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社发〔2020〕48号
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浙江省机动车检测维修技术类企业等级分类表
附件1
浙江省机动车维修和检测鉴定专业高级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一、概述
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特点,按照机动车维修、检测鉴定设置两类专业计分体系。每类专业计分体系由职业素养、专业知识、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四部分构成。
二、计分体系构成
附件1—1 机动车维修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1—2 机动车检测鉴定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1—1
机动车维修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评价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最高分值 |
打分说明 |
备注 |
|
职业 素养 (10分) |
职业道德(2分) |
任现职以来,获得遵守法规、公德、规章制度方面的奖项(如:道德先锋、职工之星等) |
市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及以上 |
2 |
不同年份、不同奖项可累加 |
|
|
县区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一级子分公司、市属企业) |
1.5 |
||||||
街道和中型企业 |
1 |
||||||
社区和小型企业 |
0.5 |
||||||
爱岗敬业 (10分) |
获评劳动模范、工匠、五一劳动奖章等 |
国家级 |
10 |
本项不累计 |
可以累计 |
||
省级 |
6 |
||||||
地市级 |
4 |
||||||
县区级 |
2 |
||||||
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 |
大型企业集团(省属企业) |
4 |
不同年份可累加 |
||||
大型企业(或市属企业) |
3 |
||||||
中型 |
2 |
||||||
小型及以下企业 |
1 |
||||||
任现职以来,获敬业爱岗、团结向上、学习进取、责任心强等相关方面的奖项(如:学习之星、劳动标兵等) |
市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及以上 |
2 |
不同年份、不同奖项可累加 |
||||
县区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一级子分公司、市属企业) |
1.5 |
||||||
街道和中型企业 |
1 |
||||||
社区和小型企业 |
0.5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10分 |
|||||||
专业知识(10分) |
学历(10分) |
博士 |
/ |
10 |
取最高分 |
|
|
硕士 |
本专业 |
8 |
|||||
非本专业 |
6 |
||||||
年限(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M=0.5分/年) |
5 |
计分:N*M |
1.N工作年限; 2.每年赋分M (下同)。 |
||
专业知识(10分) |
职务(5分)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5 |
取最高分 |
|
|
中小型企业 |
2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2 |
|||||
中小型企业 |
1 |
||||||
继续教育(5分) |
培训、进修、研修、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5 |
年均课时≥150学时/年 |
1.近三年年均课时; 2.最高5分。 |
||
3 |
年均课时≥120学时/年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10分 |
|||||||
技术水平 (20分) |
研究项目(20分) |
国家级 |
级别赋分M=20分/项 |
20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项目数N≤5; 2.级别项目赋分M; 3.中小企业项目需结项。 4.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5.最高20分; 6.“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省部级 |
级别赋分M=16分/项 |
20 |
|||||
地市级(省属集团企业) |
级别赋分M=8分/项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级别赋分M=4分/项 |
20 |
|||||
中小企业 |
级别赋分M=2分/项 |
10 |
|||||
成果奖励(20分) |
国家级 |
获奖级别赋分F=20 |
20 |
每项奖励计分: 1.奖励等级分M: 一等奖:M=F, 二等奖:M=0.8*F, 三等奖:M=0.6*F, 2.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获奖项目数N≤5; 2.获奖级别F: 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 3.分值计算: 1)可以累计; 2)不同获奖级别相同内容成果奖励只计1次; 4.最高20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省部级 |
获奖级别赋分F=16 |
20 |
|||||
地市级(省属集团企业) |
获奖级别赋分F=8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获奖级别赋分F=4 |
20 |
|||||
技术水平 (20分) |
标准制定(20分) |
国家、行业 |
级别赋分M=20分/项 |
20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标准数N≤5; 2.级别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20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省级、行业 |
