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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1〕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6日    
 
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聚焦新发展阶段宁波历史使命,着眼老年人居家养老更加舒适、社区养老更加完善、机构养老更加专业,通过三年努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城市。

二、工作任务

(一)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1.提升家庭自我照护能力。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2021~2023年免费培训2.4万名以上的家庭照护者。开展老年人健康养身和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老年人健康素养达到15%以上,公众对认知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3.优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确保应补尽补。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根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市场价格水平,适时调整服务折算价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4.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到2023年,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以上。

5.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周探访率达到100%。发展助老志愿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

(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1.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已建成住宅小区,以社区为单位推进整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设施共建共享。

2.推进社区服务设施规范运行。推进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标准化运行。2021年,所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到2023年,全市创建4A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个以上、5A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以上。

3.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站点等资源,通过建立养老顾问等机制,响应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发挥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优势,强化中心与站点联动。

4.打造老年助餐服务闭环。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分层分类提供助餐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到2023年,建成200个以上“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标准化老年食堂,每日享受老年助餐服务5万人以上。

5.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加快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和电梯加装工作,在公共活动空间增设适合老年人的休息设施。创建30个认知症友好社区和30个示范型老年友好社区。结合乡村振兴,创建30个“氛围浓厚、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居住便捷、环境优美、友善和谐”的老年宜居村。

(三)机构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1.提升失能失智照护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护理专区建设。到2023年,市、县公办养老机构全面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当地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的8%,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总数的60%,每千名老年人配有2张以上认知症照护床位。

2.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3年,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全市80%的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标准,其中三星级以上50家、四星级以上10家。

3.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完成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拓展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功能,推进“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养老服务。

4.深化“家院互融”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家庭互动互融。到2023年,城区所有养老机构、农村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居家照护等服务。

5.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养老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6.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将养老服务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加强养老机构建筑安全检查,集中研究部分养老机构因手续原因未能通过消防审验问题。推进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5%以上。

(四)医养康养结合工程

1.深化医养结合。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到2023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二甲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以上,每个区县(市)至少有1家医院和1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公开公平的失能失智照护评估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

3.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建设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到2023年,建设100个康养联合体,建成市级康复辅具展示平台和区域性康复辅具洗消平台,市、县建有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

4.促进医养康养融合。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一体化服务。到2023年,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均设立康复室,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

(五)事业产业协同工程

1.加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定期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和公益属性,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保障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发展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向常住老年人开放。

2.加强养老服务精准供给。发挥市级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发挥全市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制作用,精准保障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3.大力发展养老产业。鼓励养老辅具、助餐助医、智慧养老、适老化改造等产业发展,打造养老产业园区2个以上。鼓励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定期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服务投资指南。

4.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森林康养等“养老服务+行业”业态,打造长三角老年旅居康养目的地。丰富老年用品供给,扩大老年消费市场。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

(六)线上线下融合工程

1.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宁波城市大脑,加强数据开放和共享。加强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定期发布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场景需求清单。打造5G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到2023年,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2家智慧养老院。

2.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服务场景,开展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壁垒排查整改,保留现场人工服务或上门服务方式,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将智能技术运用纳入老年教育课程,为5万名老年人开展使用智能手机免费培训。

3.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线上线下结合、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贯彻国家养老服务强制性标准,关停不达标养老机构。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行为。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开展养老服务满意度、需求调研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实现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以及养老机构一键入住、养老培训及补贴一键申请、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一键巡检、居家老年人一键点餐等服务。

(七)人才科技相辅工程

1.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鼓励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技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支持市卫生职院等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推动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养老机构30家以上。实施养老服务“领头雁”计划,培养养老机构管理人员300名。成立市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劳务输入基地。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市级培训基地6个以上,培训养老护理员6000人次。建设养老社工工作室100个,培训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养老顾问)200人次。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试点,新增通过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2400人次。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开展以师带徒等新型培训,建设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3家。

3.加大激励褒奖力度。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户、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等政策。对养老机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养老机构,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完善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养老机构聘用养老护理员、康复技师(士),参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褒奖工作。

4.强化科技支撑。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创建一批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品牌,全市养老机构“党建+N”服务矩阵基本建成。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开设慈孝文化课程,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良好氛围。发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工会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将养老服务列入对区县(市)、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任务举措、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推动三年行动任务落地落细。

(三)增强政策保障。推动财政资金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探索在出让住宅用地时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服务。推进利用适合养老服务的机关事业和国企等存量房产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政策以及用电、用水、用气优惠政策。

(四)加强布局规划。根据老年人口数量结构、公共服务资源等因素,编制全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

(五)强化金融支持。制定银行保险支持养老服务细则,鼓励商业银行向养老机构发放贷款。探索允许盈利性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或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运营。




附件


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责任分工


序号

具体工作

牵头市领导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1

提升家庭自我照护能力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2

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卞吉安

市民政局

3

优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4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医保局

5

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

卞吉安

市民政局

6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布局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

7

推进社区服务设施规范运行

卞吉安

市民政局

8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卞吉安

市民政局

9

打造老年助餐服务闭环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10

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建设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

11

提升失能失智照护能力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12

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13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

14

深化“家院互融”服务

卞吉安

市民政局

15

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16

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17

深化医养结合

许亚南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18

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许亚南

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9

推进康养体系建设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20

促进医养康养融合

许亚南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

21

加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宁波银保监局

22

加强养老服务精准供给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3

大力发展养老产业

陈仲朝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

市服务业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旅游局

24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陈仲朝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

市服务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宁波银保监局

25

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

26

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

陈仲朝

市大数据局

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服务业局、宁波银保监局、市科协

27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8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宁波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

29

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30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31

加大激励褒奖力度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32

强化科技支撑

陈炳荣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33

强化党建引领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

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

34

增强政策保障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市机关事务局、市发改委、宁波市税务局

35

加强布局规划

卞吉安

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36

强化金融支持

李关定

宁波银保监局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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