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文革期间”审批的土地文件能否作为权属证明的请示的复函

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文革期间”审批的土地文件能否作为权属证明的请示的复函

浙土函〔1992〕7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自然资规〔2019〕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自然资规〔2021〕10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继续有效


诸暨市土地管理局:

你局给省人大的关于“文革”期间“县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审批土地的文件,能否作为证明的请示已转我局,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文革”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产生的行使行政职权的机构,其审批土地的文件,在确定土地权属时,可以作为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之一。

浙江省土地管理局

1992年2月12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