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开放砖混非成套单位自管公房向职工出售的通知(有效)
嘉房改办〔1999〕3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0〕1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此文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