级别赋分M=16分/项 |
20 |
|||||
地市级、行业 (省属大型企业) |
级别赋分M=8分/项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级别赋分M=4分/项 |
20 |
|||||
中小型企业 |
级别赋分M=2分/项 |
10 |
|||||
专利 (20分) |
发明专利 |
赋分M=6分/个 |
20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专利数N≤5; 2.专利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20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实用专利 |
赋分M=3分/个 |
15 |
|||||
软件著作权 |
赋分M=2分/个 |
10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20分 |
|||||||
业绩成果(60分) |
大师工作室 (50分) |
国家级 |
赋分M=50分/个 |
50 |
排名计分: M/1, 0.5*M/2-6, 0.1*M/7--。 |
1.工作室赋分M; 2.分值计算: 取一个工作室计分; 3.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第1名,核心成员第2-6名,其他成员第7名及后。 |
|
省部级 |
赋分M=30分/个 |
30 |
|||||
地市级(省属集团企业) |
赋分M=20分/个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赋分M=10分/个 |
10 |
|||||
业绩成果(60分) |
竞赛获奖(30分) |
国家级及以上 (或汽车厂家全球大赛) |
赋分M=30分/项 |
30 |
1.获奖名次计分: N*M/1, 0.8*N*M/2, 0.7*N*M/3, 0.6*N*M/4, 0.5*N*M/5, 0.4*N*M/6, 0.2*N*M/7--。
2.获奖等级计分: N*M/1, 0.8*N*M/2, 0.6*N*M/3, 0.2*N*M/4。
|
1.不同系列竞赛项目数N; 2.竞赛级别M: 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指其级别的一级赛项,二级赛项级别降一级; 3.获奖成绩: 1)名次:1/2/3…. 2)等级:一等奖/1、二等奖/2、三等奖/3、优胜奖/4; 4.分值计算: 1)同系列竞赛取一个获奖成绩计分; 2)不同系列竞赛获奖可以累计; 3)获奖等级中若出现(名次+等级),取一种计算。 5.最高30分。 |
|
省部级 (或汽车厂家全国大赛) |
赋分M=20分/项 |
30 |
|||||
地市级 (或汽车厂家大区赛事) |
赋分M=10分/项 |
3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赋分M=5分/项 |
30 |
|||||
资质证书(5分) |
高级或国际互认的资质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赋分M=2.5分/本 |
5 |
计分: N*M |
1.证书数N; 2.证书赋分M; 3.可以累计; 4.最高5分。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赋分M=1分/本 |
3 |
|||||
人才培养(5分) |
作为企业人才导师或培训师,直接管理的下属技术和管理能力明显进步,对企业发展作出相应贡献 |
行业、企业、学校培训授课或指导比赛; 计分权重M=1/天,天数N |
5 |
计分: N*M N=累计课时/6 |
1.N为近5年累计参与的天数或次数; ★授课指导按6课时计1天计量; ★裁判按参加次数计量; 2.M为各类项目的计分权重; 3.需要证明材料、课表、课时安排等; 4.可以累计; 5.最高5分。 |
||
参与企业内部技术人员培训的授课数: 计分权重M=0.2/天,天数N |
4 |
||||||
担任市级以上技能比赛裁判 计分权重M=1/次 |
4 |
||||||
业绩成果(60分) |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50分) |
拥有技术革新、流程优化、操作工艺创新等技术服务项目,在行业或企业中实施推广,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在行业或政府部门中得到认定或实施推广,使得效益或效率提升明显 |
40 |
1.可以累计 2.最高分40分 |
1.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每个项目的分值; 2.可以累计; 3.最高50分。 |
|
在企业内部实施推广,使得效益或效率提升明显 |
30 |
||||||
担任负责人主持或参与企业汽车维修服务相关部门或项目管理,具有丰富经验,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
主持大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济效益明显 |
30 |
取最高分 |
||||
主持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济效益比较明显 |
20 |
||||||
参与汽车维修服务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对企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复合型人才 |
10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60分 |
|||||||
加分项 (10分) |
论文 (5分) |
一级期刊或SCI/EI全文收录(或国家、省部级行业会议或系统交流并施行的) |
赋分M=3分/篇 |
5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论文数N≤5; 2.论文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5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二级期刊 (或行业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的实际运用价值的) |
赋分M=2分/篇 |
5 |
|||||
其他正式期刊(或国家、省部级行业会议或系统交流汇编) |
赋分M=1分/篇 |
5 |
|||||
专著 教材 (5分) |
学术论著 |
赋分M=3分/篇 |
