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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5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5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办法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3〕11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政办发〔2020〕48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制订的《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实施办法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  市编委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85号) 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县级医院 综合实力,激活城乡医疗资源,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和原则

( 一)主要目标。通过鼓励城市医院下沉办医,推进城市优 质医疗资源下沉,拓展市级医疗机构辐射能力,推进城乡医疗资 源一体化发展。到 2015 年,我市市级三级甲等医院,至少与 1 家县级医院建立全面托管式合作办医模式。 同时,推进分级诊疗 制度建设,确保病人的有序就医和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逐步缓 解基层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以 “实施城乡医疗资源一体化发展战略” 为抓手,通过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并举的措施,充分发挥城市医  院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建立以提高合作医院的服务  能力水平和吸引力为核心、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具有较强生命力  与可持续性的全面托管式合作办医模式。进一步完善医院考核办  法和相关政策,推动资源下沉和合作办医工作健康发展。继续鼓  励其他各种形式的合作办医和对 口支援,鼓励建立医疗集团。



二、主要措施

( 一)强化城市医院的内涵建设。城市医院要将发展重心转 移到提升内涵、优化存量、下沉增量的发展轨道上来,通过完善 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为人 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推进城市医院下沉合作办医。

1.  合作办医模式。鼓励市级三级甲等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全 面托管式合作办医模式,以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为纽带, 实现城市医院的人、财、物下沉流动。条件成熟的可进一步进行 纵向整合,探索医院集团化运营模式。

城市医院全面参与托管医院的运行管理,根据托管医院的实 际情况及发展需要,长期下派适应运行管理需要的管理及技术团 队从事医院管理、专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升托管医院的 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托管医院的产权归属、职工身份及行政隶 属关系不变,所在地政府的投入和监管责任不变。托管医院第一 名称为原名称,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增挂城市医院分院 为第二名称。

2.  改革医院管理体制。托管医院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实行理 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为法人代表。建立由理事会、监 事会和医院管理层三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医院决策权、 监督权和经营权的分配与制衡。

理事会为医院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制定医院年度和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等重大事项,负责院长提名。成员主要由当 地政府及部门(或办医主体)、城市医院、托管医院、服务对象和 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具体人员及比例由城市医院及当地政 府(或办医主体) 协商确定。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各 1 人,理事若干人。

监事会为医院监督机构,负责医院运行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设监事长 1 名,监事若干名,人选由城市医院和当地政府(或办 医主体) 协商确定。

医院管理层为医院运行和经营管理的执行机构,设院长 1 名, 副院长若干名。院长由理事会提名,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按相关 程序任免,报有关部门备案。 医院管理层根据理事会授权,负责 医院经营管理、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

理事会、监事会、医院管理层每届任期 3—5 年。

3.  加强托管医院的运行管理。城市医院要广泛动员,优先选 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到基层工作。派出人员担任托管医院院 级领导和临床科主任的,其在下派医院的工作时间由医院理事会 等决策机构确定。 同时应根据托管医院业务需要,由城市医院派 出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托管医院开展门诊、查房、 手术等业务工作。

城市医院要做好托管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接受托管医院各类 技术人员进修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职能科室管理干部 挂职锻炼,接受托管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相关医、教、研活动。城市医院要为托管医院招收各类医疗人才、引入大型设备等提供咨 询服务,协助托管医院承担当地公共卫生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4.  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经双方协商,城市医院可按不 低于托管医院业务总收入 3%的比例收取托管费用,该费用由委 托方支付。为调动派驻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派出单位 在内部分配中应向派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派驻单位也可根据考 核结果给予适当补助。所有派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医师多点执业 管理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5.  同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在城市医院与基层医院合作办医 的地区,当地政府要负责同步建立区域内分级诊疗制度。城市医 院和托管医院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 建设,发挥逐级转诊、合理分流病人的主导作用。

( 三)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建设, 着力提升县级医院的综合服务功能及部分专业的引领辐射作用。 “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扶持一批县级医院发展,加大在学科建 设、人才培养、技术准入、设备配置准入及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 政策倾斜力度。

( 四)加快区域专病中心(省级重点专科) 建设。积极创造 条件,争取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省级重点专科)在我市的落户。 同时,要开展市级专病中心的建设活动,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对 同类疾病治疗的同质化。

三、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优质医疗资源下 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优质医疗资源下得去、留得 住、有实效。要更加关注和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政府投 入及相关政策,确保地方政府对医院的保障不变、责任不变、监 管不变。要建立 “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 合力,营造分级诊疗、合理有序的医疗服务格局,努力实现 90% 病人看病就医不出县域的目标。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由 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办公室,做 好具体协调工作。市内三级甲等医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 小组,建立基层指导科或合作办医办公室等,具体负责分院建设 的协调工作。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为 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 医疗资源配置的规划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卫 生医疗机构编制标准核定相应人员编制,缓解医院编制紧缺矛盾。 财政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财政支 持力度。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后基层医院新技 术、新项目开展以及病人流向情况,合理调整医保费用控制与结 算政策。卫生部门要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的统筹协调,强 化资源整合和规划引导,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的激励和管理、卫生 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及推动学科、专科发展等相关政策。

(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监督考核机制,把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工作纳入政府医改责任状,将落 实资源下沉工作作为医院履行公益性的重要内容,纳入等级医院 评审标准、院长目标责任制和公立医院改革责任状的考核范畴。 要以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临床业务指标、科研和教学情况、县 域病人就诊率以及群众、政府和职工满意度等为重点内容,制订 考核标准,完善绩效评估办法,切实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工作取得成效。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台州市文旅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