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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到期失效】
衢经信转升〔2022〕17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经信发〔2023〕143号规定, 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规定,本细则自4月28日起施行。本细则实施前尚未奖补到位的评定类项目,按《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22〕17号)标准奖补,由现行受理部门执行。本细则具体奖补事项、上级或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金融办、大数据局(中心)、应急局、财政局,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本着“任务更集中聚焦、政策更精准直达”原则,制定了《“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并参照执行。

一、办理程序

(一)申报类项目。兑现方式,除需要评审或审计项目外,一般申报类项目原则上实行“即申即享”。申报时间,除支持条件是按照年度量化指标等情形采取“统一申报”外,其余申报类项目原则上采取“即时申报”方式。“统一申报”类项目,由政府部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市政策兑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index)发布项目申报通知,企业(组织、个人等)根据项目申报通知时间进行申报;“即时申报”类项目,只要达到政策条件可随时申报。企业(组织、个人等)在平台上填报、上传相对应的项目申报材料(移动端用户,可通过浙里办→企业码→衢州专区→惠企政策申报),本细则中所附奖补申请表格(除特别说明外)均为需企业填报的内容,审核情况由系统生成(申报材料中,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还请提交)。

(二)评定类项目。兑现方式,原则上实行“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类项目,奖补对象无需申报,只需提前在平台上(移动端用户,可通过浙里办→企业码→衢州专区→惠企政策→企业空间)核实账户等基本信息,即可享受奖补;“即申即享”类项目,受理部门无法直接获知奖补项目信息的(如奖补对象通过第三方机构获得资质证书等情况),需要奖补对象在平台上传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核实账户等基本信息,即可享受奖补。申报时间,“即申即享”评定类项目原则上采取“即时申报”方式。

二、相关说明

(一)政策范围。本细则中的“两区锁定企业”,指市区平台整合时柯城区、衢江区(以下简称“两区”)整合到智造新城和智慧新城(以下简称“两城”)的企业;“市级范围”,是指税收收入归属于衢州市级固定收入(含两城)和市与柯城区七三共享收入的部分;“市本级范围”,是指市级范围、两区固定收入和市与柯城区三七共享收入的部分。除明确规定政策外,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不享受本政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组织、个人),不得作为政策兑现类项目资金支持对象;评定类项目的奖补执行差别化机制,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类、B类、C类企业,分别按120%、100%、50%享受,D类企业原则上不予奖补(指市级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按上级规定执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以上年度发布结果为准。

(二)审计(评审/估)费用。需进行审计(评审/估)的项目,由审核部门委托的,发生的费用在市大科创专项资金中列支。发生费用仅限于因兑现大科创专项政策而产生。设备、软件、服务等计算投资额时均不含增值税。

(三)同一项目奖补。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符合市级多项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或同一政策不同奖补项目类别的,评定类项目按就高补差(同一事项分档奖补的实行进档补差)、申报类项目按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和营商环境建设要求,除上级另有规定外,拨付资金不再要求相关受益主体提供收款收据。涉及对法人单位的奖补,原则应通过法人单位对公账户进行资金拨付。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实施前尚未奖补到位的评定类项目,按《关于印发〈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21〕98号)标准奖补,由现行受理部门执行。本细则具体奖补事项,上级或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衢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培育领军型标杆企业。

①受理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雄鹰行动”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一流企业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8〕121号)文件,列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列入市“培大育强”企业。

③支持标准。给予“一企一策”重点扶持。实施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制造业投资项目的,年度内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高出其他企业,分别提高到1000万元;实施制造业投资项目的,补助标准上浮20%。

④受理部门。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8761669

(二)冠军型小巨人企业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首次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企业,首次获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③奖补标准。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分别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以及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奖补实行进档补差。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

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单项冠军)     8761736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其他)     8761215

(三)成长型小微企业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申报期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统计局规定口径为准)及以上并纳入统计局规上企业库的;国家样本库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且当年增幅达20%以上的。

③奖补标准。跨年度升规的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设立工业企业投产当年升规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且当年增幅达20%以上的规下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8761215

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四)制造业投资项目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

A.重大制造业技改项目:属于市级主导产业(指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特种纸等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达2000万及以上。项目需经备案或核准;投资额统计范围,是指投资额发生期12个月内,且在项目核准或备案日期后。

B.其他制造业投资项目:预算安排一定规模资金(若超过预算则同比例下降),按竞争性分配方式,每年支持不超过50个项目(按照申报时间确定,其中新建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以上、设备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技改项目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项目需经备案或核准;投资额统计范围,是指投资额发生期12个月内,且在项目核准或备案日期后。

③奖补标准。

A.重大制造业技改项目:按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12%

给予补助。

B.其他制造业投资项目:新建项目,按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4%给予补助;技改项目,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在200万元(含)-800万元、800万元(含)以上,分别按6%、8%给予补助。

“培大育强”企业,支持条件按照前面两类方式执行、补助标准上浮20%;重大制造业技改和“培大育强”企业项目,年度内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在《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有效期内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购置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

