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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舟政办发〔2019〕128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 ( 浙政办发〔2019〕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围绕社区全生活链服务需求,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汇集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的内涵特征,因地制宜融合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创新,打造具有归属感、舒适感、未来感、幸福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体现海岛特色,打响海上花园城新名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解决多层次居住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吸纳群众诉求,聚焦群众满意度,确保居民“搬得进、住得起、过得好”。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策引导,创新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体系,为试点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以“建设运营资金自平衡”为目标,调动市场主体、投资主体积极性。鼓励创新,系统推进民生改善、乡村振兴、产业培育、投资拉动和管理转型。

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坚持精准施策,协调平衡拆迁安置、人才、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政策和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相关工作,避免政策特区。统筹推进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建设类型,因地制宜,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未来社区建设模式。建立容错纠错、动态评估机制,优化实施推进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目标步骤。

通过3-5年时间,形成“省级、市级”两级未来社区试点10个以上,其中省级3个以上,市级7个以上。省级未来社区由县(区)政府(建设主体)自愿申报,经市政府审核,报省发展改革委比选核定,经省政府同意后,确定试点建设名单;市级未来社区由市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发布。

启动试点阶段。到2019年底,以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单位为主,加快定海城区社区的创建试点工作,建设主体要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加快落实任务分工,完善设计方案,明确建设模式,确保完成年度工作考核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加大对试点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增点扩面阶段。到2021年底,在评估民意、资金平衡、建设难度等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以海岛特色文化为切入点,结合打造海上花园城,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培育10个以上未来社区试点,其中争取申报列入省级试点2个以上,市级试点7个以上。逐步建立建设运营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集中精力打造海岛型未来社区样板,塑造有舟山特色的典型范例。

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未来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将改造更新项目由城镇老旧小区,逐步推广至城中村、城郊村、海岛镇,突出“小而精”“花园式”“未来感”的特色,未来社区成为海上花园城建设中的颗颗明珠。

(二)分类建设。

1.未来社区城市试点。中心城区为主,与省级建设要求一致,以直接受益居民数(主要指回迁安置人数)、引进各类人才数和省定九大场景33项指标为评价标准,优先考虑公共交通条件和空间复合开发条件,基于5-10分钟生活圈服务需要,原则上以50-100公顷为规划单元,试点实施单元不低于20公顷。其中,改造更新类以20世纪70-90年代老旧小区为主,鼓励采取全拆重建和插花式改修建等方式,按照综合政策处理难度小、居民意愿高、改造需求强等要素选择试点;规划新建类依托重大发展平台,按照人口集聚潜力大等要求选择试点。

2.未来社区海岛试点。海岛镇为主,体现地方特色,以海岛乡村受益人群数量、产社融合度为建设运营综合评价标准,实施单位面积、综合评价指标可参考省级标准适当降低,场景设置可因地制宜,结合实地选取省标中的大多数场景适当减少和优化,鼓励探索经济、社区、空间“三位一体”的乡村重构和城镇化发展路径,提质升级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海岛花园社区,优先考虑具有一定产业基础优势的离岛片区,率先推进试点建设。

三、实施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以未来社区价值坐标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和前期谋划。进一步完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优化区块控规。坚持实施单元、规划单位有机衔接,科学设定开发强度和开发结构比例,优化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创新社区全生活链功能配置,高质量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提升规划方案约束能级,推动未来社区建设实效,探索规划依据新举措,经市政府依法审批后的社区规划设计方案可作为控规调整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建设实施单位,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集约高效用地。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理念,对土地进行疏密有致、功能复合的开发使用,提高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效率。以试点建设项目资金平衡为目标,探索容积率差异化精准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限高等规划技术指标,适度提升开发强度。允许公共立体绿化合理计入绿地率,鼓励和扶持建立社区农业等立体绿化综合利用机制,推行绿色建筑。支持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支持空中花园阳台的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对符合条件的土地高效复合利用试点项目,纳入存量盘活挂钩机制管理,按规定保障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允许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评定分离办法选择设计、咨询单位。在建筑设计、建设运营方案确定后,可以“带方案”进行土地公开出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三)优化迁安模式。以提升试点建设项目直接受益居民指数为目标,多维平衡政府承受力、居住需求性、资源配比度、市场参与度,探索建立具有实效性的拆迁安置模式。鼓励在未来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启动前实施模拟安置,提高拆迁安置效率。(责任单位:各建设实施单位,市住建局)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建设实施单位要精准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方案,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级、省级补助资金,吸引省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参与和支持我市未来社区建设,梳理落实九大场景建设内容相关的市级各部门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向试点项目倾斜。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改造更新类试点项目对应土地出让收益,剔除上缴国家部分,其余全部用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保障资金总体平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五)畅通融资渠道。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原则,发挥宏观审慎管理结构引导作用,加强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综合运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和优惠利率。积极争取省级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参与我市未来社区建设,主动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引导基金、保险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未来社区试点建设项目管理运营,试点项目建设盈余资金按一定比例纳入社区运营基金。鼓励给予试点社区实施主体房屋预售、按揭贷款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办、舟山银保监分局)

