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7〕9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6〕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多杆合一”建设模式,为全力打造“智慧湖州”、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做好支撑保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优化完善审批和验收机制,实行“多杆合一”建设模式,推进市政公共设施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确保2017年底实现我市所有乡镇4G网络全面覆盖,力争5G网络覆盖全省领先。
二、工作任务
(一)推行“多杆合一”建设模式
切实推进市政公共设施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开放适合的城市道路、国省道、大型桥梁、商业街区、园区景区等场所的公共绿化带、路灯杆、监控杆、广告牌等社会资源,实现“一杆多用”,避免“乱搭乱挂”、重复建设。“多杆合一”规范化建设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铁塔湖州分公司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基础电信企业积极配合实施。
(二)推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审批
将各县区通信基站布点规划与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科学衔接,根据《湖州市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通信基站布点规划(2015-2020)》,开辟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效率。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依法依规、从快从简做好联合审批工作。
(三)推行驻地网无线通信试点验收
进一步严格落实驻地网建设政策,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基站(含无线室内分布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现有住宅小区移动通信设施改造、新建小区开展试点验收机制。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铁塔湖州分公司要预先对试点新建小区和改造小区进行无线网络全覆盖,并配合开展小区无线通信试点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调整湖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职能,将“多杆合一”建设作为重点推进工作,建立由市政府召集,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及铁塔、电信、移动、联通、通服、华数等基础电信企业参加的“多杆合一”联席会议制度。
(二)强化协同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多杆合一”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快形成统一、有序、高效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协商解决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完善工作制度。联席会议要围绕“多杆合一”工作重点,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会商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铁塔湖州分公司负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按季度通报全市“多杆合一”建设进展情况;制订考核办法,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湖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多杆合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