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建发〔2019〕15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湖建发〔2023〕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湖司〔2019〕3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47件,废止的1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