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管理优化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发〔2005〕14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5-07-14
优策网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或修订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出口货物退税管理,优化服务措施,结合我省
出口退税工作实际,特制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管理优化服务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管理优化服务的意见
二OO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