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甬商务消费〔2022〕12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甬商务法〔2022〕164号规定,继续有效
文件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21-2022-0001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进我市老字号品牌保护,推动宁波老字号品牌振兴,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拟定《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宁波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9日


“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版)


一、名称

宁波老字号Ningbo Time-honored Brand

二、对象和范围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宁波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

宁波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有关企业或组织。

三、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宁波老字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30年以上(含30年);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和服务,或自主创新获得国家专利权;

(四)有传承宁波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认定方式

(一)由宁波市商务局牵头成立“宁波老字号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负责“宁波老字号”的认定和相关工作。

(二)“认定委”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市老字号企业协会”,负责“认定委”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各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宁波老字号”的评审,并参与相关的认定工作。

(三)已经被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被浙江省商务厅认定的“浙江老字号”,提交申请后自然成为“宁波老字号”。宁波辖区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有关企业新申请“浙江老字号”“中华老字号”认定的原则上先应为“宁波老字号”。

五、认定程序

具备“宁波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所在区(县、市)商务部门初审后报“认定委”办公室。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提交资料、调查鉴别、征求意见、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申请复核、作出决定、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

(一)提出申请:有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书,并报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提交资料: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后,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报“认定委”办公室。

(三)调查鉴别:“认定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征求意见: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提出审定意见。

(五)组织评审:“认定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资料进行分析,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六)社会公示:经“认定委”审核后在相关网站或媒体公示拟认定为“宁波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任何企业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认定委”提出异议。

(七)申请复核:申报企业对公示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认定委”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自“认定委”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作出。

(八)作出决定:拟认定为“宁波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认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由“认定委”作出决定,认定为“宁波老字号”。

(九)注册存档: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认定委”办公室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十)核发证书:对通过认定的“宁波老字号”,以“宁波市商务局”和“宁波市老字号企业协会”的名义颁发牌匾和证书。

六、动态管理

(一)“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二)“宁波老字号”所在企业须于每年2月底前向宁波市商务局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认定委”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宁波老字号”持有人发生如下变动时,应在变动完后15个工作日内,报“认定委”办公室备案:

1.企业名称变更;

2.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

4.企业实际控制权变更;

5.企业灭失;

6.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合法使用权变更。

7.其他重大变更。

(四)“宁波老字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认定委”核实后责令其整改,一年内未见明显效果的,或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后已经不符合“宁波老字号”认定条件的,经核实确认后,宁波市商务局可以暂停或取消其“宁波老字号”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五)“宁波老字号”企业不得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任何人可向“认定委”检举,经“认定委”核实后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宁波老字号”称号,并在有关政府网站或媒体公示:

1.玷污“宁波老字号”信誉,产品粗制滥造,损害消费者(用户)利益的;

2.滥施许可,变相买卖“宁波老字号”标识的;

3.转让“宁波老字号”标识,未向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认定委”书面备案、作出相关说明并征求意见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六)宁波市商务局每隔两年对已认定的“宁波老字号”进行复查,不符合“宁波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将由宁波市商务局撤销其“宁波老字号”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七、责任和义务

(一)“宁波老字号”企业享受市有关扶持政策。各区、县(市)政府亦可根据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本区(县、市)的宁波老字号”给予扶持。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利用节庆活动、展览、媒体等宣传“宁波老字号”品牌和技艺,促进其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二)以“宁波老字号”为基础进行艺术创作,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有形式和文化内涵,防止歪曲与滥用。“宁波老字号”企业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加强品牌管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宁波老字号”形象。

(三)参与“宁波老字号”认定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负有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借机收取费用或者开展盈利性活动。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22年8月20日起施行,原《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商务消费函〔2021〕96号)同时废止。

宁波市商务局负责对本办法的解释。


附件:1.“宁波老号”申报表

2.申报“老字号”汇总表



附件1


“宁波老字号”申报表



填报企业:     (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宁波老字号”申报表


编 号:

申报企业名称


品牌名称


品牌创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地址


所在区、县(市)


法定代表人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企业负责人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联系人姓名