(六)支持人才创业。完善多层次人才创业支持政策,推动社区创业新业态。鼓励在未来社区项目中配建多类型人才公寓,允许将适量公共租赁房建设成人才公寓和人才房,并计入项目所在县(区)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指标。鼓励以房引才,允许人才公寓采取租售“定对象、限价格”等方式,支持人才公寓租购同权,对试点项目新引进的人才按《舟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享受人才限价房、购房补贴、周转住房、租房补贴等政策,对原籍城市青年、原籍乡贤落户择业给予支持政策。鼓励入驻人才利用居所、共享办公空间等开展自主创业,参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税费减免等优惠。(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

(七)创新集成服务。拓展全周期社区生活服务内容,通过预留规划布点、推动模式革新、促进资源下沉等方式,提高文化教育、幼托养老、健康医疗、体育休闲、警务安防、综合功能、商业零售、公益创投等服务资源配置,鼓励适当提高社区配套用房面积比例至每百户不少于80平方米,鼓励配建邻里中心一站式集约服务空间。支持成立或引进机构开展社区服务标准化管理。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社区综合能源供应、共享停车位使用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提升社区治理。构建党建引领的科学高效社区治理架构,推进社区基层党建全覆盖,深化网格化管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出场地、公益出服务模式,引导专业化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行居民互助自治,鼓励发展邻里社群,建立积分和服务对换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建设实施单位)

(九)促进数字转型。落实未来社区作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创新落地单元,有限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在试点项目中应用。推进未来社区实体建设和数字建设孪生成长,加快推广应用社区信息管理平台(CIM),集成数字化规划、设计、征迁、施工管理,提升试点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建设应用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探索依托平台集体选择有关配套服务,建立“平台+管家”物业服务模式,加强社区智慧安防建设,推进未来社区数字标准化工作,促进“舟山大脑”与九大场景应用数据有效连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十)深化改革探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建立试点项目绿色通道,集成土地收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审批许可等工作,精简流程环节、减少前置条件等,确保试点项目按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同产业联盟合作共进,整合资源、深化协作,开拓城市建设新思路、运营管理新体系,融合产业基础、前瞻产业趋势、推动产业转型,培育区域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跑改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区)联动、统筹推进、市级协调、县(区)主抓”的工作体系,发挥市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政策统筹、具体协调作用。落实各县(区)、功能区未来社区创建工作专班的实施主体职责,发扬基层首创精神,推进试点储备、谋划申报、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专项细则或指导意见,加大工作力度,整合优化资源,强化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

(二)建立推进机制。根据实施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提交市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每月对各试点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行汇总通报,全程动态监督,确保试点建设保质按时完成。建立优先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机制,给予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优势。把未来社区创建作为特色亮点工作纳入对县(区)、功能区的专项工作考核。

(三)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普及未来社区建设理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通报试点建设进展,总结推广经验成效,畅通信息渠道,调动参与积极性,营造共谋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


