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
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办法
(2022版)
一、总则
1.政策依据。为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小微园企业积极开展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工作,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金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制高办〔2022〕7号)和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本)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1〕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2.支持对象。本办法适用于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安排的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效果验收认定,参与企业、技术服务公司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审计和拨付工作。
3.补助标准。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金制高办〔2022〕7号文件执行。其中:市财政承担委托的专家验收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验收认定工作所需的费用,费用标准按照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年度审计、专家验收认定费用标准执行。
二、资金审核工作组织
4.工作分工。审计工作由招投标入围的年度技改审计单位承担。验收认定工作由金华市智能制造研究院负责组织,验收专家人员由市经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确定。市经信局根据年度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建设申报情况,制定年度审计、验收认定工作计划,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的工业小微园进行审计,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对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效果验收认定工作。各区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业小微园市区级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兑现的有关组织工作。
5.兑现方式。资金兑现工作参照金华市区工业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兑现方式,按年度兑现。
6.审计。审计工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审计方式分为书面材料审计和现场审核,具体审计要求详见附件2“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
7.验收认定。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验收认定工作由金华市智能制造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核、会议评审和听取业主单位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认定工作详见附件1“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验收认定办法”。
三、工作流程
8.申报要求。市经信局适时下达年度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文件,确定招投标入围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工业小微园平台申报材料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申报、第三方审计和市、区经信部门审核均要登录“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进行操作。
9.申报主体。市本级各区经信部门接到申报文件后,着手组织辖区内有关工业小微园申报和验收工作(详见市区工业小微园资金申报和审核系列表样),申报主体为有关工业小微园业主,业主负责整合辖区内有关企业、系统平台,形成资金补助申报清单上报。
10.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包括电子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的声明(详见附件1—3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表“诚信承诺书”)。
11.专家组组成原则:
(1)验收认定专家人数为单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相关各方面(技术、财务、管理等)专家不少于1人;由专家组成员推选产生组长1人,专家组组长应为被验收认定事项所属领域技术专家。
(2)园区改造承担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园区改造参加单位相关人员、合作方人员)不得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认定工作;与被验收园区有利益关系或冲突,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12.工作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小微园,由园区业主向当地经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补助申请,各区经信部门初审并盖章,统一汇总录入“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市经信局线上收到各区经信部门的申报材料后,线上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形成最终的项目审计报告。第三方服务机构在项目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按照金制高办〔2022〕7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出项目的补助金额并线上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对第三方服务机构递交的项目审计报告和补助金额进行复核,制定年度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财政补助资金拟安排方案,并在市经信局官网和“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上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经信局党委审批,下达资金补助文件。
四、监督和检查
13.强化督查。各区经信、财政部门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负责对申报数字化工业小微园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完整性进行查证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完整。同时,加强对各工业小微园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小微园及时完成项目建设。
14.严禁各种违规行为
(1)审计、验收认定过程中,发现有关小微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和享受金华市区扶工政策及其他政策优惠,同时,各区经信、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的违规项目,已拨付的财政资金负责限期追回。
(2)审计、验收认定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第三方中介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或未经允许擅自披露审计、验收认定结果的,取消其参加有关专项资金工作的资格。
(3)被委托和推荐单位在组织审计和验收认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需限期整改。
(4)对小微园内已补助的设备,有关企业在三年内不得随意转卖、搬离市区或挪作他用。期间,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处理的,须及时到当地经信和财政部门备案。
上述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种违规、违约行为,还将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五、附 则
15.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政策执行和调整情况,适时修改。
16.本办法自发布30日后执行。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可参照执行。
附件:1.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办法
1—1.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标准
1—2.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表
1—3.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自评报告
2.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
2—1.( )年度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资金申请表
2—2.(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汇总表
2—3.(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软性投入明细表
2—4.(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软性投入付款凭证明细表
2—5.(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硬件投入明细表
2—6.(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硬件投入付款凭证明细表
2—7.(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设备投入明细表
2—8.(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设备投入付款凭证明细表
附件1
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验收认定办法
1.政策依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印发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的通知(金委发〔202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金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制高办〔2022〕7号)和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本)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1〕39号),制定本办法。
2.评审认定工作组织。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浙江师范大学共建金华市智能制造研究院协议书》的要求,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金华市智能制造研究院具体负责,形成以审计机构、重点行业有关专家为基础构成的金华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验收组。
评审认定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为单数,不少于5人,且来自不同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无利害关系,原则上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总以上职位工程技术专家担任。
3.评审认定标准。专家组参照《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标准》(附件1—1),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并出具《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表》(附件1—2)。评审认定的依据包括申报资料以及园区、企业实施项目相关评价指标的必要材料等。
4.评审认定内容。对推进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具体建设水平进行评审认定。
5.评审认定过程。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交叉监督,金华市智能制造研究院承办,相关行业专家审核,对各县(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建设情况出具评审意见。
6.评审认定程序。市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金华市智能制造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或集中会议答辩)审核评价,并形成最终意见。
7.评审认定准备。申报单位撰写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1—3)。评审认定通过后,专家组在《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表》(附件1—2)中出具评审认定意见。
申报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评审相关内容评价表准备相关资料。
(2)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绩效指标、行业示范带动及推广应用等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8.评审认定结果。结果分为通过评审认定和不通过评审认定两种:
(1)通过评定:专家综合评定平均分≥70分为通过,低于70分不通过;
(2)等级评定:
专家综合评定平均分≥90分为优秀;
专家综合评定平均分≥80分为良好;
专家综合评定平均分≥70分为合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不通过评审认定处理:
