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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及保护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及保护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政发〔2018〕1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8〕2号)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第75号公告发布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工商标〔2018〕1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及保护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80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