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延期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要求,我局将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今年第二季度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延期,具体申报时间另行公告。增值税、消费税等其他申报期不变。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