1)审核评价平均得分低于70分;
2)相关投入未实际发生或非申报单位投入的;
3)申报资料中有造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关联材料证明设备和技术投入的真实性;
4)未能提供申报内容相关评价指标的必要材料;
5)未达到示范推广效果。
附件1—1
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
认定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建设内容 |
分值 |
评分 |
1 |
一、信息基础设施 |
1.1基础网络 |
部署公共云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为园区内的组织和个人提供安全、高速、便捷的网络环境,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和信息通信集聚辐射能力,满足园区企业对网络信息服务质量和容量的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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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数据采集 |
完善数据采集系统和传输系统,通过各类传感器、数据采集器、视频摄像机等设备进行采集,继而通过工业级MQTT实时传输数据至总平台,实现对消防、车行、人行、能效、环境、安防、楼宇等等系统的实时监控、管理和预警。如发生网络中断,在网络恢复后需保证采集系统数据的连续性及准确性。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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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园区数字化管理 |
2.1园区大脑 |
对园区关键信息、数据进行整合、汇总、分析及可视化展示,可主导运营管理服务及突发事件处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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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或APP,为用户提供各类服务入口;建设园区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园区共享资源,企业可进行共享资源申请预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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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集中对用户信息进行管理,统一由园区管理平台录入用户基本信息,并对用户权限进行相应设置,实现用户权限层层环扣相互协同办公。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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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持在线流程管理,企业和运营人员可登录园区办公管理、物业服务等业务系统处理相关事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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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2物业管理 |
建设物业管理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园区监控、能源、照明等重点物业设施的实时感知,根据设施状态主动提供物业服务。在线受理报修服务申请,自动分配作业任务,实现服务状态跟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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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3财务管理 |
建设财务管理系统,对园区财务数据进行整合,及时掌握入驻企业各项费用缴纳情况,采取线上/线下实时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便捷支付。根据收款、退款项目自动产生财务报表,实现财务数据报表集中管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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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4企业管理 |
对园区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管理,基础管控平台动态更新园区内企业数据,包含入园标准审核、企业认证、入驻企业信息、企业用工情况、用能情况等。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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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5防疫管理 |
对园区内及外来访客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数据验证,结合语音及大屏看板,一键扫码后实时数据播报及看板显示,便于园区防疫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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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园区数字化服务 |
3.1生活服务 |
构建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的园区员工生活服务体系,包括网上社区建设、团建活动组织、在线教育、医疗预约、餐饮服务、交通出行、快递代收等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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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构建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的园区党建服务体系,包括组织线上党建活动、党员档案管理、在线学习、问卷调查等,实现党务工作线上运行,组织活动线上组织,政治生活动态监督。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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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2政策服务 |
为园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和申报服务,多种政务代理服务等。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为企业提供企业云服务,针对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构建开放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体系,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利用,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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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配置一定双创空间用于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赋能提升,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以及租金、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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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3服务评价 |
园区企业可实时在线对园区服务进行工单提交、进度追踪及对园区服务满意度进行反馈及评价。提高园区与企业间的粘合度,提升园区运营服务水平及质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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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企业数字化转型 |
4.1供应链管理 |
统一基础数据语言,一物一码;规范销售、采购、仓储业务流程,建设业务流程标准,权限分配关键节点审批管控;仓库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数据准确性提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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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2计划排产 |
从ERP获取生产订单,在平台创建工单,结合物料、设备、人员信息拆单,将工单派发到各个机台。辅助计划人员排产,结合生产资源要素信息,提升排产效率,工单通过电子派发到指定机台工位,节约时间,提升准确度。 |
3 |
|
|
18 |
4.3订单进度 |
实现对生产过程中订单生产进度的全流程监控,快速了解订单数量、已发货数量、排产数量,入库数量,报检数量等信息,支持层层追溯来源,使得销售-生产-发货等各个业务环节紧密联系。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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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4质量追溯 |
通过PDA对产品进行首检、巡检、终检,点选不良原因,填报不良数量,实现订单的从原料批次到产线机台到班组人员的全流程质量追溯,提升质检及时率与检验效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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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4.5设备机联 |
企业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传感器接入物联网,实现监控掌握各企业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统计设备状态数据。随时监控各企业设备的停用,维修,故障,事件和告警,以便及时处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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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4.6设备管理 |
在平台中维护设备的基本信息,形成电子式设备档案,方便存储、内容共享、快速锁定。根据平台中记录的保养周期,实现即时提醒用户进行设备的保养;对实际完成保养内容的设备,在系统中维护保养结果;系统中根据设备类型及编号,分别维护设备日常点检项目。用户可使用电子设备或操作终端,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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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4.7能耗管理 |
建立能耗综合管理监测系统,主要耗能设备实现实时监测与控制。对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消耗的水、电、气(汽)、煤、油以及物料等消耗实现实时监控、自动分析,为管理者能源资源的优化调度和能耗管理提供辅助支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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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4.8数据服务 |
实现园区企业管理者,对日产能、月产能、成本、周转率、材料利用率、品质合格率等数据报表多维度分析,精确定位企业生产管理异常,建立以数据为依据的决策和考核体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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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五、园区数据管理中心 |
5.1数据整合 |
整体平台以园区saas模式运行,所有企业均在同一数据库中运行,且做到数据企业隔离。采集数据通过继承时序数据库进行数据处理后保存至关系数据库,从而实现所有数据的整合采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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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2异常预警 |
通过采集各类设备数据与制定的数据合理范围进行比较后,如有异常情况通过短信、邮件、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对相关负责人的信息推送提醒,实时了解整体运行状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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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5.3数据分析与应用 |
在平台中通过组件化拖拉方式,实现自定义驾驶舱以及自定义报表的制作(组件包括各类图表),按需快速搭建满足企业生产与园区管理的看板、报表,建立以数据为依托的经营决策体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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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标一、二、三为园区建设考核指标,四为入驻企业考核指标,园区考核分数和企业考核分数比例为6:4,可根据具体重点考核内容做修改。
附件1—2