5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教材数N≤5; 2.教材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5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正式出版教材 |
赋分M=2分/篇 |
5 |
|||||
内部使用教材 |
赋分M=1分/篇 |
5 |
|||||
加分项最高10分 |
备注:总分110分,各子项得分累计不超过上一级指标最高赋分。
附件1—2
机动车检测鉴定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最高分值 |
打分说明 |
备注 |
|
职业素养(10分) |
职业道德(2分) |
任现职以来,获得遵守法规、公德、规章制度方面的奖项(如:道德先锋、职工之星等) |
市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及以上 |
2 |
不同年份、不同奖项可累加 |
|
|
县区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一级子分公司、市属企业) |
1.5 |
||||||
街道和中型企业 |
1 |
||||||
社区和小型企业 |
0.5 |
||||||
爱岗敬业 (10分) |
获评劳动模范、工匠、五一劳动奖章等 |
国家级 |
10 |
本项不累计 |
可以累计 |
||
省级 |
6 |
||||||
地市级 |
4 |
||||||
县区级 |
2 |
||||||
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 |
大型企业集团(省属企业) |
4 |
不同年份可累加 |
||||
大型企业(或市属企业) |
3 |
||||||
中型 |
2 |
||||||
小型及以下企业 |
1 |
||||||
任现职以来,获敬业爱岗、团结向上、学习进取、责任心强等相关方面的奖项(如:学习之星、劳动标兵等) |
市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及以上 |
2 |
不同年份、不同奖项可累加 |
||||
县区级(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一级子分公司、市属企业) |
1.5 |
||||||
街道和中型企业 |
1 |
||||||
社区和小型企业 |
0.5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10分 |
|||||||
专业知识 (10分) |
学历(10分) |
博士 |
/ |
10 |
取最高分 |
|
|
硕士 |
本专业 |
8 |
|||||
非本专业 |
6 |
||||||
年限(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M=0.5分/年) |
5 |
计分: N*M |
1.N工作年限; 2.每年赋分M (下同)。 |
||
职务(5分)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5 |
取最高分 |
|
||
中小型企业 |
2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2 |
|||||
中小型企业 |
1 |
||||||
继续教育(5分) |
培训、进修、研修、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5 |
年均课时≥150学时/年 |
1.近三年年均课时; 2.最高5分。 |
||
3 |
年均课时≥120学时/年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10分 |
|||||||
技术水平 (20分) |
研究项目(20分) |
国家级 |
级别赋分M=20分/项 |
20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项目数N≤5; 2.级别项目赋分M; 3.中小企业项目需结项; 4.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5.最高20分; 6.“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省部级 |
级别赋分M=16分/项 |
20 |
|||||
地市级(省属集团企业) |
级别赋分M=8分/项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级别赋分M=4分/项 |
20 |
|||||
中小企业 |
级别赋分M=2分/项 |
10 |
|||||
技术水平 (20分) |
成果奖励(20分) |
国家级 |
获奖级别赋分F=20 |
20 |
每项奖励计分: 1)奖励等级分M: 一等奖:M=F, 二等奖:M=0.8*F, 三等奖:M=0.6*F, 2)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获奖项目数N≤5; 2.获奖级别F: 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 3.分值计算: 1)可以累计; 2)不同获奖级别相同内容成果奖励只计1次; 4.最高20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省部级 |
获奖级别赋分F=16 |
20 |
|||||
地市级(省属集团企业) |
获奖级别赋分F=8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获奖级别赋分F=4 |
20 |
|||||
标准制定(20分) |
国家、行业 |
级别赋分M=20分/项 |
20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标准数N≤5; 2.级别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20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省级、行业 |
级别赋分M=16分/项 |
20 |
|||||
地市级、行业 (省属大型企业) |
级别赋分M=8分/项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级别赋分M=4分/项 |
20 |
|||||
中小型企业 |
级别赋分M=2分/项 |
10 |
|||||
专利 (20分) |
发明专利 |
赋分M=6分/个 |
20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专利数N≤5; 2.专利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20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实用专利 |