④申报材料。《衢州市制造业投资项目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上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核准批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其中其他制造业投资项目,先按补助标准的50%兑现,符合条件的达到50个项目时,对年度申报项目补助金额进行决算后,完成全部兑现(每年最迟决算时间为11月1日。决算开始后停止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

初审部门:两区锁定企业由两区初审,其他的由两城初审。

审核部门:市经信局。

咨询电话:市经信局·投资处    8760079

智造新城·经发部   8767606

智慧新城·经发部   3116580

柯城经信·投资科   3024945

衢江经信·投资科   3838982


表1:衢州市制造业投资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企业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人

姓名


联系手机


申报补助

类别

□重大制造业技改项目

□其他制造业投资项目( □新建/□技改 )

项目所属产业链


投资项目

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起止期(按项目立项批文填报)

  年 月  至

  年 月

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项目累计

已投资

   万元

其中:

设备和技术投资

   万元

纳入本次申报统计范畴的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设备和技术投资   万元

项目完成后预计企业经济效益

销售收入         万元(同比   %);

利润    万元(同比  %); 税金     万元(同比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

特色亮点

(特色亮点可从产品、工艺、市场等方面描述。字数500字以内,可附页)

(五)产业链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大项目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列入当年度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含急用先

行项目)、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

③奖补标准。上级奖补资金高于市级政策奖补资金的,按照上级奖补额度给予10%配套再奖励;上级奖补资金低于市级政策奖补资金的,按市级政策奖补标准补足差额的基础上,再按照上级奖励额度的10%给予配套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中绿色化方向)8766176    投资处(其他)8760079

(六)企业技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智造新城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单个项目年度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单独计算)。

③奖补标准。从申报当年起,以其前三年(不含当年)地方综合贡献(与招商引资口径一致)平均数为第一年基数,之后环比上一年增长5%为基数,前三年给予超基数部分的全额奖励,后两年给予超基数部分的减半奖励。五年内享受政策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期内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享受招商引资政策期间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享受本政策期间的企业,5年内不重复享受市级制造业投资项目补助。五年政策享受期内,经企业申请,可允许调整一次转为享受制造业投资投资项目补助政策,调整后企业不再享受该奖励,且两年内不得再重新申报本政策。

④申报材料。上传《衢州市企业技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补助申请表》(格式见表2)。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智造新城·经发部   8767606


表2:衢州市企业技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补助申请表

申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人

姓名


联系手机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企业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

万元

企业前三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

第一年        万元;第二年        万元;第三年        万元


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情况及特色亮点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企业项目建设投资情况:



三、特色亮点:

真实性及有关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承诺遵照《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衢州市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五年内自愿放弃享受市级其它固定资产投资类补助政策。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七)企业扩容增效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对企业容积率达到要求的,利用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加层、扩建等方式提高容积率,经备案实施“零土地”技术改造,增加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在两年内通过规划和土建验收、且亩均税收较上年增长的,对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给予补助。

③奖补标准。增加2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含)的,按每平方米50元补助;超过50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100元补助。

④申报材料。《“零土地”技改项目扩容增效奖补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3);上传《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规划和土建验收意见书、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以及园区、资规、住建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

初审部门:两区锁定企业由两区初审,其他的由两城初审。

审核部门:市经信局。

咨询电话:市经信局·投资处    8760079

智造新城·经发部   8767606

智慧新城·经发部   3116580

柯城经信·投资科   3024945

衢江经信·投资科   3838982


表3:衢州市“零土地”技改项目扩容增效奖补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人

姓名


联系手机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起止期(按项目立项批文填报)

  年 月 至

  年 月

企业原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项目累计已投资

   万元

增加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完成后预计企业经济效益

销售收入         万元(同比   %);

利润    万元(同比  %); 税金     万元(同比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特色亮点

(特色亮点从扩容增效方面描述。字数500字以内,可附页)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八)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项目需经备案,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5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排二氧化碳100吨以上,节水技改项目年节水量2.5万吨以上,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以及经备案的循环经济技改项目。

③奖补标准。按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 万元。上年度公布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类、B类企业补助比例分别上浮2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D类企业不予补助。设备投资期限,指申报期的上一个整年度(按财务发票时间认定、单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④申报材料。《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4);上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核准批复、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主要成效等)。

⑤申报时间。实行“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

初审部门:两区锁定企业由两区初审,其他的由两城初审。

审核部门:市经信局。

咨询电话: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     8766176

智造新城·经发部        8767746

智慧新城·经发部        3116580

柯城经信·绿色发展科   3025755

衢江经信·绿色产业科       3838573   


表4: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企业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日期(年/月)


申报项目

类别

节能改造□  工业循环经济□  工业节水□    

  (注:选其中1项)

所属行业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效果


实际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补助额(万元)


(九)绿色制造工程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②支持条件。获得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其中绿色设计产品分类按照国家或省级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确定);获得国家、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节水型企业等荣誉称号的;成功创建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节水型企业等荣誉称号的企业;为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并通过验收的第三方机构。

③奖补标准。

A.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荣誉称号,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B.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C.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D.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E.为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并通过验收的第三方机构,每诊断一家奖补5000元。

综上,同一类型项目,奖补实行进档补差;政府出资组织创建获得国家和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以国家、省、市公布名单

