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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丽财公告〔2016〕1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0月25日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丽财公告〔2019〕1号规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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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3〕39号),丽水市财政局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以及部分2016年制定,需要进行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丽水市财政局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

2.丽水市财政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丽水市财政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丽水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3日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