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3.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专业常用资质证书清单
附件1
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
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一、概述
根据机电制造专业特点,按照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工艺)、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服务设置五类专业计分体系。每类专业计分体系由学历与资格、奖励与成果、工作业绩三部分构成。
二、计分体系构成
附件1—1 技术研究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1—2 设计开发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1—3 生产制造(工艺)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1—4 系统集成(工程)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1—5 技术服务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1—1
技术研究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 分值 |
说明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非本专业 |
|
8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非本专业 |
|
6 |
|
|||
大专 |
|
|
5 |
|
||
资历(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10 |
每年0.5分 |
|
非本专业 |
|
5 |
每年0.5分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执业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5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3 |
|
|||
继续教育(最高3分) |
培训、研修班、 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参加学术会议、 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二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省、部(国家级行业)级或相当级别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每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市、地、 厅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国际、国内 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5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8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2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1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10 |
每项最高5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6 |
每项2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收录,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
8 |
每篇4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4 |
每篇2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工作 业绩 (最高4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独立解决学术研究中的较大技术难题。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工作 业绩 (最高4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自学能力较强,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学知识与专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参与解决学术研究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6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企业重要机电科研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完成过企业重要机电科研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1~6 |
|||||
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承担过重大的技术复杂的科研项目,并取得重大成果,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企业重要机电科研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重要影响,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承担过技术比较复杂的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完成过1项以上机电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附件1—2
设计开发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 分值 |
说 明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非本专业 |
|
8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非本专业 |
|
6 |
|
||||
大专 |
|
|
5 |
|
|||
资历 (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10 |
每年0.5分 |
||
非本专业 |
|
5 |
每年0.5分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执业 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5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3 |
|
||||
继续教育(最高3分) |
培训、研修班、 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参加学术会议、 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二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省、部(行业)级或相当级别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每一项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市、地、厅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国际、国内 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5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8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2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其它专利 |
主要发明人 |
2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1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10 |
每项5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6 |
每项2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收录,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最高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
8 |
每篇最高4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4 |
每篇最高2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工作 业绩 (最高4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熟练掌握主要相关专业的标准和规范等技术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独立解决设计研究中的较大技术难题。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自学能力较强,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学知识与专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参与解决研究开发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6 |
||||||
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机电产品开发的经历和能力。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机电产品开发的经历和能力。 |
1~6 |
||||||
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2项以上机电产品开发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重大的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完成过1项以上机电产品开发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
|
附件1—3
生产制造(工艺)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 分值 |
说 明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非本专业 |
|
8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非本专业 |
|
7 |
|
|||
大专 |
|
|
6 |
|
||
资历 (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8 |
每年0.5分 |
|
非本专业 |
|
2 |
每年0.5分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执业资质(最高 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5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3 |
|
|||
初级证书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1 |
|
|||
继续教育(最高 3分) |
培训、研修班、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参加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奖励与 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
|
前5名为高工免评项 |
二等奖 |
|
|
前5名为高工免评项 |
|||
省、部(行业)级或相当级别 |
一等奖 |
|
|
前5名为高工免评项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每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市、地、厅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国际、国内 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5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8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4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2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2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1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奖励与 成果 (最高32分)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10 |
每项最高5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8 |
每项4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4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
论文、论著 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收录,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
8 |
每篇4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4 |
每项2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每篇5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工作 业绩 (最高50分) |
学术(技术) 水平 |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先进工艺,能独立解决制造技术中的重大难题。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工作 业绩 (最高50分) |
学术(技术) 水平 |
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制造技术和先进工艺。能参与解决制造技术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9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生产制造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 |
1~9 |
|||||
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过2项以上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对行业和企业有重要影响,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担任过1项以上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
外语 (最高 5分) |
|
取得有效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5 |
|
附件1—4
系统集成(工程)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 分值 |
说 明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非本专业 |
|
8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非本专业 |
|
7 |
|
||||
大专 |
|
|
6 |
|
|||
资历 (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8 |
每年0.5分 |
||
非本专业 |
|
2 |
每年0.5分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执业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5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2 |
|
||||
继续教育(最高3分) |
培训、研修班、 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参加学术会议、 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省、部(行业)级或相当级以上 |
二等奖 以上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30 |
每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二等奖 |
前5名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市、地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前5名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国际、国内 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5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8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2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2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1分(相同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10 |
每项最高5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6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8 |
每项4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工作 业绩 (最高5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有关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知识。能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难题。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了解有关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知识。能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难题。 |
1~9 |
||||||
工作 业绩 (最高50分) |
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1~9 |
||||||
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2项以上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重要影响,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承担过1项以上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一定影响,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
外语 (最高5分) |
|
取得有效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5 |
|
附件1—5
技术服务专业评审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 分值 |
说 明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非本专业 |
|
8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非本专业 |
|
7 |
|
|||
大专 |
|
|
6 |
|
||
资历 (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8 |
每年0.5分 |
|
非本专业 |
|
2 |
每年0.5分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执业 资质 (最高 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
5 |
|
||
中级证书 |
|
2 |
|
|||
继续 教育 (最高 3分) |
培训、研修班、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参加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省、部(行业)级以上 |
二等奖以上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30 |
每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以0.1递减。 |
二等奖 |
前5名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市、地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 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国际、国内 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5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8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主要发明人 |
2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1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经专家认定产业实际效益的,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10 |
每项5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6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参与 |
||||||
论文、论著 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以0.1递减。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8 |
每项4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以0.1递减(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 |
||||
工作 业绩 (最高60分) |
学术(技术) 水平 |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业工程知识,掌握从事专业相关的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知识。能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复杂技术难题。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工作 业绩 (最高60分) |
学术(技术) 水平 |
了解有关从事专业相关的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知识。能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9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有一定影响的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一般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完成过有关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
1~9 |
|||||
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担任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过2项以上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项目,对企业和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20~3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工作 业绩 (最高60分) |
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承担过1项以上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9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外语 (最高 5分) |
|
取得有效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5 |
|
附件2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企业等级分类表
|
营业收入(Y)(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大型 |
Y≥40000 |
X≥1000 |
中型 |
2000≤Y<40000 |
300≤X<1000 |
小型 |
300≤Y<2000 |
20≤X<300 |
微型 |
Y<300 |
X<20 |
注:依据国统字〔2011〕75号文件关于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相关规定。
附件3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专业常用资质证书清单
名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设计开发专业 生产制造 (工艺)专业 系统集成 (工程)专业技术服务专业 |
机械工程师(通用)(有注册号) 机械设计工程师(有注册号) 物流工程师(有注册号 工业工程师(有注册号)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有注册号) 材料锻压工程师(有注册号) 设备工程师(有注册号) 铸造工程师(有注册号) 包装与食品机械工程师(有注册号) 材料成型与改性工程师(有注册号) 试验检验工程师 计算机与软件技术资格证(高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结构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环境评价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
见习机械设计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物流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工业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材料热处理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材料锻压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设备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铸造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包装与食品机械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机械制造工程师(有注册号) 模具设计师 理化检验员 试验检验员 计算机与软件技术资格证(中级) 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结构师 |
工程机械修理 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 数控程序员 机械工业特殊工种 数控机床调试修理工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汽车生产线调整工 汽车模型工 物流师 计算机与软件技术资格证(初级)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建筑七大员(施工员、概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材料见证员) 建筑施工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