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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意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意见

杭人社发〔2014〕35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19〕12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21〕10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2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实现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根据部、省工作要求,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推进参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是指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工作。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为了推进基本养老保障全覆盖,我市自2011年6月起就在全市率先实施在籍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全民登记、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初步建立起了以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为基础,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率从2011年的86.66%提高到了2014年6月份的95.43%。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市)要充分重视,提高认识,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订本地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统筹安排工作力量,加强协同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 把握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参保登记
  1、规范完善信息,实现对象全民覆盖。各区、县(市)要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按照采集登记信息、汇总登记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维护信息数据的登记方法,对杭州市户籍所有城乡居民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式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即首先是对已有的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经过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其次是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正,完成确认;最后是重点入户调查确认。年底前确保将辖区内户籍城乡居民全部登记并录入全民登记信息库。
  2、统一信息标准,健全完善信息系统。各区、县(市)要在原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应用程序,加强与现有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对接交换,各级人力社保服务平台三级联网共享并建立行政村(社区)基层平台全民参保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参保登记工作开展。进一步梳理补充调整信息项目,按照省、市统一标准要求,健全完善、规范统一个人基础信息、参保状态信息、参保险种信息、人员就业信息及未参保原因等信息。年底前,各区、县(市)应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市、区(县、市)、街道、社区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各区、县(市)要按照省、市统一的登记(核对)指标项及数据标准对业务数据进行处理,按照省里登记率的考核目标,确保登记入库的数据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管理工作,落实动态登记管理。各区、县(市)要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者参保情况变化等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确保参保登记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实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同步运行,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要确保按月比对,及时更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中的参保、待遇享受等信息。2014年10月起,全民登记信息数据由现阶段的按季上传调整为按月上传。
  4、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经办服务。各区、县(市)要在五险合一经办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整合信息系统,建设覆盖职工、城乡居民的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推进规范化管理,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准确度,充分利用当代信息化技术、网络平台和信息化终端,大力推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自助服务,引导帮助用人单位、个人主动更新维护自身信息。
  5、突出工作重点,推进社保扩面。各区、县(市)要根据年度扩面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通过全民参保登记,进一步摸清底数,发现死角,做好宣传,积极引导,确保全年社会保险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郭禾阳局长任组长,江冰、章明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由沈明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要相应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设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保经办机构和业务部门以及信息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各区、县(市)的实施方案请于9月中旬分别报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明确工作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具体工作的指导和信息系统需求方案的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化建设和区、县(市)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公安、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共享城乡居民有关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协调统一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全民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牵头、基层站(室)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和辖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统计和数据上传工作。乡镇(街道)人力社保工作站负责指导、检查并督促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全民参保登记开展,行政村(社区)基层站(室)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和维护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人力社保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要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加强工作考核,将全民参保登记纳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基层工作平台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把握政策,准确执行政策,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走样。各级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基层工作站要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4、加强工作协调。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系统内部政策制定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积极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宣传,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为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户籍人口基础信息数据,提高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
  5、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市)要以贯彻人力社保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方式,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目的和意义,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导向,特别是大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的政策要点、与群众利益的密切关系,及时解释疑惑,营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参保意识,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