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舟政办发〔2021〕134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舟山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加快打造具有海洋特色的制造强市,决定实施全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定不移推进能耗“双控”,全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促进制造业迭代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锚定关键指标和核心任务,落实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坚决打赢攻坚战,凝练一批充分体现舟山作为、舟山特色的标志性成果,为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目标
通过3年攻坚,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5万元,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80万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5%以上,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60万元/人,规上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4%以上,规上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1.78%以上。全市基本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盘活闲置低效用地6000亩以上;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100个以上,完成制造业投资800亿元;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20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16家以上,形成海洋特色鲜明、绿色生态引领的先进制造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全面排摸高耗低效企业。在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的基础上,结合“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按照全面排摸、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以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排查,摸清工业企业实际用地、用能情况,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清单,每年滚动实施、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下同)
2.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处置;对其他高耗低效企业,按照“淘汰一批、重组一批、搬迁一批、转型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实行“一企一方案”,对标提升,达标销号。(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支队)
3.深化低效企业三年整治行动。落实《全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低效企业、低效区块、低效用地”为重点,逐年提标,逐年推进。2021年完成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盘活闲置低效用地2000亩以上,推进12个低效区块有机更新。到2023年,基本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盘活闲置低效用地6000亩以上,重点低效区块形象面貌明显改善,产业升级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港航和口岸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支队)
4.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工业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标准。本岛及周边离岛等重点产业平台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把“两高”项目审批。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标准、容积率等落地标准,严格落实岸线审批制度。建立制造业项目准入科学评价机制,按照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力、能耗排放量等指标综合评价,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拟建“两高”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中心、市港航和口岸局)
5.加快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研究工业用地布局。以全面提升亩均效益为导向,开展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开展产业园区工业用地情况总调查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监督,全面摸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和“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土地底数,强化监管落实,对涉及用地闲置的,严格按照《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投资监管协议。探索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支持地方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6.高标准整合提升产业平台。加快提升园区规模能级,推进全市“2+4”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和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建设布局,重点推进金塘北部、六横小郭巨等平台项目建设。到2023年,绿色石化基地实现工业产值2000亿元以上,高新区工业产值250亿元以上,定海工业园区、岱山经济开发区工业产值150亿元以上,普陀经济开发区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加快园区制造业项目招引,每个园区每年落地先进制造业项目10个以上,招引项目中制造业项目数和投资额占比达到70%以上,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一园一链”。(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经信局)加快提升园区质量效益,开展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3年内园区低效企业整治标准逐步提高至亩均税收8万元。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规划一批”的要求推进一批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建设,作为中小微制造企业集聚提升和“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培育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
(二)加快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1.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聚焦产业链共性关键、“卡脖子”环节,实施产业技术攻关计划,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模式,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每年组织实施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10个以上,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财政科技投入逐年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版,加快建设与网上技术市场功能互补的线下实体技术市场,大力开展各类科技成果对接、展示等活动,每年发布科研成果100项以上,每年组织实施制造业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2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全力打造高能级重大科创平台。谋划建设“一体两翼四片区”的滨海科创大走廊。全力推进东海实验室建设,支持清华大学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绿色石化实验室”,力争成为石化新材料、碳中和领域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创新体系,鼓励在不同制造业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培育专精特新科技创新主体。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量质并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以上。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技术)中心,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到2023年新增省级及以上各类企业研发机构20个以上。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力争3年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6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精准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落实市县长项目工程,聚焦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高新船舶与海工装备、水产品精深加工与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现代航空产业等标志性产业链,精准谋划链主型、标志性产业项目,明确招商图谱,编制项目清单,制订招商目录,实施全产业链招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促中心)每年招引项目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50%,落地率达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10%以上。到2023年,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100个以上,完成制造业投资800亿元。(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常态化对接,每年落地3个以上重大战略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引,瞄准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招引落地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3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
2.加强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招引。实施产业和招商主管部门“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瞄准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资源招商、项目招商等模式,精准引育一批光伏、光电、氢能、储能、“一张屏”等新兴产业项目,以标志性项目带动产业链突破,尽快形成百亿级规模。深化长三角一体化、甬舟一体化等合作,落地推进一批产业链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3.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持续推进“三百”工程,强化土地、用能、排放、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建立和落实“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推进计划”的工作体系,紧盯项目进程,强化企业服务,打好项目对接、签约、落地攻坚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促中心、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
4.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企业挂牌上市、直接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做大做强,全市每年动态保有60家以上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争取每个县(区)和功能区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