赋分M=3分/个 |
15 |
|||||
软件著作权 |
赋分M=2分/个 |
10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20分 |
|||||||
业绩成果 (60分) |
大师工作室 (50分) |
国家级 |
赋分M=50分/个 |
50 |
排名计分: M/1, 0.5*M/2-6, 0.1*M/7--。 |
1.工作室赋分M; 2.分值计算: 取一个工作室计分; 3.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第1名,核心成员第2-6名,其他成员第7名及后。 |
|
省部级 |
赋分M=30分/个 |
30 |
|||||
地市级(省属集团企业) |
赋分M=20分/个 |
2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赋分M=10分/个 |
10 |
|||||
竞赛获奖(30分) |
国家级及以上 |
赋分M=30分/项 |
30 |
1.获奖名次计分: N*M/1, 0.8*N*M/2, 0.7*N*M/3, 0.6*N*M/4, 0.5*N*M/5, 0.4*N*M/6, 0.2*N*M/7--,
2.获奖等级计分: N*M/1, 0.8*N*M/2, 0.6*N*M/3, 0.2*N*M/4。 |
1.不同系列竞赛项目数N; 2.竞赛级别M: 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指其级别的一级赛项,二级赛项级别降一级; 3.获奖成绩: 1)名次:1/2/3… 2)等级:一等奖/1、二等奖/2、三等奖/3、优胜奖/4; 4.分值计算: 1)同系列竞赛取一个获奖成绩计分; 2)不同系列竞赛获奖可以累计; 3)获奖等级中若出现(名次+等级),取一种计算。 5.最高30分。 |
||
省部级 |
赋分M=20分/项 |
30 |
|||||
地市级 |
赋分M=10分/项 |
30 |
|||||
县区级(市属企业及相当规格) |
赋分M=5分/项 |
30 |
|||||
资质证书(5分) |
高级或国际互认的资质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赋分M=2.5分/本 |
5 |
计分: N*M |
1.证书数N; 2.证书赋分M; 3.可以累计; 4.最高5分。 |
||
中级资质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赋分M=1分/本 |
3 |
|||||
业绩成果 (60分) |
人才培养(5分) |
作为企业人才导师或培训师,直接管理的下属技术和管理能力明显进步,对企业发展作出相应贡献 |
行业、企业、学校培训授课或指导比赛或能力验证活动裁判; 计分权重M=1/天,天数N。 |
5 |
计分: N*M N=累计课时/6 |
1.N近5年累计参与的天数或次数; ★授课指导按6课时计1天计量; ★裁判按参加次数计量; 2.M各类项目的计分权重; 3.需要证明材料、课表、课时安排等; 4.可以累计; 5.最高5分。 |
|
参与企业内部技术人员培训的授课数: 计分权重M=0.2/天,天数N。 |
4 |
||||||
担任市级以上技能比赛裁判 计分权重M=1/次 |
4 |
||||||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40分) |
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基础、技术服务、技术革新等项目,对行业企业具有重要影响,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解决疑难问题、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中作出贡献者 |
作为技术专家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进行各类认证评审、解决多项疑难问题或重大检测鉴定项目,解决的疑难问题和检测鉴定项目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
40 |
|
1.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每个项目的分值; 2.可以累计; 3.最高40分。 |
||
作为技术专家为本企业解决多项一般性的技术问题或检测鉴定项目,提升效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
30 |
|
|||||
一级指标各项可以累计,最高60分 |
|||||||
加分项 (10分) |
论文 (5分) |
一级期刊或SCI/EI全文收录 (或国家、省部级行业会议或系统交流并施行的) |
赋分M=3分/篇 |
5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论文数N≤5; 2.论文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5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二级期刊 (或行业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的实际运用价值的) |
赋分M=2分/篇 |
5 |
|||||
其他正式期刊(或国家、省部级行业会议或系统交流汇编) |
赋分M=1分/篇 |
5 |
|||||
加分项 (10分) |
专著 教材 (5分) |
学术论著 |
赋分M=3分/篇 |
5 |
排名计分: 主持:N*M, 为主:0.7*N*M, 参与:0.4*N*M。 |
1.教材数N≤5; 2.教材赋分M; 3.分值计算: 可以累计; 4.最高5分; 5.“主持”是指第一完成者,“为主”是指排名前3位完成人,“参与”是指其他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
|
正式出版教材 |
赋分M=2分/篇 |
5 |
|||||
内部使用教材 |
赋分M=1分/篇 |
5 |
|||||
加分项最高10分 |
备注:总分110分,各子项得分累计不超过上一级指标最高赋分。
附件2
浙江省机动车检测维修技术类企业等级分类表
|
营业收入(Y)(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大型 |
Y≥30000 |
X≥1000 |
中型 |
3000≤Y<30000 |
300≤X<1000 |
小型 |
200≤Y<3000 |
20≤X<300 |
微型 |
Y<200 |
X<20 |
注:依据国统字〔2011〕75号文件关于交通运输类企业划分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