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评审认定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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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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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地址 |
□婺城区□金义新区 □市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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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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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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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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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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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见 |
20xx年xx月xx日,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了xxx承担的xx项目验收评审会。 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审阅了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了项目建设情况,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项目针对xx,建设了xx。 项目通过xx的建设,实现了xx。 项目的实施,提高了xxx,降低了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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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式 |
□现场评审 □集中会评 |
评定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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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专家组组长: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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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织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1—3
金华市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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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PAGEREF _Toc99879754 \h- 17 -
1.小微园基本情况介绍.............................................................PAGEREF _Toc99879754 \h- 17 -
2.项目情况及建设目标.............................................................PAGEREF _Toc99879754 \h- 17 -
3.项目研发人员清单.................................................................PAGEREF _Toc99879754 \h- 17 -
二、项目实施情况....................................................................PAGEREF _Toc99879754 \h- 17 -
1.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PAGEREF _Toc99879754 \h- 17 -
2.项目建成使用情况.................................................................PAGEREF _Toc99879754 \h- 17 -
三、项目支撑单位情况............................................................PAGEREF _Toc99879755 \h- 17 -
四、项目效益情况....................................................................PAGEREF _Toc99879756 \h- 17 -
五、诚信承诺书........................................................................PAGEREF _Toc99879759 \h- 18 -
六、项目投资财务清单............................................................PAGEREF _Toc99879760 \h- 18 -
七、佐证材料............................................................................PAGEREF _Toc99879761 \h- 18 -
一、基本情况介绍
五、诚信承诺书
诚 信 承 诺 书
XXXX委托 作为项目申报负责人,就该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行贿、不索贿。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四、如与事实不相符,本人及相关人员愿意承担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法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六、项目投资财务清单
附件2
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审计细则
一、审计依据
1.《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
2.《金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制高办〔2022〕7号)。
3.《关于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本)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1〕39号)。
二、奖励及补助标准
1.数字化改造。园区内参与轻量级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按其数字化改造的软硬件费用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关键设备更新实现设备互联、数据互通的,并且设备数据已上传小微园区数字化平台的,按设备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与地方财政贡献挂钩。
2.数据维护。对园区企业宽带服务及上云服务,按结算费用的50%给予运维单位奖励,单个园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平台能级提升。鼓励各区打造数字化工业小微园区,经验收认定为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年对平台开展一次运维评价,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奖励及补助范围界定
1.配套硬件:主要包括数据采集设备、边缘计算设备、网络及连接设备等承载数字化系统软件使用的设备(如电脑、扫码枪、现场看板、网络、数据采集硬件等)。
2.宽带服务及上云服务费:是指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购买宽带、云服务的费用支出。
3.生产性设备:参照《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1年本)》 ( 金经信投资〔2021〕39号)规定执行。
四、审核要求
1.主体一致
申请表、合同(协议)、增值税发票中的购货单位、各种证书、验收意见的主体一致。若企业更名的,提供更名的相关资料。
2.对企业的要求
须已入驻金华市区工业类小微园区并实施轻量级智能化改造,企业须在金华市区工商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正常经营。
3.对软硬件及设备投入的要求
(1)须在项目建设期内实施的软硬件及设备投入,相关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建设期内。
(2)软硬件及设备投入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发票,金额以不含税价计算。软硬性及设备投入开在一张发票的,若不能区分,不给予补助。
(3)对技改设备的界定。参照《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1年本)》 ( 金经信投资〔2021〕39号)规定执行。
4.对宽带使用费、云服务平台服务费的要求
(1)需提供与服务商签订的托管、租用服务协议及费用支出凭证(发票、付款凭据)复印件。
(2)补助按上年度实际费用发生额计算,以开票时间为准。
(3)费用补贴期间: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5.申报方式
由企业所在工业小微园区作为申报主体统一申报。
6.审核程序
(1)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文件规定、企业投资财务清单等表格的统计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和规定的格式填写。
(2)真实性审核:软硬件及设备投入与发票的真实性审核。采用书面和实地审核相结合,合同(协议)、发票、银行付凭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时间、金额相吻合。对发票有怀疑的应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3)合理性审核:要求评估软硬件及设备投入与企业提供发票中价格的合理性。
(4)对审核过的发票原件正面加盖“已审核”章,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
(5)审核宽带服务及上云服务费的票据、付款凭证与上年度实际费用额是否相符。
7.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中介机构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另外需明确问题,要求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以便统一汇总,明确后答复。
8.审计报告要求
中介机构将“审计(评估)报告”书面一式二份报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上报电子文档。
附件2—1
( )年度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资金
申请表
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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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小微园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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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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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地址* |
□婺城区□金义新区 □市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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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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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或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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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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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或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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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基本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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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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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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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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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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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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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支撑)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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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成果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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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投资额 |
