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3年第4号
)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号
)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20〕88号)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22〕147号)规定,全文废止2、金华市区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1:
金华市区供销社扶持资金申请具体条件
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的条件:
(一)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含租金,下同)和升级改造项目补助
1.须具备分拣、包装、储存、配货和运输等基本功能。
2.仓储、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
3.配备配送车辆,直营店、加盟店不少于5家。
(二)农副产品连锁经营网络网点、服务设施建设(含租金,下同)和升级改造补助
1.具备农产品的分类、初加工、包装、储存、装卸和运输等基本功能。经营面积与农产品购销品种及数量要求相匹配。
2.在站、点内醒目位置明示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等级标准、价格及服务项目等。
3.配备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装卸、检测、消防、防护等设备,投资规模达100万元以上。
4.建立农产品生产者基本信息档案并向企业报备,保证所收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三)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补助
1.场地环境、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要求。
2.与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及农户有效对接,建立并保持稳定的商户资源。
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的条件:
(一)农资配送中心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含租金,下同)和升级改造项目补助
1.仓储面积在2000㎡以上。
2.直营店配送率不低于90%,加盟店配送率不低于70%。
3.根据总部统一下达的配送计划及门店要求配送货物,做到成本最小、线路最佳,24小时内配送到位。
4.自配或租赁配送服务车辆、装卸设备,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配备与连锁经营相适应的农化服务设备。
(二)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门店)建设补助:包括对现有农资生产流通设施和经营网点进行升级改造与整合,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农资连锁配送网络。
1.使用统一的企业品牌,并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CHINA CO-OP)”标识。
2.门店经营面积不低于60㎡。
3.经营农资商品在三大类以上。
4.门店执行总部有关门店装修、门店服务、门店商品陈列标准等规范。
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的条件:
(一)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含租金,下同)和升级改造项目补助
1.配送中心仓储面积在2000㎡以上,投资规模达100万元以上。
2.直营店配送率不低于80%,加盟店配送率不低于50%。
3.根据总部统一下达的配送计划及门店要求配送货物,做到成本最小、线路最佳,24小时内配送到位。
4.自配或租赁配送服务车辆、装卸设备,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配备与连锁经营相适应的农化服务设备。
(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门店)网点、服务设施建设(含租金,下同)和升级改造补助
1.使用统一的企业品牌,并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CHINA CO-OP)”标识。
2.中心店经营面积不低于200㎡,便民店经营面积不低于50㎡。
3.中心店经营商品品种不低于2000种,便民店经营商品品种不低于200种。
4.门店执行总部有关门店装修、门店服务、门店商品陈列标准等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网络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的条件:
(一)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络网点(站、点)、服务设施建设(含租金,下同)和升级改造补助
1.回收网点(站、点)使用总部统一的企业品牌,并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CHINA CO-OP)”标识。
2.须具备分类、初步加工、包装、储存、装卸和运输等基本功能。
3.回收点的经营面积不低于50㎡;回收站的经营面积不低于200㎡。
4.使用检定合格的装卸设备、商品质量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自配或稳定租赁收购车辆,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5.回收物品分区堆码、分类管理,作业现场整洁,标识规范、易识别。
(二)分拣加工中心、集散市场的货场建设、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补助
1.占地面积:专业单一加工处理中心5000㎡以上;综合加工处理中心10000㎡以上。
2.符合城市规划,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标准。
3.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进出中心和市场的再生资源及加工处理后的产品名称、数量、时间、来源或去向进行登记记录,档案需保存3年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奖励补助资金的条件:
(一)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
1.当年供销社系统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新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不少于100户。
3.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销售额不少于500万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补助
1.供销社系统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加工、仓储、流通等环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
2.项目年度投入不少于30万元。
3.补助金额不大于项目年度实际投入的35%。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奖励
1、当年取得供销社系统示范社(或十佳)等荣誉的,获得市供销社系统示范社奖励5万元、省供销社系统示范社(或市供销社系统十佳)奖励8万元、全国供销总社示范社奖励10万元。奖励奖级以当年最高为准,不重复奖励。
(四)协会经费补助
协会团体会员30个以上或个体会员50个以上,会员联结基地2万亩以上或全体成员年销售规模2亿元以上。
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的条件:
(一)基层供销合作社新建、恢复重组和升级改造补助
1.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当地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网点不少于5家。
2.建立完善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3.具备经营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购销等传统经营业务中的二项以上(含二项)综合业务功能。
4.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CHINA CO-OP)”标识。
(二)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奖励
1.当年在当地中心村新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
2.具备农资、日用消费品供应等二项以上(含二项)综合服务功能。
3.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CHINA CO-OP)”标识。
4.经市供销合作社验收合格。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补充风险金奖励补助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作正常,财务规范,由供销社为主兴办的农信担保公司、资金互助会、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服务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3.当年为农担保贷款额或开展资金互助额2000万元以上。
4.当年为农担保或贷款笔数在100笔以上,资金互助笔数50笔以上。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的条件:
1.以供销社系统为主举办的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评茶员、茶叶加工技术人员、食用菌生产技术人员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2.培训课时达到全国总社和省供销社要求标准。
3.一次培训人数不少于40人或颁发技能证书的,年度累计培训500人以上(要求提供讲义、参加人员记录及教师信息)。
附件2:
金华市区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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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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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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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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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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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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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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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供销社股本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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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 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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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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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的理由和主要内容(写不下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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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合作社审核意见:
(盖章)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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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合作社审核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