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根据《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根据《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清理《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统一税收执法口径,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钦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第3号)全文废止。同时明确本公告发布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按《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