为准)。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  8766176

(十)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贴息。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按绿色企业/项目评价方法,经市金融办、人行联合识别,被评定为“深绿”“中绿”“浅绿”的融资企业或融资项目主(不包括个人)。

②支持条件。申报年度企业日均贷款余额必须达到一定金额,其中工业企业需达到6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需达到4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需达到200万元以上;以项目名义申请贴息补助的,项目投资金额应超过1000万元(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或认可的金额为准)。

③奖补标准。被评定为“深绿”“中绿”“浅绿”的融资企业或融资项目,按照申报年度企业或项目的日均绿色贷款余额分别乘以上年末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10%、5%给予贴息,单家企业贴息最高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若绿色企业同时存在绿色项目的,企业享受补贴上限按照就高原则,但不重复享受。每年从大科创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600万元,用于绿色融资企业和项目贴息补助,如超过预算安排,则按同比例调整单家企业的补助金额。

④申报材料。《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贴息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5);上传金融机构出具的绿色企业或绿

色项目融资协议合同文本、贷款到账凭证、还款凭证和实际结息

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处  3072655


表5: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贴息补助申请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属农业、工业或服务业)


属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


绿色程度


绿色贷款合作银行


绿色贷款合同文号


贷款类别(属项目贷款

或流动资金贷款)


若是项目贷款,

项目总投资金额


绿色贷款金额


日均绿色贷款余额


绿色贷款期限

  至

申请贴息补助金额



(十一)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

①支持范围。衢州市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②支持条件。向市本级(含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柯城区、衢江区)范围内碳账户主体发放碳账户贷款(含企业、个人)的。

③奖补标准。2022-2024年每年分别从大科创资金中安排400万、500万和600万元预算,用于上一年度发放的碳账户贷款贴息。补助标准根据市本级(含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柯城区、衢江区)碳账户贷款(含企业、个人)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的占比对应给予财政贴息。按照受益企业的税收归属,年终由市财政局根据体制结算。各县市参照执行。2021年度享受贴息的为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碳账户贷款。

④申报材料。《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申请明细表》(网上填

报,内容见表6);上传经市人行盖章确认的《碳账户贷款审核表》(格式见表7)、碳账户贷款协议合同文本、贷款到账凭证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处 3072655。


表6: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申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登记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贷款

金额

合同文号

期限

提款日

还款日

申请贴息金额

碳账户贴标情况

属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申请贴息金额(万元)


说明事项

(拟申请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情况)

注:1.申请贴息金额=贷款本金*对应贴息贴息标准*实际使用天数/365。

2.单笔贷款分批提款或分批还款的均分别填写。


表7:碳账户贷款审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发放碳账户贷款金额(万元)


说明事项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碳账户贷款情况)

审核部门意见(市人行)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十二)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补助。

1.投保企业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支持条件。投保安环险的企业,且投保安环险满一个年度保险期。

③奖补标准。对投保安环险且满一个年度保险期的企业,给予最高保费金额40%的补助。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按照主承保保险公司提供名单经应急部门审核后确定。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      3080983

2.保险公司补助。

①支持范围。承保衢州市级范围内企业安环险的保险公司。

②支持条件。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承保机构。

③奖补标准。按照相关协议、考核办法执行。

④申报材料。由主承保保险公司统一汇总承保情况,并上传申请表、投保合同、规定的考核项证明资料等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  3080983

(十三)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在市级范围内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市级范围内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

③奖补标准。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④申报材料。《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8);上传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主要成效等)、项目备案表、并网验收表等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

初审部门:两区锁定企业由两区初审,其他的由两城初审。

审核部门:市发改委。

咨询电话:市发改委·能源处3081522

智造新城·经发部 8767501

智慧新城·经发部 3116580

柯城发改·能源科 3023442

衢江发改·能源科 3871036  


表8: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项目起止日期

(年/月)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项目名称


并网容量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效果


实际总投资额单位(万元)


申请补助额

(万元)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

(十四)科技攻关项目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注册在我市且入驻在市内外创新创业平台的企业、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社会团体组织。

②支持条件。

A.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突出“三大科创高地”建设,聚焦科技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影响产业链安全和实现重点产业抢占制高点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单个项目研发投入总预算在300万元(不含)以上。

B.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围绕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技术难题,开展科技攻关。

C.企业攻关项目,列入省“揭榜挂帅”企业榜,并成功揭榜、实施、通过验收的项目。鼓励科技服务小分队专家成员踊跃揭榜。

D.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③补助标准。

A.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按专家评审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研发投入总预算金额的25%且最高300万元(含)的补助。

B.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按专家评审给予单个项目10万元(含)至50万元(含)的补助。

C.企业攻关项目,按项目投入总额的2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D.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的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上级要求予以配套。

④申报材料。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进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按系统流程进行线上填报;企业攻关项目,上传项目验收材料扫描件;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申报时间。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企业攻关项目实行“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企业攻关项目为“评审政策”;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为“免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创新处3066006 高新处3010507 农社处3020184

(十五)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以及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含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企业在税务部门申报的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的。

