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负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我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我省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fpdk.hb-n-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