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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通知

嘉政发〔2009〕9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6〕6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积极有效防范和应对出口反补贴调查,增强协同应对国际风险能力,维护良好的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和国家、企业的正当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8〕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国成为全球出口反补贴调查的最大目标国,我市也成为遭遇出口反补贴调查较多的地市之一。出口反补贴调查不仅影响到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制度,而且还直接影响我市对外贸易和产业发展。积极有效应对出口反补贴调查,不仅对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正当权益关系重大,也有助于遏制新一轮对我出口反补贴调查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蔓延的势头。因此,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我国当前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应对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建立健全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协调机制

市政府建立市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人任协助召集人,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质量技监局、嘉兴海关、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应对出口反补贴的相关规定;协调全市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指导全市补贴政策的清理和修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领导,遭遇出口反补贴调查较多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应对工作协调机制。

三、认真做好出口反补贴调查应对工作

在涉及出口反补贴调查时,各级各有关单位应当接受、配合调查,加强协调,积极应诉和抗辩。市外经贸局要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应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对外交流和交涉。市政府接受核查的出口反补贴调查,由市外经贸局牵头,负责应对核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相关接待工作,涉及调查的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完成调查问卷和答辩材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外方核查,注意外事纪律。外事部门要对应诉出口反补贴调查的出国(境)团组、人员的出境提供必要的便利。

四、切实做好各类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的摸底和清理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和发展改革、经贸、科技、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外经贸、国税、地税和海关等部门要抓紧对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进行摸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以及WTO协定等相关规定抓紧清理工作。

五、努力提高政策制定水平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和我国入世承诺等要求,对拟出台的各类扶持、优惠政策进行审议和评估,尽量避免被国外提起反补贴调查,确保充分发挥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出口反补贴预警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出口反补贴预警工作。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行业中介组织要加强与驻外机构、国外中介机构和进口商(协)会的联系和沟通,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建立起内外互动合作的出口反补贴预警信息收集机制,提高对我市重点出口市场、重点出口产品的预警服务能力,及时掌握国外对我出口反补贴调查的政策动态,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国外对我出口反补贴调查的信息,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