附件:未来社区试点分类建设内容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9日

附件


未来社区试点分类建设内容

一、城市版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建设内容

(一)打造未来邻里场景。建设邻里特色文化,设置社区即城市文化公园的定位,明确社区文化主题,体现城市乡愁记忆,传承社区历史记忆,构建社区文化标志,坚持多样性、包容性和差异性,丰富社区文化设施,营造承载民俗节庆、文艺表演、亲子互动等内容的邻里活动空间。建设邻里开放共享,优化设置管理平台和服务配套,鼓励多主体参与建设共享生活体系。建设邻里互助生活,制定社区邻里公约,构建贡献积分体制,实现服务换积分、积分换服务,参与社区治理等机制,建立邻里社群,发挥不同群体特长优势,提供互助服务,形成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氛围。

(二)打造未来教育场景。建设托育全覆盖,配置高质量托儿服务设施,重点发展普惠性公办幼托机构,探索临时看护、家庭式共享托育等多元化模式,强化专业托育员培训和监管体系建设,实现3岁以下幼儿托育全覆盖。实现幼小扩容提质,加强与社区外义务教育资源衔接,扩大优质幼小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幸福学堂全龄覆盖,配置功能复合型社区学堂,建立分时段课程制度,探索在社区中开展兴趣培训、公益帮扶等活动。建设“知识在身边”的共享学习机制,打造“名师名校在身边”的青少年教育平台、“人人为师”的数字化共享学习平台,发挥社区达人资源库优势,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知识技能共享交流机制,探索共享学堂、共享图书馆,依托智慧平台对接城市文化资源,丰富教育培训内涵,拓宽社区学习地图。

(三)打造未来健康场景。实现活力运动健身,配置足量、多样化的健身运动设施,创新健身服务模式,鼓励应用智能健身绿道、共享健身仓等。实现智慧健康管理,围绕全民康养目标,建立全生命周期健康电子档案系统,完善家庭医生服务机制,推广社区健康管理线上到线下(O2O)模式,探索健康大数据互联共享。建立优质医疗服务,升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构建与名医名院合作合营的医联体,通过远程诊疗、双向转诊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普惠共享。建立社区养老助残体系,创新适老化住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等场所配置,鼓励“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模式应用。

(四)打造未来创业场景。建立创新创业空间,结合社区布局、生活所需,配建弹性共享等办公空间、复合优质的生活服务空间等双创功能空间,培育低成本、高性价比的新型业态。建立创业孵化服务及平台,形成共享服务需求与供给零距离对接场景,依托社区智慧平台,促进资源、技能、知识等全面共享。建立人才落户机制,配建多类型人才公寓,通过租售“定对象、限价格”等方式招才引智,创新人才落户绿色通道,构造各类特色人才社区。

(五)打造未来建筑场景。实现社区CIM数字化平台全过程应用,智慧管理于社区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实现空间集约开发,围绕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布局模式,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形成“疏密有致”的空间布局,探索容积率弹性管理机制,促进地上地下空间高强度复合利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应用。建立建筑特色风貌控制体系,依托地面、平台与屋顶、垂直绿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立体复合绿化率,打造艺术性与地方风貌相融的建筑风格。实现装配置建筑与装修一体化,提供模块化户型组合和菜单式个性装修等定制服务,推广绿色建筑。优化建筑公共空间与面积配比,建设综合型社区邻里中心,分散配置街坊共享空间,促进空间集约利用和功能集成,探索弹性功能组合空间模式。

(六)打造未来交通场景。构建“5、10、30分钟”交通出行圈。建立智能共享停车系统,统筹车位资源,实现5分钟取车。设置功能保障与接口预留,提供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车路协同建设条件,为5G环境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运行留白空间。以实现10分钟到达交通站点为目标,创新“小街区、密路网”、社区慢行交通等设计建设理念,社区内部封闭式管理空间实现人车分流,倡导低碳出行,通过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提升便捷度。完善物流配送服务,通过智能快递柜、物流服务集成平台等智能物流设施,实现30分钟包裹配送到户。

