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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8〕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丽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围绕传统动能修复和新动能培育,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等全链条服务的新型载体,对于补齐产业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扎实推进丽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的要求,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培育和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层次明晰、支撑作用显著、创新链条全面、特色优势鲜明的综合体,为完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公共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加强对综合体建设的指导和扶持。

(二)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综合体建设。

(三)坚持创新发展。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高素质人才为支撑,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改造和裂变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要素集聚。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服务链,整合、集聚、提升创新服务要素,拓展创新资源社会化供给与需求的对接通道,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网络体系。

三、主要目标

瞄准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一个产业一个综合体”的要求,建设集研究开发、创意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标准信息、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国际合作、融资担保、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

(一)基本实现综合体区域全覆盖。2018年全面启动综合体建设,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立足当地的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进行谋划,涉及相同产业的由市级层面统筹协调。到2022年,围绕机械装备、汽车空调、青瓷、合成革、基础结构件、生物制药、时尚鞋服、木制玩具、竹木加工、食用菌、茶叶等区域特色产业,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各建成2个以上综合体,力争5个综合体进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和培育行列。

(二)产业创新水平明显提升。企业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逐年递增,企业研发投入增长明显,产业创新人才不断集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日益增强。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用能效率和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形成。“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全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有新提升。

(三)创新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意设计、协同创新、公共服务等环节的创新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发展质量和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适应产业创新服务需要的各类机构、团队有效整合集聚,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健全。产业服务内涵和领域逐步拓展,在促进产业创新的主要方面、重要环节、关键节点上取得明显绩效。

四、重点工作

(一)加快设施建设。根据产业集聚度和产业发展的具体需要,采取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混合投资等各种渠道,通过新建、租用、变更等多种途径,合理确定综合体建设规模,基本配齐提供创新服务必需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方面设施设备,满足综合体功能建设和一站式综合服务需要。

(二)拓展服务功能。针对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微企业的共性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检索、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提供公共检测、认证认可、技术标准咨询、企业标准制定等服务。建立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等各种形式的平台载体,加速项目孵化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强与各类创投基金的合作,拓展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

(三)构筑创新生态。聚焦产业创新要素,逐步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产业、企业数据库建设,促进各类信息化服务资源与中小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推进检测、质量认证、工业设计等开放式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鼓励企业自主的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为丽水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鼓励综合体联合专业机构、高校院所开展创业创新大赛、产业(行业)论坛及项目推介等活动,为广大中小企业对外合作牵线搭桥。

(四)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服务和政策性扶持相结合,按照政府扶持机构、机构服务企业模式,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一批专业龙头服务机构。鼓励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按照相关条件标准投资建设综合体。积极探索建立股份制、理事会制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或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组建专业化运营公司,日常运营团队应配备专业管理队伍,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

五、工作安排

(一)筛选培育产业。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浙科改办〔2017〕2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在做好龙泉汽车空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和丽水生态产品(丽水山耕)全产业链创新服务综合体培育的基础上,确定缙云锯床和特色机械、庆元竹木加工、遂昌金属制品、青田时尚鞋服、松阳茶叶、云和木制玩具、开发区基础结构件等产业集群作为近三年的培育重点。

(二)组织申报省级创新综合体。本着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平台基础、有创新活力的产业集群,积极完成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工作。

(三)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对已建平台的资源整合,打破服务功能单一的局限,打造创新资源配置更优、服务水平更高的具有全国领先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对于现有平台不足的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要高标准布局创新平台,点面结合,既要有全局性的统筹规划,又要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尽快实现点的突破。

(四)开展专项行动。将实施面向块状经济带和产业集群的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构建完善的产业链条,突出产业优势,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依托,打造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形成产业和综合体的良性互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丽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统筹全市综合体建设的制度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人才引进、项目推进等工作。建立市、县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一体一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期工作目标和创建任务,加大对综合体建设的引导、支持力度。

(二)落实要素保障。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投资综合体建设,积极探索新型、充满活力的投入产出机制,逐步增强综合体的造血能力。加强综合体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及本土优秀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激励,打通人才政策瓶颈,对于急需人才“一人一议”,探索和完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引进的新模式,吸引相关行业的技术创新领军人物。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将综合体创建工作列入对各地各部门的考核。各县(市、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综合体三年建设期工作目标和创建任务要求,每年度向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市级综合体评审,将符合条件的综合体推荐申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综合体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综合体建设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建立健全部门、行业服务综合体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单位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