③奖补标准。单个企业按核定的研发费用总额不超过5%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科技小巨人按核定的研发费用总额不超过20%,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用于研发投入)。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就高原则进行补助。补助总额超过年度预算时,单个企业补助经费同比例下降。

④申报材料。《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网上直接填报,内容见表9)。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创新处    3066006


表9: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企业类别

工业□     服务业□     建筑业□    科技小巨人□

申报年度


申请金额

(万元)


联系人


电话


申报年度研发投入(万元)


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申报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备注

(十六)创新平台建设奖补。

1.特别重大创新平台引进项目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②支持条件。

A.浙大衢州“两院”、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中科广电衢州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等市校(院、所、企)共建创新创业平台。

B.衢州学院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创建,每年安排不少于2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直至2023年。  

C.其他重大创新平台。

③补助标准。

A.浙大衢州“两院”科研项目支持政策按《衢州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合作共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和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协议书》(衢政合〔2018〕7号)相关规定执行,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科研项目按《衢州市人民政府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共建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协议书》相关规定执行,中科广电衢州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衢州市人民政府 中科院广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共建中科广电衢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协议》(衢府合〔2019〕14号)相关规定执行,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按《衢州市政府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书》相关规定执行。

B.衢州学院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创建支持政策按《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衢州学院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若干意见》(衢委发〔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  

C.其他按相关协议执行。

④申报材料。按相关协议执行。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合作处  3021360。

2.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本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

②支持条件。首次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设批复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首次获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批复的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和技术装备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

③奖补标准。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设批复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批复的技术装备建设项目按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获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批复的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批复的科技项目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财务与科技处  8878753。

3.其他创新平台建设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其中企业技术中心为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

A.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B.新认定的省级、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  

C.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D.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新评定的优秀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

③奖补标准。

A.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

B.重点企业研究院: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含农业),按省补标准1:1配套给予再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10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3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

C.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

的一次性奖补(其中研发中心,要求用于研发投入)。

D.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新评定的优秀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按上级补助标准1:1配套补助。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

市科技局·高新处  3010507 农社处 3020184

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企业技术中心)  8761736

(十七)技术创新和应用奖补。

1.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③奖补标准。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的补助。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科技局·高新处    3010507

2.新产品/新技术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列入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计划(含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的项目),已实现产业化且通过鉴定验收的产品(项目)。

③奖补标准。每个产品(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  8761736

3.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新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新认定的省首批次新材料。

③奖补标准。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每家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首批次新材料,每个产品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多不超过60万元。不含省补。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

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首台/套装备)  8761736

市经信局·新兴产业处(首批次新材料)  8761670

(十八)科技成果转化奖补。

1.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地为衢州市范围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③奖补标准。按专家评审给予实施企业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奖补(事后补助)。

④申报材料。从衢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d.zjsti.gov.cn/ccpquzhou/)注册、登陆,按系统流程进行线上填报,上传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合作处    3065567

2.科学技术奖配套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注册在我市且入驻在市内外创新创业平台的企业、含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社会团体组织。。

②支持条件。新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奖励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③奖补标准。按上级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再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农社处    3020184

3.科技大市场奖补。

①支持范围。衢州市科技大市场运营单位。

②支持条件。符合合同(协议)相关规定。

③奖补标准。按合同(协议)约定执行。

④申报材料。上传履约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科技局·信息院 3022221

(十九)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奖补。

1.知识产权贯标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支持条件。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市级及以上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③奖补标准。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  3021621

2.专利奖补。

①支持范围。地址为衢州市级范围的第一专利权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②支持条件。

A.获得且未转让的国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含申请后至授权前转让获得)。

B.经PCT途径申请并获得国外授权且未转让的发明专利。

③奖补标准。

A.获得且未转让的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通过代理机构的,每件0.5万元(不含省补)奖励;未通过代理机构获得的,一次给予每件0.2万元(不含省补)奖励。个人、企业获得与注册经营范围无关的专利,最高奖励不超过4项。

B.经PCT途径申请并获得国外授权且未转让的发明专利: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一次性给予每件4万元奖励;其它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同一件专利获得国外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按最高原则享受一次。

④申报材料。《衢州市专利奖励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0);《专利奖励项目汇总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1);上传专利代理合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相关附件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   3021621




表10:衢州市专利奖励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用代码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号:

申请类别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项 目 数(项)


合计金额(元)






申请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已充分了解衢州市专利奖补资金的申请条件、程序和纪律,并严格遵守;

2.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3.承诺专利维持2年以上。

承诺人:

年  月      日

表11:专利奖励项目汇总表

序号

专利权人(申请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申请号)

授权公告日(申请日)
















3.专利导航项目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支持条件。通过专利导航提升创新效率,并列入市级专利导航的项目。

③奖补标准。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  3021621

4.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奖补。

①支持范围。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

科研院所。

②支持条件。高校院所将自有专利许可或转让给市域内其他经济主体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③奖补标准。按照许可、转让合同实际到账金额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维持10年以上、有海外同族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转让后参与专利质押等)按5%、其他专利按3%。同一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④申报材料。《衢州市专利转化运用资金奖补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2);上传专利转让或者许可备案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发票等证明材料,以及企业引进专利项目后产生经济效益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材料需加盖公章。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  3021621