籍贯


所在部门


职务


手机


E-mail


办公电话


QQ


微信号


地址


邮编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员工人数


商标名称


注册时间

年 月

注册类别


已获老字号称号


认定机构


认定时间

年  月

已获证书编号





注册资金

万元

国内资本所占比例    %

无形资产价值        万元

主要股东情况
(含股东名称和所占比例)

1


4


2


5


3


6


是否上市


上市地点


总股本    万元

融资金额        万元

经营情况

是否连锁经营


店铺数目     家,其中直营店   家,加盟店   家(截至2020年底)

是否网络销售


网络销售

形式

□自营平台   □开通网店

平台网店网址

1


2


3


4


近三年

经营状况

20  年

20  年

20  年

直营

加盟

网店

直营

加盟

网店

直营

加盟

网店

营业额(万元)










利润额(万元)










税金(万元)










合计(万元)




管理情况

人力资源

总人数    人

管理层    人,占    %,普通员工    人,占    %

学历:本科以上学历    人,占    %,高中以上学历    人,占    %

职称:高级职称        人,占    %,中级职称        人,占    %

信息化系统

1.

年  月

3.

年 月

2.

年  月

4.

年  月

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年  月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年 月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年  月

其他体系认证

年  月

历史传承情况

创始人姓名


籍贯


民族


身份证号


考证依据

附页说明

传人姓名


籍贯


民族


身份证号


考证依据

附页说明

演变情况

第一次变化

年  月

原因


结果


第二次变化 

年  月

原因


结果


第三次变化 

年  月

原因


结果


创始店址


建筑面积 ㎡

营业面积          ㎡

目前店址


建筑面积 ㎡

营业面积          ㎡

店址变迁

情况

第一次迁址

年 月

原因:

新址


第二次迁址

年  月

原因:

新址


第三次迁址

年  月

原因

新址


办公场所

□自有 □租赁

是否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级别

□国家 □省 □市 □县

是否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级别

□国家 □省 □市 □县

认定技艺


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商标注册时间

年   月

注册类别


商标保护情况

中国驰名商标

年       月

中国名牌

年       月

省著名商标

年       月

其他

年       月

专利情况

名称


类别


编号


使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名称


类别


编号


使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域名情况

已注册:

类似域名:

境外知识产
权保护情况

商标


专利


其他


法律纠纷情况


附件材料目录(由申报企业填写,所附材料应逐渐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1.五证合一后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4.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财务章);

5.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6.历代传承的企业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声明:本企业申报表及所附各项材料均属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宁波老字号”认定委员会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商务主管部门评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报“宁波老字号”汇总表


区(县、市)商务局(盖章)

序号

申报企业名称

品牌名称

创立时间

商标权

初审意见

商标名称

注册类别

取得时间


























联系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注:本表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填写,申报企业列表先后按优先推荐次序填写。


解读:《“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说明
  现将《“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认定暂行办法》)的修订作以下说明:

  一、《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的必要性及简要过程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老字号品牌保护,推动宁波老字号品牌振兴,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针对原《认定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多次听取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版)》。本办法自2022年8月20日起施行,原《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商务消费函〔2021〕96号)同时废止。

  二、《认定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分别是名称、对象和范围、认定条件、认定方式、认定程序、动态管理、责任和义务、附则。

  办法第一章明确宁波老字号的名称,以中文和英文两种形式。

  办法第二章明确宁波老字号认定的对象及范围。

  办法第三章明确宁波老字号的认定条件。  

  办法第四章明确宁波老字号认定方式,由市商务局牵头成立“宁波老字号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已被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提交申请后自然成为“宁波老字号”。

  办法第五章明确宁波老字号的认定程序。

  办法第六章明确宁波老字号的管理要求。如出现办法中列明的变更行为应及时报“认定委”办公室备案;如出现办法中列明的违规行为,将被通报并要求整改,或直接撤销“宁波老字号”称号。

  办法第七章明确宁波老字号的责任和义务。

  三、《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

  原办法规定参加认定“宁波老字号”的企业应拥有与字号一致的商标专用权或独占许可使用权。考虑到目前我市老字号企业的现实情况,为顺应国家鼓励老字号企业发展的要求,本次修改为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解读单位:宁波市商务局

  解读人:彭爱武

  联系方式:0574-89387125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