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金融办〔2019〕23号
7.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发放/归还情况表
附件1 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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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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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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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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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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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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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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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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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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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内部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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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贷资金事由及承诺: 本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现因贷款到期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申请转贷资金进行转贷,保证按时归还资金并足额支付使用费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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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管理银行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金融办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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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一式三份。
附件2
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申请事项: (企业)申请使用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承诺事项
本企业保证:
1、本申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2、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有据可查;
3、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续 贷 承 诺 书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企业在我行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于 年 月 日到期,企业已于 年 月 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续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续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我行的续贷条件,我行承诺续贷该企业此笔贷款,并保证在收到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后5个工作日之内下放续贷资金。
二、此笔贷款归还时使用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万元,我行与企业签订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后,我行承诺在续贷资金划转到企业贷款账户后,实时划转到指定的转贷资金专户,用于归还应急转贷资金。
三、如由于我行审批、操作不当等因素导致该笔续贷资金无法按时、足额续贷给企业或转贷资金被企业划出,导致转贷资金无法及时、足额收回,我行承担转贷资金本金及利息的赔偿责任。
贷款银行负责人(签章): (银行公章)
日 期:
注:本承诺书必须填写完整,一式三份。
附件4
票据、信用证业务转贷承诺书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经我行对 (企业)申请使用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 合同(合同号: )及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我行郑重声明,该合同、贸易事实真实有效,对其真实性及期间发生的问题负一切法律责任。
审查人: (签章)
贷款银行负责人: (签章)
(银行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
(三方协议)
甲方: (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贷款银行)
地址: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管理银行)
地址: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经信企业〔2018〕190号)精神,甲方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特申请借用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用于归还在乙方的到期贷款,乙方、丙方为解决甲方的实际困难,并维护转贷资金的安全运作,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应急转贷资金的借用和归还
甲方使用转贷资金申请在获得乙方续贷承诺后,并经丙方初审同意后,甲乙丙三方签订转贷资金使用协议,由丙方将转贷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临时借用于甲方,甲方用于归还乙方贷款。贷款归还后,乙方向甲方下放续贷资金,甲方以续贷资金归还转贷资金借款。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在乙方将续贷资金存入甲方贷款账户后,同意该账户资金用于偿还转贷资金借款,不用于其他用途。
(二)在转贷资金借款归还前,不在账户资金收支上设置任何妨碍乙方和丙方履行本协议的事实上或法律上的障碍。
(三)甲方不得利用转贷资金转贷而转移资产,不得利用转贷资金掩盖虚假贸易骗取贷款。
(四)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将续贷资金划转到丙方指定的转贷资金专户。
(五)负责偿还第一条款项下的转贷资金借款。使用转贷资金的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转贷资金使用费用每日按照万分之一点五计算,自发放之日起计息。由乙方核算后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收取,与转贷资金本金同时划转至丙方指定的转贷资金专户。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向丙方提供临时存欠账户(内部过渡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二)在收到丙方转贷资金后,审核并确认丙方信息。及时办理续贷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贷资金使用。
(三)按本协议约定,在丙方将转贷资金划至乙方账户时,对到账的资金安全负全部责任。
(四)在下放续贷资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到甲方贷款账户时,核算甲方使用利息并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收取,与转贷资金本金一起实时划转到丙方指定的转贷资金专户。
(五)如该笔续贷资金无法按时、足额续贷给甲方,导致转贷资金无法及时、足额收回,乙方承担转贷资金本金及利息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一)接受市金融办委托,托管转贷资金和完成转贷资金的收支,并代收本金和利息。
(二)向乙方提供转贷资金专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三)收到贷款银行签发的《续贷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期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申请资料,完成初审后,在2个工作日内与甲乙方签订本协议。
(四)收到市金融办核准的《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和开具的转账凭证,将转贷资金足额划至乙方临时存欠账户。
(五)在该笔资金划出时,及时通知乙方;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收到全额还款资金,及时向市金融办报送。
第五条 违约处理
转贷资金托管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一)如甲方违反第二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3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和市金融办报送甲方违约情况。
(二)如乙方违反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和丙方有权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送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承担转贷资金本金及利息的赔偿责任。
(三)如丙方违反第四条第四款的约定,未向乙方账户划转或未足额划转转贷资金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送丙方违约情况。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乙方根据协议约定,将企业续贷资金及使用利息足额划转到丙方转贷资金专户归还借款后,本协议终止。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及市金融办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日期: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附件6
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
(双方协议)
甲方: (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 (管理银行)
地址: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经信企业〔2018〕190号)精神,甲方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特申请借用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用于归还在乙方的到期贷款,乙方为解决甲方的实际困难,并维护转贷资金的安全运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应急转贷资金的借用和归还
甲方使用转贷资金申请在获得乙方续贷承诺后,并经乙方初审同意后,甲乙双方签订转贷资金使用协议,由乙方将转贷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临时借用于甲方,甲方用于归还乙方贷款。贷款归还后,乙方向甲方下放续贷资金,甲方以续贷资金归还转贷资金借款。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在乙方将续贷资金存入甲方贷款账户后,同意该账户资金用于偿还转贷资金借款,不用于其他用途。
(二)在转贷资金借款归还前,不在账户资金收支上设置任何妨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事实上或法律上的障碍。
(三)甲方不得利用转贷资金转贷而转移资产,不得利用转贷资金掩盖虚假贸易骗取贷款。
(四)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将续贷资金划转到指定的转贷资金专户。
(五)负责偿还第一条款项下的转贷资金借款。使用转贷资金的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转贷资金使用费用每日按照万分之一点五计算,自发放之日起计息。由乙方核算后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收取,与转贷资金本金同时划转至指定的转贷资金专户。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在签发《续贷承诺书》、完成转贷材料初审后,在2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二)及时办理续贷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贷资金使用。
(三)在下放续贷资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到甲方贷款账户时,核算甲方使用利息并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收取,与转贷资金本金一起实时划转至指定的转贷资金专户。
(四)如该笔续贷资金无法按时、足额续贷给甲方,导致转贷资金无法及时、足额收回,乙方承担转贷资金本金及利息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违约处理
转贷资金托管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一)如甲方违反第二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送甲方违约情况。
(二)如乙方违反第三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送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承担转贷资金本金及利息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其他约定
乙方根据协议约定,将企业续贷资金及使用利息足额划转到转贷资金专户归还借款后,本协议终止。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市金融办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7
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报送银行: 单位: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区域 |
转贷金额 |
发放时间 |
贷款银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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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归还情况汇总表
报送银行: 单位: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区域 |
转贷金额 |
发放时间 |
归还时间 |
使用费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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