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衢医保联发〔2022〕28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医保发〔2024〕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50元、590元。
二、2023年度和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100元、1180元。
三、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贴。
四、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执行。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