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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浙江省青少年宫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浙江省青少年宫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浙职改字〔1988〕31号
发布机构省人力社保厅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地)、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经研究,同意团省委提出的《关于浙江省青少年宫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

附件:关于浙江省青少年宫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浙江省青少年宫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

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青年宫、青少年宫和少年宫是在共青团和教育部门领导小的青少年社会文慧教育事业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教育、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艺术等课外活动的校外教育机构。

近年来,我省各地根据中央关于学校教育和学校外、学校后教育并举的方针,全面加强了青年宫、青少年宫和少年宫的建设。到1986年,我省已建地(市)青少年宫九个、县区青少年宫三十四个,教学辅导员、工作人员队伍不断充实,已具备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条件。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浙职字[1987]38、39和团中央[1986]中青年字第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靠用系列和评聘职务范围、对象

1、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九条或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校外教育机构之列的青少年宫、少年宫中的现职专任教师(含对中、小学生进行校外科技、艺术、美术、体育、电教、外语、团队工作等教育辅导人员)及兼课的宫领导,可评审、聘任或任命中小学教师职务。

2、现职从事图书资料、青少年文化娱乐、文化艺术等活动的组织、宣传、指导、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及兼任群文专业工作宫领导,可评审、聘任或任命群众文化专业职务。

二、靠用中、小学职务系列的划分

1、以小学生为教育对象的,按照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评聘职务。

2、以中学生为教育对象的,按照中学教师职务系列评聘职务。

三、专业年限计算

1、从学校和各级团委的学少部调入青少年宫,现继续从事教育辅导工作须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的,前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

2、从各级团委经常性组织青少年文艺、娱乐活动的部门和专业文艺团体调入青、少年宫,原专职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的现继续从事青少年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专业人员,须评聘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的,前后工作时间可合并为专业工作年限。

3、我省青少年宫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按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批转各地实行。

共青团浙江省委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