善金华市全域空间“一张蓝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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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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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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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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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对接市重大项目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公用企业参与项目策划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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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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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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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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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一个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受理人员、审批人员和代办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熟练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建设单位办事的指导帮助和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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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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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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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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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每个审批阶段实行全省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申请人一次填表、一次申报最大限度地精简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统一规范表单中相近要素和申报材料中相同性质材料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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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第一阶段)、市自然资源局(第二阶段)、
市建设局(第三、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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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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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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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推行申请材料、审批结果(文书、证照)、中介成果的标准化,尽量采用结构化数据,减少纸质件、扫描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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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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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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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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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建立健全审批全过程监测分析和跟踪督办制度,建立全面公开制度,公开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全过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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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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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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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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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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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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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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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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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一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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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基层应用,推动执法监管向数字监管和立体化、多维度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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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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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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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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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履行承诺的建设单位,依法撤销审批决定、追究相应责任并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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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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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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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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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加快对接省、市信用平台,依托“531X”信用体系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广度,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记录和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对失信单位和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采取有关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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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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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安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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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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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优化网上中介超市管理系统,实行一表入驻、简便快捷,一份合同、全程留痕,一张名片、集成展示,一套模板、提速增效,一网运行、省时降本,一规管理、全程监督。健全中介服务竞价机制,实现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下降”优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积极探索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引导中介市场良性竞争有序发展。培育具有综合资质或者有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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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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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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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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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去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19〕11号),在全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并要求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缩审批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供审批效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建办法电〔2019〕14号)要求,试点地区在2019年4月底前制定深化改革方案报住建部备核,根据住建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以政府名义印发。我局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建办法电〔2019〕14号)、《浙江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结合去年试点工作情况,提出补短板和深化改革的措施,制定了《金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将《实施方案》报住建部备核。5月31日住建部对我市《实施方案》提出备核意见。根据住建部备核意见,我局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两次书面征求市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意见。目前,《实施方案》已基本修改完善。
二、主要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6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改革内容、工作目标等内容。
(二)进一步统一审批流程。主要包括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和阶段、深化技术审查改革、大力推进限时联合验收、优化公用服务事项办理等内容。
(三)进一步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主要包括全面应用审批管理系统、推进系统融合升级等两方面内容。
(四)进一步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主要包括深化“一张蓝图”、提升“一个窗口”、优化“一张表单”、完善“一套机制”等内容;
(五)进一步统一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中介服务改革等内容。
(六)进一步完善改革推进机制。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促落实、积极宣传引导三方面内容。
为推进《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制作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共38项任务,作为《实施方案》的附件同时印发。
三、适用范围
《实施方案》适用于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事项。
四、实施日期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责任
《实施方案》由金华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