(四)扎实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深入推进制造业质量革命。全面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和优势制造业集群,打造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优势,深化金塘塑机螺杆、普陀水产品加工、岱山汽车零部件、六横仪表等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2023年,新增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企业100家。打造“线上+线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重点建设舟山现代海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舟山定海远洋渔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舟山普陀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舟山定海金塘塑机螺杆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4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转型、绿色化升级,每年组织实施100个智能化改造项目和10个重点节能减碳改造项目,3年新增工业机器人1000台,实现规上制造业智能化诊断服务、数字化技术改造服务和节能低碳诊断服务(清洁生产)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开展重点行业改造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做强造船业,以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为提升重点,发展海工装备、豪华邮轮、超大型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船、新能源船舶等高技术产品,鼓励向风电装备、海上油气加工装备等非船装备发展。做精水产品加工业,围绕精深加工、高效利用,重点实施前中段“机器换人”改造应用,开展自动化生产线改造、绿色工厂示范试点。做优机械装备业,抢抓国产替代机遇,不断向工业整机、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方向升级。到2023年,船舶、水产、机械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20%以上,培育创建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组织实施产品升级改造重点项目,提升制造业研发和设计能力,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到2023年,培育创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大力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实施“品字标”拓面提质行动,支持企业对标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加强“卡脖子”技术标准研究和攻关。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到2023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新增“品字标”品牌企业16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5.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应用数字化平台实现知识产权申请、保护、交易、管理和服务“一站式”线上办理,构建诚信治理等各环节完善的保护体系。探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制度,严查各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行为,强化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舟山海关、市科技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为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企业整治提升、盘活工业用地、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资源规划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严格保护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及发展备用地,原则上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只能“退二进二”“退二优二”。提高工业用地的准入门槛,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定依法供地。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高的项目,经依法审核后,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允许通过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腾笼换鸟”,加大对技术创新、机器换人、节能减碳等优质技改项目的贷款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兼并重组项目等融资需求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开发亩均贷、绿色贷等金融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舟山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
(四)强化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各县(区)、功能区腾出的能耗指标和碳排放空间,重点用于本地区实施“腾笼换鸟”低碳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改项目。深化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对亩均综合评价C档、D档和当年低于低效企业整治标准的企业,强化资源要素配置管控,倒逼企业提升改造或关停淘汰,腾出资源空间。对C档、D档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增供给资源要素;对D档企业和当年整治未达标的低效企业实施更严格的用电、用水、用气、污水处理费、税收等差别化政策。(责任单位:市企整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港航和口岸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市水务集团、市电力局、市燃气公司)实施差异化金融信贷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金融资源向A档、B档企业集中,提高D档企业和当年整治未达标的低效企业信贷门槛。(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舟山银保监分局)
(五)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我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合理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类、B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的新建工业项目,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按照优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则,统筹园区内企业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工业邻里中心。项目可由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建设或与工业项目企业联合投资建设,其中小微企业园区,必须由园区统一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
(六)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以制造业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培育对象,大力实施大学生聚舟333行动、“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和银龄工程师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做优建实“舟创未来”人才飞地,招引人才企业入驻,支持企业来舟产业化。实施新时代千岛工匠培育计划,扩大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范围,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式,推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完善产教融合、产教协同机制,加快高水平职业学院建设,鼓励校企共同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市经信局牵头设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清单式推进、闭环式管理。发改、科技、财政、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做好项目推进和要素保障工作。各县(区)、功能区要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地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紧盯目标、明确举措、压实责任,坚决抓好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评价考核。建立实行“赛马”机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县(区)、功能区工作落实情况晾晒通报,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对考核优秀的县(区)、功能区,在土地、资金、能耗等方面给予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区)、功能区,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市制高办、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
(三)加强服务指导。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快全市数字经济系统和“产业大脑”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产业数据仓、“亩均论英雄”2.0、低效企业整治、科技项目“一件事”等多跨协同场景应用,谋划一批服务于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创新场景。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政策宣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最佳实践。(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投促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本方案自2021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12- 30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浙政发〔202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经信局代起草了《舟山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面对新发展格局新形势,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以新发展理念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8月30日,省政府召开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发布《
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各级政府要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区攻坚行动方案”。9月9日,我市召开全市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市主要领导会上提出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会后又批示要量化细化具体化指标和任务,抓好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目标。根据“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导向,力争通过攻坚行动,在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制造业投资、制造业R&D投入等方面实现突破,并在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等四个方面取得一批实质性的工作成效。
(二)主要任务。重点实施四大攻坚行动:一是坚决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主要抓全面排摸高耗低效企业、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深化低效企业三年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高标准整合提升产业平台5项任务;二是加快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主要抓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力打造高能级重大科创平台、培育专精特新科技创新主体4项任务;三是精准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主要抓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加强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招引、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4项任务;四是扎实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主要抓深入推进制造业质量革命、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5项任务。
三、主要政策
主要提出了六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提出统筹使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以及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等财政政策支持攻坚行动实施。
二是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提出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原则上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只能“退二进二”“退二优二”;提高工业用地的准入门槛,除园区外不再单独供地,新建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要在1.5以上;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等。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腾笼换鸟”信贷支持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对“腾笼换鸟”项目融资需求,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
四是强化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提出深化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对亩均综合评价C档、D档和当年低于低效企业整治标准的企业,强化资源要素配置管控。对C档、D档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增供给资源要素;对D档企业和当年整治未达标的低效企业实施更严格的用电、用水、用气、污水处理费、税收、金融信贷等差别化政策。
五是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结合我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合理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类、B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是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提出了以制造业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培育对象,大力实施大学生聚舟333行动、“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和银龄工程师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做优建实“舟创未来”人才飞地,实施新时代千岛工匠培育计划,扩大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范围,加快高水平职业学院建设等政策。
四、组织实施
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设立市级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实行“赛马”机制和正反向激励机制。加强数字治理,加强政策宣贯,营造良好氛围。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人
解读部门:舟山市经信局;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0580-228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