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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经信投资〔2021〕22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经信法规〔2021〕31号)规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相关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 丽经信法规〔2022〕17号)规定,全文废止 。

各县(市、区)经商局、丽水开发区经贸局,各市级工业设计基地:


现将《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的考核管理,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办发〔2021〕11号)、《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丽经信投资〔2019〕13号),特制定如下考核管理细则。

一、考核对象

经市经信局认定的丽水市工业设计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

二、考核体系

基地考核指标分十个一级指标,下设19个二级指标,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得分70分以上(含)、小于85分为良好;

(三)得分60分以上(含)、小于70分为合格;

(四)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工作由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考核周期及时间。

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一次,指标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上报材料。

市经信局于1月份下发通知,各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撰写自查报告,提供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属于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的基地须经属地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要求材料真实、可靠。

(三)组织考评。

考核以书面打分为主,按照各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上报的材料,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实地核查。

(四)一票否决。

凡当年园区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或环境安全事故的、有重大信用问题的、考核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核一律不合格。

(五)审定公布。

市经信局将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本办法自2021年开始执行。

附件: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

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细则(试行)

序号

指标及权重

细分指标及权重

基地情况

打分规则

1

工业设计基地运营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纳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情况。提供财务报表。(10分)

营业收入(3分)


参评基地最高的得满分,其他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赋分

纳税(3分)


基础设施投入(万元)(4分)


2

工业设计基地能力情况,包括:设计企业数量(清单并备注当年入驻企业)、设计服务收入、专职设计人员、中高级职称人数、设计成果转化产值。提供工业设计基地年报表及清单。(10分)

设计企业数量(家)(1分)


当年新增设计企业入驻(家)(1分)


设计服务收入(万元)(2分)


专职设计人员(人)(2分)


中高级职称人数(人)(2分)


设计成果转化产值(万元)(2分)


3

基地管理情况。包括:专职管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基地标识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分)

专职管理人员(人)(3分)


达到3人得3分

管理规章制度

(3分)


有规章制度得3分

基地标识(4分)


有基地标识得4分,无基地标识不得分

4

基地工业设计类企业专利授权情况。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10分)

专利授权总量(个)(10分)


参评基地最高的得满分,其他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赋分

5

基地企业获得国内外设计类大赛情况。提供证书复印件。(10分)

奖项(个)(10分)


6

基地工业设计类企业服务制造业企业情况。提供服务对象清单及有关内容。(10分)

服务制造企业家数(家)(10)


7

工业设计基地主办或协办工业设计类比赛、培训等活动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分)

活动名称(10分)


根据各基地活动数量和规模分三档打分,按(3分、2分、1分)比例赋分

8

基地工业设计类企业与市内、外高校建立合作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分)

院校名称(10分)


有高校合作得10分

9

工业设计基地运营企业配合工业设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管理和统计等方面的工作。(10分)

配合度(10分)


根据各基地工作配合情况分三档打分,按(3分、2分、1分)比例赋分

10

亮点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分)

活动名称(10分)


有亮点活动得10分


总得分



注:参评基地不足3家时,基地间对比打分的指标通过委托相关  专家评审打分。



《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2 信息来源: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细则(试行)(丽经信投资〔2021〕22号,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21年7月23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细则》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的考核管理,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办发〔2021〕11号)、《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丽经信投资〔2019〕13号)特制定本办法。

二、《细则》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办发〔2021〕11号)、《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丽经信投资〔2019〕13号

三、《细则》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答:鼓励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加大与基地所在地块状经济的制造企业合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资源向基地集聚,提高设计成果转化值,推进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为地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服务。

四、《细则》的总体框架是怎么样的?

答:文件正文明确了考核对象、体系、程序三个方面。附件一个。

五、考核对象有哪些?

答:经市经信局认定的丽水市工业设计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

六、考核体系是什么?

答:基地考核指标分十个一级指标,下设19个二级指标,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70分以上(含),小于85分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含)、小于7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七、考核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考核周期及时间。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一次,指标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2.上报材料。市经信局于1月份下发通知,各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撰写自查报告,提供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属于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的基地须经属地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要求材料真实、可靠。

3.组织考评。考核以书面打分为主,按照各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上报的材料,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实地核查。

4.一票否决。凡当年园区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或环境安全事故的、有重大信用问题的、考核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核一律不合格。

5.审定公布。市经信局将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细则》执行时间是?

答:本办法自2021年开始执行。

九、考核结果可以享受的政策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范围、资金额度、兑现规定、执行期限等均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发〔2021〕12号)执行。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