表12:衢州市专利转化专运用资金奖补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通信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申请奖补事项(打√可多选,证明材料另附)

□1.专利转让 □2.实施专利开放许可

申请奖补金额(元)






申请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已充分了解衢州市专利转化运用奖补资金的申请条件、程序和纪律,并严格遵守;

2.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5.知识产权维权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支持条件。企业依法参加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完成应诉,或获得案件诉讼和解或胜诉的。

③奖补标准。完成应诉,按应诉费用50%进行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案件结案,获诉讼和解或胜诉的,按剩余诉讼费用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20万元;未申请过应诉补助的,按实际诉讼费用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④申报材料。《衢州市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3);上传诉讼应诉法律文书、应诉费用清单及附件(含付款凭证、合同等)、和解协议书或胜诉判决书扫描件 。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  3021621


表13:衢州市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用代码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号:

申请类别

□应诉  □结案和解或胜诉   □全程诉讼

诉讼专利名称


诉讼对象


是否经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浙江分中心指导 是 □ 否□

诉讼基本情况(500字以内)



申请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已充分了解衢州市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申请条件、程序和纪律,并严格遵守;

2.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二十)品质提升奖补。

1.标准化战略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主导和参与标准制修订单位。

③奖补标准。主导(即第一起草单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品字标“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或浙江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50、20、20、10万元的奖励;参与制修订并出台上述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30、15、5、3、3万元的奖励,可叠加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④申报材料。《衢州市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4);上传标准发布的正式文本或工作证、合同等证明材料及发布公告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8878685


表14:衢州市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项目类别


获得时间


申报奖励补助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名、文号等)


申报奖励

金额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码


2.“品字标”品牌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第三方认证、“品字标浙江农产”第三方认证的(按浙市监质【2020】5号规定的第三方认证模式)。“品字标”品牌认证按认证标准计,同一认证标准的仅奖励一次,有认证委托单位的以委托单位为准,复评不再奖励。仅通过自我声明方式获得品字标证书的,不予奖励。

③奖补标准。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第三方认证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农产”第三方认证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8897009

3.驰名商标和商标品牌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通过行政认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新认定为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称号、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产业集群商标和证明(集体)商标的企业或单位。

③奖补标准。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认定为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称号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产业集群商标和证明(集体)商标的,给予最高5万元/件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  3021621

(二十一)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奖补。

①支持范围。衢州市级科技特派员派驻地联系点(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

②支持条件。列入衢州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

③奖补标准。每年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的补助。

④申报材料。上传《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特派员版)》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农社处  3020184

(二十二)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支持条件。获得衢州市“科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奖、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奖的项目。

③奖励标准。对衢州市“科创杯”创业创新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纳入项目决策咨询简易程序,优先入驻创新创业园区;对获得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按省补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科创杯”和“火炬杯”大赛奖励的按补差原则给予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科技局·高新处    3010507

五、加快企业数字赋能

(二十三)数字化示范企业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企业;获得省“未来工厂”称号的企业;新认定的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企业、创建企业;新认定的省级云上企业、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企业(项目)、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③奖补标准。

A.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省“未来工厂”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B.新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企业,建设行业级、区域级和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奖励100万元,企业级平台的奖励8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企业,

建设行业级、区域级和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奖励50万元,

企业级平台的奖励30万元。

C.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其他数字化类企业(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D.新认定的省级云上企业、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综上,同一企业获同一类别多级荣誉,按就高补差奖励。其中同一企业获前述A类中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B类中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企业(企业级平台)、C类省级荣誉的,仅奖励一次。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智能制造处 8761721  产业融合处(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 8761722

(二十四)软件产品和资质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支持条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5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③奖补标准。

A.获CMMI资质3、4、5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提高资质等级时,对标补差兑现奖励。

B.获ISO27001/BS7799认证、ISO20000认证、ITSS,首次认证各奖励10万元。

C.自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须原始获得全部权利)、并运用于软件产品、且已在企业内部署实施的,对每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D.获得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对每个软件产品给予20万元的奖励;

④申报材料。《软件产品与资质奖补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5);上传资质认证凭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第三方评测报告(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需经过CNAS认证或省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认可)/软件首版次依据等原件的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大数据局·投资促进处  3087101


表15:软件产品与资质奖补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企业类型

□工业企业                  □服务业企业

企业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收(万元)

利润(万元)

上年度




申请奖励

类型

□CMMI认证:□CMMI3   □CMMI4   □CMMI5

□ISO27001/BS7799

□ISO20000

□ITSS

□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请同时提供软件产品第三方评测报告)

获得时间


是否享受过同类政策(如有请说明时间及类型)


(二十五)数字经济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标杆奖补。

1.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成功揭榜挂帅省级行业产业大脑试点的。

③奖补标准。对建设运营揭榜挂帅省级行业产业大脑试点的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如该试点在全省应用推广再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视运营推广情况(服务企业数、连接设备数等),按实际运营费用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给予补助。对采用产业大脑部署特色应用的企业,按各单项应用的实际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智能制造处8761721

2.示范应用场景奖补。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列入浙江省或衢州市示范应用场景优秀案例的。

