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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甬农发〔2022〕93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3月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17件(附件1),废止19件(附件2),现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甬农发〔2014〕167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和奖惩措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

甬农发〔2015〕88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治理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

3

甬农发〔2015〕99号

 关于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4

甬农发〔2016〕157号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家禽定点屠宰厂(点)验收认定办法的通知

5

甬农发〔2017〕18号

宁波市农业局宁波市林业局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6

甬农发〔2018〕62号

 宁波市农业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7

甬农发〔2018〕139号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屠宰环节病害猪(产品)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8

甬农发〔2018〕159号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示范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评选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9

甬海办〔2018〕90号

宁波市无公害渔业产品认定审核实施细则

10

甬农发〔2019〕94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管理的通知

11

甬农计发〔2019〕154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2020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

12

甬农发〔2019〕192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等实施方案的通知

13

甬农发〔2019〕209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19年种植业绿色发展专项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4

甬农发〔2019〕223号

 宁波市农村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15

甬农发〔2019〕235号

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6

甬农发〔2020〕77号

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17

甬农发〔2020〕188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2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甬海办﹝2003﹞30号

宁波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奖励办法

2

甬农发〔2009〕121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奶牛养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

甬农发〔2009〕130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

甬海办〔2010〕60号

关于切实加强渔业船舶拆解报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5

甬海〔2010〕152号

宁波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办法

6

甬农发〔2011〕127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配套制度的通知

7

甬海办〔2012〕32号

宁波市休闲渔业船舶审批管理规定(试行)

8

甬海办〔2012〕47号

宁波市渔业辅助船舶审批管理规定

9

甬农发〔2013〕41号、甬财发〔2013〕339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财政引导资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10

甬农发〔2013〕30号、甬财发〔2013〕304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11

甬农发〔2013〕37号、甬财发〔2013〕306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2

甬农发〔2016〕109号

宁波市农业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13

甬农发〔2017〕164号

宁波市农业局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4

甬农发〔2018〕140号

宁波市农业局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5

甬农发〔2019〕93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

16

甬农发〔2019〕158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17

甬农发〔2019〕188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18

甬农发〔2020〕37号

宁波市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工作方案

19

甬农发〔2020〕115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说明

1.宗旨。涉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在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进行审查、评估基础上,对其效力作出继续或终止的决定,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有规可依、规范运行。

2.依据。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对我局近年制定和主要实施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

3.范围。我局于2022年3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共计36件。

4.程序。要求承担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或实施职责的处(室)牵头,提出废止或继续有效的意见,须由分管局领导同意;向局各处(室)、下属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公开征集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意见,为期7个工作日;向局相关处室核实清理意见,要求补充或完善个别规范性文件清理理由。

二、主要内容

公布清理结果,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17件,废止19件。

三、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