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医保发〔2019〕67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医保发〔2021〕8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2019年12月31日
二、主要内容
完善我市全民医疗保险二档(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
调整方案 |
医院等级 |
三级医院 |
参保地医共体牵头(二级医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调整前 |
70% |
7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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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
69% |
79%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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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转诊规定转至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转诊信息实时传送至医保结算系统的,报销比例仍按70%报销比例仍按70% |
无 |
由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下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信息实时传送至医保结算系统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9%。 |
此外,参保人员的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和在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