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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舟政办发〔2013〕86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18〕42号)规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 ( 浙政发〔2012〕65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重点发展与特色发展相协调,重点市场与民生市场共同发展,网上市场与实体市场互动发展,构建适合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要求的现代商品交易市场新体系。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突破400亿元;年交易额在亿元以上市场超过20家,年成交额十亿元以上市场超过8家,年交易额百亿元以上市场超过2家;培育3家省重点市场、5家市重点市场,5家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家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培育10家网上交易市场,培育建设1—2家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力争通过10年努力,使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产业特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一)做强面向全国的重点市场。做大做强舟山国际水产城、浙江船舶交易市场、舟山群岛新区水产品交易中心等市场,在全国同类市场处于领先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在同行中的定价话语权。推进舟山国际水产城改造提升工程,发展多功能社会化的水产专业物流配送中心,打造集交易、加工、会展、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市场综合体,加强海水产品“舟山指数”的发布;扶持舟山群岛新区水产品交易中心成为全国最大的鱿鱼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加快船舶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船舶网上交易的功能,拓宽市场服务功能,支持船舶交易市场开拓市外市场,发挥船舶价格指数作用。

  (二)提升改造农贸市场。城区、中心镇要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升级,按照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推进信息化,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市场监测系统。积极鼓励业态创新,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入场设立专区专柜,逐步推行农加超、农改超等经营模式,开发净菜加工、代理采购等模式提升市场经营业态水平。加快推进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专业市场。积极支持舟山船用商品市场改造提升,建成国际船用商品展销、船舶工业及海洋工程技术服务中心。规划布局以船用钢材为主的钢材市场,建设船用钢材物流配送基地,提高钢材市场配送能力和辐射能力。积极引导整合规模小、档次低、重复建设的建材类市场,促进市场做优做强。依托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功能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能源化工品、粮油、进口水产品及冷链、国际商品博览等交易市场,努力发展成为面向亚太地区、以大宗商品为主的保税区专业市场集群。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中的影响力。

  (四)培育海洋特色鲜明的旅游市场。积极发挥普陀山的辐射作用,培育发展具有舟山地方特色的旅游(佛教文化)商品交易市场、特色旅游购物中心、海鲜美食广场、海洋文化创意产品市场等,丰富市场种类。依托市场打造加工产业链,开展集生产加工、贸易流通、观光旅游于一体的佛教用品一条龙服务,增加文化内涵,拉动市场品牌效应,提升市场综合实力。

  (五)扶持发展网上交易市场。引导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新型商务模式进入市场,加快网上网下市场互动发展,鼓励发展适合商品交易市场自身特色的网上交易模式,加强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运用。积极培育和引进网商,使商品交易市场成为网商采购平台和实物体验平台。重点培育以旅游产业为主的网上市场,积极整合舟山网上旅游服务交易平台,形成特色鲜明的旅游服务网上市场。做大做强舟山水产品网上交易服务平台,促进网上网下市场融合,拓展舟山传统海产品的销售渠道。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专业市场要依托市场集群优势,建立网上交易系统,搭建交易平台,发挥舟山群岛新区聚集和辐射功能。

  (六)推进市场服务功能创新。创新市场交易模式,积极推行连锁、代理、配送、拍卖等现代营销方式。拓展市场综合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建设物流中心、会展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研发设计创意中心、教育培训中心、融资服务中心以及商品信息、商品价格、指数发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产业为基础,市场为依托,集仓储、物流配送、旅游购物于一体的市场服务综合体。鼓励市场举办者参与会展,通过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依托海洋产业特色和海洋文化特点,不断提升现代会展业对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和地方产业的带动促进作用。

  (七)强化市场商业文明建设。开展诚信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和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等创建活动,提升市场信用水平。开展诚信经营户创建工作,完善市场经营户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拓展信用信息的应用,扩大信用信息的公开公示形式,形成商品交易市场外部信用监督机制。实施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市场经营户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协会指导、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适应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的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对市场上市食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可追溯管理。

  (八)提高市场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市场举办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举办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吸收制造业龙头企业、有实力的市场经营户入股,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途径,增强资本实力。充分利用商品交易市场内配套的硬件设施,引进行业知名品牌的生产厂家、销售公司、总代理、总经销等入驻,发展市场总部经济。鼓励市场举办者引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HSE—MS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定不同类型市场的硬件建设标准和软件管理规范,促进市场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九)推动市场管理专业化。鼓励市场引进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开拓精神的中高级管理人才,鼓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与专业市场合作,加强对市场经营户教育培训。开展实施市场中高级管理人员五年培训计划,提高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鼓励市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建立市场管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运营管理团队。

  (十)提升市场经营品牌化。积极创新市场经营模式,运用连锁、代理、配送、拍卖等现代营销方式,扩大总经销、总代理覆盖面,加大知名品牌商品引进力度。加强专业市场自身品牌形象的管理维护,统一形象策划、品牌推广,提高市场整体知名度、美誉度。鼓励专业市场“走出去”开设分市场,扩大舟山市场影响力。鼓励市场举办者加强市场品牌注册、经营、管理与宣传,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品牌指导站,注册市场集体商标,充分调动市场经营户创牌积极性。支持浙江船舶交易市场、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舟山国际水产城)等重点市场争创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形成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合力。各县(区)也应设立相应的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机构,将商品交易市场转型提升发展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并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制度。

  (二)科学编制规划。结合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规划,科学论证、编制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衔接,合理规划、布局有序,避免在同一经济区域内重复建设市场、同质化市场过度竞争,实现错位发展。为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实现大型商品批发市场郊区化、零售市场中心化。省、市重点市场和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周边不宜新建同类市场,避免过度竞争。

  (三)加大政策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市场、有区域优势和海洋特色的专业市场及网上交易平台的建设。对省市重点市场可以采取“一场一策”的政策,专项给予支持。对新认定为三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对省、市重点市场,纳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化网上市场征税流程,避免资金第三方监管过程中一次交易两次征税。尽快落实市场用电、用水、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

  (四)加大用地支持。对重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对迁入市级以上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的市场,优先规划安排市场发展用地和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承诺被拆迁时按原用途补偿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地、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各类市场,其土地性质可暂不变更,并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

  (五)加大金融支撑。健全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引入各类银行分支机构在市场设立服务网点。积极争取小额贷款公司指标,设立市场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省、市重点市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大对省、市重点市场的授信额度,并在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金融机构要创新市场商位使用权质押、货物质押、仓单质押、联贷联保等融资担保方式,开发适合市场经营户的小额、短期融资产品,缓解市场经营户资金压力。鼓励市场举办者为经营户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推动银行卡、电子支付业务等在市场的应用,为市场经营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积极拓展网上银行服务,推动建设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提供资金结算支撑。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信托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