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关税〔2008〕99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一)》 ( 财政部令第103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12-19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并调整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自2009年1月1日起,附件所列税目矿产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提高到17%。
附件: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