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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提升咨询评估质量,我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4月16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