软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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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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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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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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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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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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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企业名称 |
申报投入额 |
核减投入额 |
核定投入额 |
占比 |
补助(奖励) 比例 |
申请补助(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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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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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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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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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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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填表人签字: |
附件2—3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软性投入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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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盖章): |
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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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记帐 凭证 |
软性投入名称 |
销货单位 |
发票 |
实付金额小计 |
备注(合同)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日期 |
号码 |
发票类型 |
价税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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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填表人签字: |
附件2—4
(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软性投入付款凭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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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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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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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软性投入名称 |
销货单位 |
付款凭证 名称 |
付款凭证 号码 |
付款凭证日期 |
应付 金额 |
实付金额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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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日期 |
会计凭证号码 |
逐笔支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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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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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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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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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5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硬件投入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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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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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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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记帐凭证 |
硬件名称 |
销货 单位 |
发票 |
实付金额小计 |
备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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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日期 |
号码 |
价税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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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填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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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6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硬件投入付款凭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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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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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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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硬件名称 |
销货单位 |
付款凭证名称 |
付款凭证号码 |
付款凭证日期 |
应付金额 |
实付金额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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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日期 |
会计凭证号码 |
逐笔支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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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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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填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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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7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设备投入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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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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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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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记帐 凭证 |
设备名称 |
销货单位 |
发票 |
实付金额小计 |
备注(合同)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日期 |
号码 |
发票类型 |
价税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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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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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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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8
()年度工业小微园区申请设备投入付款凭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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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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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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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 名称 |
设备 名称 |
销货单位 |
付款凭证名称 |
付款凭证号码 |
付款凭证日期 |
应付金额 |
实付金额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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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日期 |
记帐凭证号码 |
逐笔支付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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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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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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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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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