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央行一万亿再贷款低息资金落地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舟政办发〔2020〕47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引入市外资金,针对当前央行推出的系列再贷款支持计划,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争取再贷款资金多落地、快落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争取央行再贷款资金多落地。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沟通,争取更多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降低资金成本,引导贷款利率下行。
二、执行企业名单制管理。由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联动摸排企业需求,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且风险可控的涉农、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资金需求5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一是由各县(区)经信、商务、科技、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工商联分批次筛选有贷款需求的优质企业名单,分别上报至各市级主管部门;二是建立联合会商机制,由市、县(区)两级地方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银保监、发改、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单位共同会商,确定重点企业“白名单”。三是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和人民银行各县(区)支行将重点企业“白名单”分期、分批推送至符合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发放条件的金融机构。
三、出台地方财政奖励政策。重点支持全市法人银行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向符合条件的涉农领域、机械制造和水产加工等外贸企业、文化娱乐及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及科创小微园区等发放优惠贷款,原则上贷款利率不高于5%。针对法人银行机构运用1万亿元再贷款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新增优惠贷款,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局合计给予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0.5%的财政奖励。
四、配套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市、县(区)两级财政局加大央行1万亿元再贷款资金落地情况与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挂钩力度,单列一定额度的竞争性存款存放至落地再贷款的法人银行机构。
五、提供政策性担保支持。对符合1万亿元再贷款发放条件的企业贷款,若存在抵押不足的,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县(区)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费用减半。
六、鼓励城商行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央行再贷款资金落地舟山。对运用1万亿元再贷款发放优惠贷款的舟山市城商行分支机构,根据资金争取及投放情况,相关部门在年度考评中给予表扬和考核激励。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6月18日参照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舟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一万亿再贷款低息资金落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2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推动央行一万亿再贷款再贴现低成本资金又好又快落地舟山,进一步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切实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现印发《舟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一万亿再贷款低息资金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必要性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金融在支持打赢两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增加1万亿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引导中小银行以优惠利率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5月9日,全省召开央行再贷款再贴现低息资金落地工作电视电话部署会议,省政府高屹副秘书长作重要指示,要求全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运用好央行政策性资金支持我省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高效协调配合,建立央行政策性资金落地惠企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和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央行政策性资金落地见效。《通知》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发挥各部门合力,有效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关于运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支持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市内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通知》出台过程
5月7日,陈隆副市长就央行新增1万亿再贷款贴现额度作出工作指示,要求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并请刘丹恺副秘书长开展工作协调和帮助指导。5月9日下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组织召开央行再贷款再贴现低息资金落地工作电视电话部署会议,省政府高屹副秘书长出席会议,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组织市级政府相关部门、省联社舟山办事处和相关法人银行参会,市政府刘丹恺副秘书长出席会议。会后,根据刘丹恺副秘书长指示,要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由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尽快拟定支持1万亿再贷款落地舟山的政策意见。5月11日,参考绍兴等地支持五千万再贷款再贴现落地措施和省财政厅对支小再贷款的财政奖励措施等政策,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代拟了《通知》(征求意见稿)。5月12日,经刘丹恺副秘书长审阅同意后,就《通知》(征求意见稿),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组织征求市、县(区)两级财政和金融办的意见。5月13日,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意见征求情况。5月17日上午,刘丹恺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和舟山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人参会。5月21日,根据各方意见,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对《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上报至市政府办公室。5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就《通知》(征求意见稿)小范围征求市财政局和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意见。5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就《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和市级直属有关单位意见。
三、《通知》主要内容解读
(一)主要内容
1.积极争取再贷款规模。由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级行做好沟通汇报,最大限度争取再贷款低成本资金多落地舟山。
2.合力摸排企业资金需求。由市县两级相关政府部门合力摸排企业需求,分批推送企业名单,再由市、县两级金融办牵头开展联合会商,确定重点企业“白名单”,最后由两级人民银行分期、分批向法人银行机构推送重点企业“白名单”。
3.采取4项配套支持措施。一是出台地方财政奖励政策,对法人银行机构运用1万亿再贷款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新增优惠贷款(原则上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由市县两级财政合计给予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0.5%的财政奖励。二是配套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由市县两级财政单列一定额度的竞争性公款存放至落地再贷款的法人银行机构。三是提供政策性担保支持。为支持法人银行向企业发放优惠贷款,由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抵押不足的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四是鼓励城商行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央行再贷款资金落地舟山,对积极向总行争取再贷款规模的市内城商行予以表扬和考评激励。
(二)适用范围
对全市7家法人银行机构主要采取财政奖励、公款竞争性存放和政府性融资担保3项配套支持政策,对舟山市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主要采取考评激励政策。
(三)执行期限
《通知》执行期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1年。