③奖补标准。每年年底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分为三个档次,即A类、B类、C类。对入选省级示范应用优秀案例A类、B类、C类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

15万元的奖励;入选市级示范应用优秀案例A类、B类、C

类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大数据局·投资促进处  3087101

(二十六)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

1.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工业机器人应满足GB/T12643-2013标准定义,具备试运行条件,投资额发生期12个月内。

③奖补标准。按照工业机器人本体购置款的15%补助,单台不超过5万元。

④申报材料。《工业机器人购置资金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6);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核准批复、工业机器人采购合同、发票扫描件,及工业机器人照片或运行视频等。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

初审部门:两区锁定企业由两区初审,其他的由两城初审。

审核部门:市经信局。

咨询电话:市经信局·投资处    8760079

智造新城·经发部   8767606

智慧新城·经发部   3116580

柯城经信·投资科   3024945

衢江经信·投资科   3838982


表16:工业机器人购置资金补助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

代码


项目建设起止期

 年 月 至

 年 月

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项目累计

已投资

   万元

项目建设

内容


工业机器人

应用成效

(从减少用工、减少成本、提高优质品率、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进行描述)

工业机器人购置情况

工业机器人品牌及型号

单价

(万元)

数量

(台、套)

总价

(万元)













合计



2.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企业5G应用和云服务项目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软硬件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投资额发生期24个月内)、经专家评审列入市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库,经备案并通过评审验收后的项目;企业5G应用、云服务,购买3万元以上的。

③奖补标准。

A.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集成类的,软性投入按30%补助、设备等其他投入按15%补助;非集成类的,软性投入按20%补助、设备投入按10%补助。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在《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有效期内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购置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的项目,补助标准上浮20%。年度内单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培大育强”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B.企业5G应用、云服务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三年,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按每年新增投资额的30%进行补助。(该政策取消,但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对原有项目按衢经信转升〔2020〕113号执行完毕)。

④申报材料。《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7);上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核准批复、项目合同书、发票、付款凭证等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

初审部门:两区锁定企业由两区初审,其他的由两城初审。

审核部门:市经信局。

咨询电话:市经信局·智能制造处  8761721

智造新城·经发部   3888111

智慧新城·经发部   3116580

柯城经信·智能制造科3038185

衢江经信·智能制造科3838573




表17: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申报企业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 址


法定

代表人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企业经营

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税收(万元)

利润(万元)

上年度




项目名称


备案号

(5G应用、云服务可不填)

支持类别

□集成类     □非集成类                                                             □5G应用     □云服务(□公共云 □混合云 )

项目起止

时间


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总投资额(总金额)

其中:软性投资额

硬件投资额




项目概况及实施成效

简述项目实施内容及成效(字数500字内):

(二十七)智能化改造诊断和培训。

①支持范围。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

②支持条件。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执行。

③奖补标准。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购买专业服务,用于智能制造专题培训、诊断咨询、学习考察等活动。具体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执行。

④申报材料。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执行。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智能制造处8761721

六、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二十八)金融要素保障。

1.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②支持条件。

A.融资担保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按规定准确及时向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报送运行监测统计信息。

B.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仅限于衢州市级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业务,不包括购房、汽车等各类消费性及其他担保业务;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综合担保费率(包括担保手续、评审、咨询等费用)不高于1.0%,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应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且担保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融资担保公司的年末在保余额/净资产应大于2.5。  

③奖补标准。

A.政策性融资担保基础业务:按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年度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包括集合中票、集合贷、集合信托等创新型融资担保业务)日均余额的1%给予基础业务补助。

B.政策性融资担保费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综合担保费率低于1%的,给予1%与综合担保费率差的50%的费差补助。  

C.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净损失:对发生代偿净损失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办理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申报年度经法定追偿程序终结后由融资担保机构承担的净损失的30%予以补助。

上述三项补助,单个融资担保机构享受年度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④申报材料。《衢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贷款担保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18);上传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担保业务收费台账等扫描件,以及经协作银行盖章(须加盖骑缝章)确认的《衢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贷款担保财政扶持政策明细表》(格式见表19)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处 8068038。


表18:衢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贷款担保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

担保机构名称:                                                 单位:万元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金


法定代表人


信用等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度政策性融资担保业绩

1.政策性融资担保基础业务补助申请额度


融资担保业务日均余额


融资担保放大倍数


2.政策性融资担保费差补助申请额度


年度综合担保费率


上年末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净损失补助申请额度


年代偿额


净损失额



表19:衢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贷款担保财政扶持政策明细表

担保机构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受保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担保金额

担保费率(%)

担保机构与受保企业担保合同号

贷款银行与受保企业贷款合同号

担保责任起止日期

申报年度内日均贷款担保余额

低费率业务保费差额































合计





协作银行确认意见(盖章):

2.绿色金融改革年度考核奖励。

①支持范围。衢州市范围内的金融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市级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②支持条件、奖补标准和申报材料。

A.绿色金融改革考核奖励(含优秀融资担保机构奖励):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B.绿色金融改革其他奖补及风险补偿: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衢金融发〔2019〕18号)执行。

