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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19年第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对个人所得税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9年4月22日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发文日期

1

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2013年第1号

20131223

2

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服务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年第2号

20171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