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2019〕1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建〔202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各部门: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
浙建法〔2010〕97号 |
2 |
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
浙建〔2015〕6号 |
3 |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建〔2018〕6号 |
4 |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建规〔2011〕27号 |
5 |
关于修订《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 |
浙建〔2014〕6号 |
6 |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浙建稽〔2009〕21号 |
7 |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的通知 |
浙建〔2016〕8号 |
8 |
关于印发《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 |
浙建〔2017〕16号 |
9 |
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
浙建乡〔1994〕224号 |
附件2
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建〔2017〕20号,根据浙建〔2018〕15号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