(七)打造未来低碳场景。建设多元能源协同供应体系,建立社区综合能源系统,通过“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储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构建零碳能源利用体系,鼓励建设区域能源站,推广适配型被动房,实现“集成适用”。创新互利共赢能源供给模式,引进一体化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综合能源服务商,搭建智慧管理和服务平台,降低能源使用成本。实现资源循环无废,建设海绵社区和节水社区,推进雨水和中水资源化利用,完善社区垃圾分类体系,提升垃圾收运系统功能,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八)打造未来服务场景。实现物业可持续运营,依托智慧平台,推广“平台+管家”物业服务模式,优化经营性用房比例,统筹收支平衡,实现基本物业零收费、增值服务合理收费。建设社区商业服务供给,建立服务供应商遴选机制,发展社区商业O2O模式,以便民惠民为目标,配置基本服务功能和优质服务资源。结合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做实平安建设的“细胞单元”。提升社区应急与安全防护,运用“5G+智慧安防”应用工程,提供实时精准的安防服务,构建无盲区安全防护网,完善社区消防、安保等预警预防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九)打造未来治理场景。建立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推动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实践。采用社区居民志愿参与的自治方式,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构建社区基金会、社区议事会、社区客厅等自治载体和空间,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行社区闭环管理和贡献积分制。搭建精益化数字管理平台,通过建设社区服务大厅,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政钉”平台,促进“基层治理四平台”整合优化提升,实现社区工作“减负增效”。

二、海岛版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建设内容(可选)

(一)建设海岛文化场景。结合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主流风尚,破除不良乡风和现象,构建和谐海岛、美丽乡村。完善海岛文化服务,促进文化礼堂提档升级,设置全覆盖的综合文化站。展现海岛传统文化,推进海岛特色、渔家特色的优秀民间文化活动传承传播,提升海岛旅游业、民俗节庆活动质量。

(二)建设海岛教育场景。完善托育管理,在海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家庭式共享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建公办幼儿园,推广集团化办园模式。提质义务教育,依托智慧平台,打通优质教育资源进海岛社区的渠道,鼓励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素质教育。搭建渔农职业、新兴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引导社区居民知识技能共享交流。开设海岛课堂,向城镇居民、学生提供渔农知识实训体验。

(三)建设海岛健康场景。鼓励全民健身,配建运动设施,推进海岛绿道建设。升级海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队名医名院,加快建设医共体。推进数字医疗建设,通过数字影像远程诊疗诊断等方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海岛医疗服务能力。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日间照料、全托服务功能,提升定点用餐、配送餐服务水平,依托智慧平台,加快医养结合,鼓励推广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提供医疗巡诊、急诊急救、中医保健等服务。

(四)建设海岛产业场景。以区域主要产业为导向,挖掘相关联的数字经济、海岛旅游、民宿休闲、民俗文化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农旅一体化产业平台。综合利用闲置空间,合理改造共享空间,构建可居可业的海岛社区农创平台,完善综合管理和服务机制。健全创业人才引进制度,针对农创人才、实用人才、技术人才等多种类型,落实就业惠民政策,制定用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吸引城市青年、原籍乡贤落户择业,增强海岛社区人口活力,探索新型社群重构,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

(五)建设海岛空间场景。合理规划海岛乡村聚落,彰显海岛社区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确定主题风格,民居建筑设计和改造遵循整体风格,保护修缮有价值的文化村落、传统民居,鼓励建设地标式建筑,统一标志标识。合理配置海岛村落基础设施,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水、电、气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功能性改造,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增建海岛社区夜景亮化工程,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合理空间结构,构建生态美景,统筹规划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和谐交融,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鼓励海岛公园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海岛花园社区。

(六)建设海岛交通场景。开展美丽村道建设工程,提升海岛社区道路品质,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和地名标志设施,构建安全畅通的路网结构。打造多样化岛际、岛内交通方式。岛际交通在保证海岛社区居民出行基础上,根据旅游淡旺季设置疏密航班,鼓励开辟特定时期的多岛串联航线,实现“跳岛游”特色。岛内交通提升客运公交化改造,辅以社区巴士、短驳车,丰富出行方式,推广共享型低碳和新能源交通工具,完善交通换乘点、新能源充电桩等设施规划布点。提升海岛社区物流服务点功能和配置。

(七)建设海岛生态场景。以保护海岛生态、绿色发展为目标,统筹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实行海岛社区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推广海水淡化处理。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开展“公厕革命”,提升人居环境。推广生态能源、海洋清洁能源应用,鼓励使用光伏屋顶储用太阳能,综合利用沼气能、风能等绿色可再生资源,降低社区居民能源使用成本。倡导使用被动式建筑材料节能技术。