③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④受理部门。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处 3072655。

3.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贴息。

①支持范围。在衢州市开展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的银行。

②支持条件。符合《衢州市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衢市科发创〔2020〕29号)相关规定。

③奖补标准。按申报期限内发放的科技金融合作贷款以LPR定价的并已结算利息的45%,给予科技金融合作贷款银行贴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产生的利息不予贴息。贴息总额超出年度预算时,按预算金额同比例下降。

④申报材料。按照《衢州市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创新处 3047307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保险服务奖补。

①支持范围。衢州市本级范围内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

②支持条件。

A.面向衢州市级范围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B.面向衢州市级范围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的保险业金融机构。

③奖补标准。

A.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实际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年度日均贷款余额的1.2%,按年给予财政补助。

B.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根据一年一投、按年补助的原则,按年度实际保费的30%给予财政补助。

④申报材料。

A.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衢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20);《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汇总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21);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B.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衢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22);《知识产权保险补助项目汇总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23);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  3021621


表20:衢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


信用代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质押情况



贷款企业名称

专利号或商标名称

质押期限













(可另附页)



贷款总额

万元

补助总额

万元





申请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已充分了解衢州市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申请条件、程序和纪律,并严格遵守;

2.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表2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汇总表

序号

贷款企业

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

(起始时间)

补助期限

(起始时间)

天数

补助金额

(万元)






































表22:衢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


信用代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保险情况



保险企业名称

专利号

保险期限













(可另附页)



保费金额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申请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已充分了解衢州市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申请条件、程序和纪律,并严格遵守;

2.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表23:知识产权保险补助项目汇总表

序号

保险单位

保费金额(元)

保险期限(起始时间)

补助金额(元)



















(二十九)优化政策环境。

1.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②支持条件。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承保机构。

③奖补标准。按照《衢州市级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保险合同》执行。

④申报材料。《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补助申请表》(网上填报,内容见表24);上传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招投标确认文件、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保单、保费发票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即时申报”。

⑥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⑦受理部门。市发改委·能源处  3881128。


表24: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起止日期(年/月)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效果


实际总投资额单位(万元)



申请补助额(万元)



2.企业创新服务券。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市级范围内有技术需求的创业者。

②支持条件。按照《衢州市市级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通过评审的企业或创业者。

③奖补标准。对单个企业或创业者每年最高6万元的创新服务券使用予以补助。补助总额超过年度预算时,单个企业或创业者补助经费同比例下降。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科技局·高新处   3010507

3.星级小微企业园奖补。

①支持范围。衢州市级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园运营主体。

②支持条件。首次获评省五星级、四星级小微企业园的运营主体。

③奖补标准。获评省五星级、四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④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⑤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⑥受理部门。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8761215

4.工业企业破产管理人专项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破产财产全市设置担保物权,且变价不足以清偿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的;破产财产变价后不足以清偿建筑工程款等其他优先受偿权的;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其他人民法院认为可以申请的情形。

③奖补标准。每个破产案件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管理人已经从其他财政资金基金、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等获得补偿时,补助金额不超过破产费用、执行职务的成本与已获得补偿的差额。

④申报材料。上传下列资料的扫描件:申请书(包括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受理破产的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宣告破产裁定书;破产程序终结裁定书;管理人履职报告;法院出具的管理人工作业绩考评表;有可供分配财产的,提交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无可供分配财产的,提交破产费用的实际支出凭证;其他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8761669。

5.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专项补助。

①支持范围。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②支持条件。支持市级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对标提升工作。按《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

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经信

合作〔2022〕29号)执行。

③奖补标准。按照《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执行,根据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星级评价全覆盖的要求,每年安排100万元,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对标提升予以补助。

④申报材料。上传《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资金补助申请表》(格式见表25)、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的验收报告扫描件。

⑤申报时间。“统一申报”。

⑥兑现方式。“评审政策”。

⑦受理部门。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8761669。


表25: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资金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第三方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法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开户行

(明确至开户网点)


银行账号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被服务企业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


企业法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管理创新对标得分


具体分值:

是否通过验收:


企业法人确认签名:

(盖章)

七、本细则涉及奖补项目清单

“大科创”专项政策奖补项目清单(2022版)

序号

奖补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备注

1

冠军型小巨人企业奖补

评定类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二)

2

成长型小微企业奖补

评定类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

3

制造业投资项目补助(含重大制造业技改项目、其他制造业投资项目)

申报类

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四)

4

产业链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大项目奖补

评定类

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五)

5

企业技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

申报类

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六)

6

企业扩容增效奖补

申报类

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七)

7

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补助

申报类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八)

8

绿色制造工程奖补(含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节水型企业、绿色低碳工厂等)

评定类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九)

9

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贴息

申报类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十)

10

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

申报类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十一)

11

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补助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十二)


投保企业奖补

评定类



保险公司补助

实施类


12

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

申报类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十三)

13

科技攻关项目补助

申报类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十四)

14

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补助

申报类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十五)

15

创新平台建设奖补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十六)


特别重大创新平台引进项目奖补

实施类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

评定类



其他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含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

评定类


16

技术创新和应用奖补(含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新产品/新技术奖补、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奖补)

