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10号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契税优惠政策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 ( 财税〔2003〕184号
)【更新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规定,现就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中所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