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62号》规定,全文废止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附件1
征地区片划分及具体范围
区片等级 |
街道、乡镇名 |
行政村名 |
Ⅰ |
白云街道 |
城西村、城北村、灯塔村、丽光村 |
万象街道 |
丽南村、城南村、水南村、丽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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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街道 |
厦河村、城东村、新建村、大众村、海潮村、古城村、水东村部分、芦埠村部分、塔下村部分、黄泥丼村部分、河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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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泉街道 |
后甫村、九里村、长岗背村、关下村、社后村、凉塘村、天宁寺村、岩泉村部分、青林村部分、秋塘村部分、冷水村部分、枫树湾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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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山街道 |
垟 店村部分、 白岩村部分、中堂村部分、小木溪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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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紫金街道 |
水东村部分、芦埠村部分、 塔下村部分、 黄泥丼村部分、河村部分、开潭村、风化村、湾岙村 |
岩泉街道 |
秋塘村部分、枫树湾村部分、岩泉村部分、青林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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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山街道 |
水阁村、张村村、叶岙村、旭光村、吴垵村、桐岭村、余庄前村、七百秧村、龙石村、丽沙村、大源村、山根村、陈店村、里坑村、章巷村、白岩村部分、垟店村部分、 叶村村、富岭村、张垵村、大坑口村、下仓村、陶庄村、前垟村、下张村、小木溪村部分、中堂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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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城街道 |
武村、敏河村、路湾村、苏埠村、坑口村、白前村、常宅村、官桥村、风鸣村、林宅口村、金周村、花街村、港口村、青岗村部分、 张村街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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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镇 |
堰头村部分、 保定村部分、周巷村部分、 概头村、三峰村部分、岩头村部分、魏村部分、上赵村、河东村、碧一村、下街村、行口村、沙岸村、上街村、古井村、河口村、上阁村、同心村、九龙村、下叶村、红纡村、章塘村、大陈村、里河村、蒲塘村、郎奇村部分、白桥村部分、白口村部分、石牛村、下赵村、泉庄村、松坑口村部分、南山村部分、红南村部分、高溪村部分、竹溪村部分、 缸窑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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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头镇 |
大港头村部分、河边部分、石候村部分、均溪村部分、北埠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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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竹镇 |
沙溪村部分、老竹村部分、后坑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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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溪镇 |
双溪村部分、上黄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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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乡 |
吾古村部分、太平村部分、竹舟村部分、下土夭村部分、长濑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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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场部分、市苗圃、县头林场部分、东西岩风景区部分、龙江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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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上述Ⅰ、Ⅱ区片以外的行政村 |
附件2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单位:万元/亩
地 类 |
征地区片等级和区片综合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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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Ⅱ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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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园地、除林地(含开发园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 |
9.6 |
7.3 |
5.8 |
|
林地(含开发园地)、未利用地 |
开发园地 |
6.1 |
4.7 |
3.8 |
林地、未利用地 |
5.8 |
4.4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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