评定类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十七)

17

科技成果转化奖补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十八)


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补

申报类



科学技术奖配套奖补

评定类



科技大市场奖补

实施类


18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奖补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十九)


知识产权贯标奖补

评定类



专利奖补

评定类



专利导航项目奖补

评定类



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奖补

申报类



知识产权维权奖补

申报类


19

品质提升奖补(含标准化战略奖补、“品字标”品牌奖补、驰名商标和商标品牌奖补)

评定类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二十)

20

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奖补

评定类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二十一)

21

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评定类

四、着力打造创新生态/(二十二)

22

数字化示范企业奖补(含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和创建企业、云上企业、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企业/项目)、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等)

评定类

五、加快企业数字赋能/(二十 三)

23

软件产品和资质奖补

评定类

五、加快企业数字赋能/(二十 四)

24

数字经济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标杆奖补(含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奖补、示范应用场景奖补)

评定类

五、加快企业数字赋能/(二十 五)

25

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含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补助、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企业5G应用和云服务项目补助)

申报类

五、加快企业数字赋能/(二十 六)

26

智能化改造诊断和培训

实施类

五、加快企业数字赋能/(二十 七)

27

金融要素保障


六、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二十 八)


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

申报类



绿色金融改革年度考核奖励

实施类



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贴息

实施类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保险服务奖补

申报类


28

优化政策环境


六、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二十 九)


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补助

实施类



企业创新服务券

评定类



星级小微企业园奖补

评定类



工业企业破产管理人专项补助

申报类



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专项补助

实施类





《“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政策解读


1.文件名称

《“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

发文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

2.制定背景

今年初,根据“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目标,按照“任务更集中聚焦、政策更精准直达”原则,围绕工业强市十大专项工作的复盘情况,结合浙江省“5+4”政策体系,对“大科创”专项进一步调整优化。调整优化方案于3月3日先后通过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会议提出要坚持“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完成、重点工作安排、‘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承接落地”的基本原则,抓紧修改完善,在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政策。据此,根据调整优化方案,结合《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21〕98号),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起草了《“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

3.政策解读

(1)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是进一步集中聚焦任务。承接省“5+4”政策体系落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聚焦“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目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思路,将去年政策明确的8大项重点任务整合为6大项(狠抓企业培大育强、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加快企业数字赋能、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变“撒胡椒面”为“握指成拳”,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引导激励效应。

二是进一步理顺兑现机制。根据开发区平台整合提升中遇到的专业力量、服务人员等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市级部门及两区力量,明确“大科创”专项政策的落实主体,除特别规定外,原则上由市级部门统一落实,两城、两区做好配合和初审工作,形成合力、规范兑现。

三是进一步提高兑付效率。通过机制创新改革,从“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等方面不断优化工作流程,70%以上惠企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其中评定类项目100%;申报类项目,除需要评审或审计项目外,均实行“即申即享”;申报时间上,除支持条件是按照年度量化等情形采取“统一申报”方式外,其余原则上采取“即时申报”方式,提高兑付效率,助力项目快实施、早见效,提升企业获得感。

(2)主要内容

本细则涉及多个领域,涵盖工业、科技、品牌、金融等多个方面。按照奖补项目功能,具体分六个大类项目:

①第一大类: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含3个奖补项目。

加强领军型标杆企业培育,对列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和市“培大育强”企业,给予“一企一策”重点扶持。实施重点智能化改造和制造业投资项目的,最高补助额高出其他企业,且实施制造业投资项目的补助标准上浮20%;支持冠军型小巨人企业,对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事项予以奖补;鼓励成长型小微企业。

②第二大类: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含4个奖补项目。

分类施策,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制造业投资项目;设立企业技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支持产业链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大项目,鼓励企业“零地技改”扩容增效。

③第三大类: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含6个奖补项目。

对绿色低碳改造(含节能减排、节水及循环经济)项目、清洁能源应用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予以补助,奖补绿色低碳工厂、绿色设计产品、节水型企业等绿色制造工程建设,对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碳账户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支持。

④第四大类: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含9个奖补项目。

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科技攻关,鼓励研发费用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和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和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奖励品质提升(含“品字标”品牌、驰名商标和商标品牌,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等事项)、创新创业大赛优胜者。

⑤第五大类:加快企业数字赋能,含5个奖补项目。

支持数字化试点示范、数字经济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标杆,奖励软件产品和资质,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含购置工业机器人、重点智能化改造、5G应用和云服务等)予以补助,鼓励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咨询诊断和培训服务。

⑥第六大类: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含2个奖补项目。

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包括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保险服务,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对科技金融合作贷款予以贴息等事项;优化政策环境,包括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保险项目予以补助,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用于企业创新服务券、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工业企业破产管理人专项,奖励星级小微企业园创建等事项。

4、实施日期

自2022年4月21日起正式实施。因为“大科创”专项政策调整优化方案已于2022年3月3日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为加快省“5+4”政策体系、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等举措的落实、避免政策出现空档期,最大限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细则的执行时间定为发布之日起实施。

5、解读机关

《“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解读机关为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8761753(鲍玥敏,产业转型升级处处长)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