(八)建设海岛智慧场景。选取“数字海岛社区”示范点,提升基础网络建设,部署推广5G网络,依托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安全防护和精准服务水平。结合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做实平安建设的“细胞单元”。构建智慧平台,实现“刷脸”出入管理,打造海岛社区全域智能监控和求助系统,探索基于5G技术的无人机系统,增强安全监测巡逻和应急救援疏导功能。搭建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资讯共享服务,利用5G技术,推广应用海岛社区的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旅游、船联网、电子商务等创新探索。

(九)建设海岛治理场景。建立社区党建统领机制,推进海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构建网格管理和“乡事自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体系,乡贤参与社区事务,推动实施村规民约,网格队伍实施组团式服务。推广志愿者、公益服务进社区,依托智慧平台,深化海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掌上办公、数字化治理,完善便民服务。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 12- 31 来源: 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制定背景

按照《浙江省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提出的开展未来社区示范工程建设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来社区创建工作。为规范试点申报、建设运营标准等内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于2019年3月2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9〕138号)。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建设阶段,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1月11日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 ( 浙政办发〔2019〕60号)。为贯彻省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政策保障,扎实推进和有效规范我市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和培育工作,我委制定了《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任务、保障措施、未来社区试点分类建设内容(附件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明确主要任务。一是确定未来社区创建工作的目标步骤。通过3-5年时间,用启动试点、增点扩面、全面推广三个步骤,形成“省级、市级”两级未来社区试点10个以上,其中省级3个以上,市级7个以上。二是确定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类别。城市试点以中心城区为主,与省级建设要求一致,以直接受益居民数(主要指回迁安置人数)、引进各类人才数和省定九大场景33项指标为评价标准,包括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种。海岛试点以海岛镇为主,体现地方特色,以海岛乡村受益人群数量、产社融合度为建设运营综合评价标准,实施单位面积、综合评价指标可参考省级标准适当降低,场景设置可因地制宜优化。

第三部分:细化实施任务。对未来社区创建工作十项实施任务细分责任至相关单位,确定牵头单位,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以未来社区价值坐标为引领,加强谋划,完善规划,科学设定开发强度等;二是集约高效用地,提高空间利用效率,适度提升开发强度,可以“带方案”进行土地公开出让等;三是优化迁安模式,以提升试点建设项目直接受益居民指数为目标,鼓励建立实效性的拆迁安置模式,提高拆迁安置效率等;四是强化资金保障,争取相关国家级、省级补助资金,落实九大场景建设内容相关的市级各部门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向试点项目倾斜等;五是畅通融资渠道,引导基金、保险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未来社区试点建设项目管理运营等;六是支持人才创业,完善多层次人才创业支持政策,推动社区创业新业态等;七是创新集成服务,拓展全周期社区生活服务内容,鼓励配建邻里中心一站式集约服务空间等;八是提升社区治理,构建党建引领的科学高效社区治理架构,推行居民互助自治等;九是促进数字转型,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在试点项目中应用,推进未来社区实体建设和数字建设孪生成长等;十是深化改革探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建立试点项目绿色通道,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同产业联盟合作共进等。

第四部分:落实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建立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工作实施主体职责、市级相关部门职责,整合优化资源,强化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二是要求根据实施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进展通报制度、优先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机制等,把未来社区创建作为特色亮点工作纳入对县(区)、功能区的专项工作考核;三是要求充分发挥宣传引导,普及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调动参与积极性,营造共谋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第五部分:规定未来社区试点分类建设内容(附件部分)。分城市版和海岛版两类未来社区,细化规定场景建设内容。城市版未来社区打造未来邻里、未来教育、未来健康、未来创业、未来建筑、未来交通、未来低碳、未来服务、未来治理九大场景;海岛版未来社区选择建设海岛文化、海岛教育、海岛健康、海岛产业、海岛空间、海岛交通、海岛生态、海岛智慧、海岛治理九大场景。

三、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

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全市,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邱晓岚

联系方式:2280630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