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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2.10.25 川地税函〔2002〕346号

税谱®提示: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 3 号规定,全文废止
自贡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自地税发[2002]125号文)收悉。经电话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对纳税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缓缴手续而欠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地税部门可以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